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万年红(1 / 2)
只见前方两三个女孩正围着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子,看样子像在要微信。
那男子穿着一件浅色的短袖薄衬衣配灰蓝色工装裤,露出健壮精瘦的胳膊,皮肤白皙,身材比例很好,肩宽腿长,侧脸轮廓棱角分明,英俊得十分有杀伤力。
他的头发稍稍留长了,系了一个长度适中的小揪垂在脑后,为他赋予了一份优雅与忧郁,看起来像是文艺杂志里的模特。
大概是察觉到了这边的视线,男子侧过头来,幽深的目光与她相对。
阮余笙整个人都呆住了。
小叶对男性说话就全然没了口吃的毛病:“秦骜!”
这一声把阮余笙喊回神了,她愣愣道:“你同事……叫什么?”
“啊。”小叶有些为难,他不知道说出同事的名字算不算违反协议,暴露现实真实信息。
但还没等他回答出来,秦骜就已经走近了。
阮余笙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秦骜的脚步一滞,但那只是一瞬的事,快到没被任何人捕捉,他露出一个客气且疏远的微笑,对她点头示意:“于老师。”
眼前的男子是那样熟悉,但又带着陌生的感觉,阮余笙心里一抽,表面上也回以微笑:“好久不见。”
小叶在一旁瞪大了眼睛:“你、你们……”
秦骜轻描淡写:“我和于老师以前认识。”
“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不认识。”
阮余笙握住挎包肩带的手紧了紧,笑道:“真没想到,你居然是小叶的同事,已经毕业了吗?”
“嗯。”秦骜的双眼像是两面不带任何感情的镜子,客观地映出了对方的模样,“毕业论文写完后,提前毕业了。”
阮余笙惊诧了一会儿,然后由衷祝贺:“恭喜。”
秦骜的目光扫过她空无一物的手指上,平静道:“我现在在一家研究所做博后,叶哥是那里的研究员。”
小叶还记着协议这件事:“秦骜,把这些说出来没关系吗?”
秦骜勾了勾唇角:“没事的,于老师知道我很多事。”
阮余笙避开视线,把耳边的碎发撩至耳后:“我听说了,是你介绍小叶来找我的。”
“嗯,我没想到于老师你现在还在继续做
这个,正好叶哥有需求,就推荐他来了。”
阮余笙想过很多次两人久别重逢的场景,也想过有朝一日他们形同陌路,彼此客套寒暄,疏远地说话。
但想象归想象,真的在现实上演,她才发现自己不太受得住。
她干笑了两声,指了指相反的方向:“我接下来还有事,就先走了。”
小叶有礼貌地说:“于、于老师,拜拜。”
“慢走。”秦骜也只是淡然地说了两个字。
阮余笙转身离开时的步态如常,但她却觉得自己是在仓皇而逃。
十分狼狈。
但同时,她的内心又感到欣慰。
看来她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在她没有见证的这段时间,秦骜真的成长了,可以明显感受得到他身上多了沉稳的气质。
现在的他,终于是光芒万丈。
明明是件好事,但走远后,阮余笙抬手隔着衣服握住脖子上挂着的小物件,眼眶莫名酸涩起来。
……
阮余笙还住在去年租的loft公寓里,现在她真的是祝雪口中的“老年人”了,不出门的时候就在家看看书做做瑜伽。
最近的新爱好是养花。
这有一半也是被同事带入坑的,修复中心里有个姐姐很会养多肉,分株后在办公室里到处送,阮余笙自然也收到了两个。
现在她已经适应了修复中心的工作环境和人情世故,虽然算是相处融洽,但还是赶不上在A大的时候和谐,她偶尔还会回去看看韦老师和祝雪他们。
这天下班后,她随便在国图附近的面馆吃了一顿,然后吃完后就近选了家花店逛逛。
“阮小姐?你好久都没来了!”花店的老板是个三十四五的男子,一看到她就十分热情,“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来,每天都有给你留了一束新鲜百合,正巧今天这一束的苞最多的,回去插水后能开好几天。”
“谢谢老板。”阮余笙的笑容很疏离,“但是不用了,我就是来看看花盆的,家里的多肉要分盆移植了。”
这家花店是国图周边最大的一家,无论是植物还是用具,种类都更齐全,她刚迷上养花时很喜欢来这家店买鲜花和养多肉的材料。
但后来她意识到这家店的老板对她越来越殷勤后,她就不怎么来了。
今
天一直光顾着想秦骜的事,都忘了这茬,鬼使神差地就走了进来。
阮余笙正想转身离开,不料店长已经把那束包好塑料纸的百合硬塞到了她怀里:“那这花就当我送你了”
“这怎么行?那我按以前问你买鲜花的价格付给你吧。”她见推脱不了,就从包里掏出手机打算付款。
“阮小姐。”店长却是趁机抓住了她的手,笑容中带着几分暧昧,“鲜花配美人,这花是我的一片心意,你要是付了钱,那可就是糟蹋了我对你的一片真心啊。”
阮余笙皱起眉,想要抽回手,但却抽不回来。
她对这样的骚扰不陌生,自然也有应对之策,但还没等她有所行动,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就抓住了店长的手腕。
下一秒,店长就放开了阮余笙,发出了一声惨叫。
阮余笙后退,被一条有力的胳膊揽住,她抬眼看去,看到秦骜坚毅的下颌线和阴沉森冷的侧脸。
店长吃痛得五官都扭曲了:“你、你是什么人?放开我!”
“我是她男朋友。”秦骜微眯着眼,“谁允许你对别人的女朋友动手动脚?”
“我……啊!我没有,我没有对她怎么样啊,我只有不小心碰到她而已!”
“最好是这样。”说着,秦骜放开了他的手,只见对方的手腕上一片通红,手指印都红得发紫,足以可见这一握用了多大的力。
走出花店,阮余笙还没有太回过神来,秦骜就回头,目光从她的脸下移到她怀中的花束,皱起了眉头:“太臭了。”
阮余笙:“……”
然后,就见他伸手把那束百合花拿了过来,但拿起来的时候,花的叶子把来阮余笙脖子上戴着的细链勾了出来。
链子上挂着一枚银色的素戒。
秦骜的眼神一沉。
但很快他收回目光,拿着那束花,转身丢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
阮余笙不知道他已经看见了,趁他转身的时候忙把项链又塞进了衣服下,忙道:“秦骜,谢谢你。”
“嗯。”秦骜也不客气,“那你陪我去一个地方。”
阮余笙怔了怔:“去哪儿?”
秦骜却不直说:“跟我走就行了。”
“噢……”阮余笙只有跟在他身后。
大概是发现发现了这一点,秦
骜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放缓了脚步,与阮余笙并排同行。
阮余笙心里一动,觉得眼前的秦骜,比那天见到的,要熟悉了一些。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男子把她带到了一个公车的始发站,上了一辆环线车。
这号环线公交她知道,但很少有机会坐。这两公交的路线是环着A市最繁华的地段行驶一周,中间有十几个站,最后回到原点。
这趟公交开设的初衷应该是为了方便来A市旅游的游客,这一环线车多人多虽然站少,但一路都不顺畅,特别是高峰期,堵车很严重。
因为是始发站上车,所以就算是晚高峰期,两人也在最后一排坐到了位置。
阮余笙坐在靠窗的位置,疑惑地问:“我们是要去哪儿呢?”
秦骜紧挨着她坐着:“到了就知道了。”
“好吧。”阮余笙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她本能地相信着他。她又问:“你吃饭了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