第6章 罗宾马甲掉了(2 / 2)
看来我的安乐椅神探要暂时无限期当下去了。
其实小学生生活也有一些可爱的地方,哥谭小学是一个教育质量很高的私立小学,像我就参加了体操和跆拳道的课外兴趣小组——一种莫名的直觉告诉我,学这个一定会有用。
我也逐渐掌握了如何在课余包括课上的时间里面看自己的书,做自己的事——自然科学和行为科学是我颇为感兴趣的一些方面,这个世界上多了一些我并不清楚的新的科技发展方向,更有许多我从未听过的有关行为科学的理论。
还挺有道理的。
蝙蝠侠与罗宾——是的,这两个人正式出道了,我也愿意用蝙蝠侠和罗宾来称呼他们俩,他们值得这两个称呼。
蝙蝠侠与罗宾活跃度渐渐增高,黑色的蝙蝠也不仅仅是在哥谭的一个黑暗传说,他逐渐成为了一个城市正义的象征。
虽然他破坏公务,妨碍执法,还经常掀摊子——但我们知道他是一个好蝙蝠侠。
企鹅人,小丑,稻草人,谜语人……这些年各式各样的精神病院型反派也开始在哥谭流行起来。
你问我什么是精神病院型反派?
虽然哥谭日报不肯承认,其实就是哥谭特产的一种反派,以罪犯做事目的无确定性,只为追求愉悦而犯罪著称。
顺便提一下,企鹅人倒是里面一个比较追求经济效益的罪犯,我偶尔去参加宴会会看到他——这个家伙个头矮小,有着一个巨大的鹰钩鼻和橙色的短发,整个人在自己巨大的产业和阿卡姆精神病院里反复横跳,也不知道图个啥。
“为了科波特家族的财富和荣耀。”弗雷德补充。
“Oh,弗雷德。”
他瞟了一眼我手里据报纸上有关于罗宾的新闻,瘪了瘪嘴:“你一有空就看这个。”
我毫不犹豫点头:“你知道我是一个蝙蝠侠迷。”
“只是些蒙面怪人的新闻,报纸上从来都是这样的陈词滥调。”
我对他抱以微笑。
“哼。”弗雷德转过脸去。
“你总是这样,不会反驳我。”可惜这句话他的声音太小,我并没有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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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在哥谭这个城市红火了以后,有一个好处就是说现在终于有人能拍到有关于他们的视频了——这就是热圈的好处了。
我坐在柔软的真皮沙发上,当一颗称职的沙发土豆,电视上正在循环播放着哥谭发生的新闻。
突然间,我坐直了身子。
这是一个条昨天晚上被拍到的视频,那个被基本上所有哥谭小孩子喜欢的小英雄(是的我知道某些嘴上说不喜欢的,实际上悄悄买了贴纸的小朋友,那个配色太显眼啦),他在空中抱着高耸的电线杆做了一个漂亮的转体,然后绿色的精灵靴轻盈的落在一辆红色的甲壳虫车上。
我呼吸不禁急促了起来,一道闪电突兀划破我的脑海。
这是迪克!
这个动作就是我以前最喜欢的杂技演员理查德·格雷森最拿手的动作——他是马戏棚里面的小知更鸟,每一个动作都轻灵的好像地球重力不在他身上起作用,迪克更是有一个习惯,他从高处往下,如果有杆的话,会在即将落地的时候做出一个跟头。
这个动作既没有必要,难度又很大,只有迪克,只有他!
罗宾就是迪克,迪克就是罗宾!
我的手开始颤抖起来,我的天呐,我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秘密。
我没有管电视上面记者后续滔滔不绝,评论员对于蝙蝠侠的辩论,我转头快速跑向用来放报纸的资料柜,按照时间顺序找出当年哈利的马戏团的报道。
《布鲁斯·韦恩收养马戏团之子》、《幸运男孩成为亿万富翁养子》……
报纸上哥谭首富搂着的是一个黑发蓝眼的男孩。
罗宾也是黑发!
迪克被韦恩家族收养以后,他怎么会成为一个罗宾?
不不不,想想你以前关于蝙蝠侠的疑问?蝙蝠侠是一个独行侠,他虽然破坏公物,可他从来不抢劫盗窃,你不是曾经怀疑过他的资金哪里来的吗?精致的蝙蝠镖,经常更换的蝙蝠车,他的装备虽然一直都是黑漆漆的,但是绝对更新迅速。
是的!韦恩家族才是这只黑色翼手目动物的赞助者。
我的手死死地抓紧着报纸,我确定我即将得到一个困扰了哥谭人数年的问题的究极答案。
但我真正得到这个答案的时候,我却踌躇着不敢更进一步。
你得到这个真相后,你真的能保护好这个在保护着哥谭的人吗?
6英尺3英寸,蝙蝠侠出没的时间,布鲁斯叔叔和蝙蝠侠从不重合的出现,资金的流向,养子的行为,韦恩夫妇的去世……
这一切并不受控制的在我脑海中指向了一个花花公子皮下隐瞒住的黑暗骑士的唯一正确答案。
作者有话要说:
扒马和修罗场一起结束了。
不过不用担心后面没有马甲可以扒,DC一堆马甲等100%扒马甲小能手提姆来。
某记者,某警官,某飞行员……
蝙蝠家尤其是蝙蝠侠,对女性就是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这确实是蝙蝠系男性惯例了。
求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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