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 21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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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曾玩笑的问起,孩子和公司他会选哪个,林哥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他说公司没了,他能东山再起,再创造出另一家更大的公司。

可孩子不同,他们是珍宝,连命都能舍去的珍宝。

不过就是一句话,大头真的是感慨万千,他和两个好兄弟都是家里不待见的孩子,现在赚得钱多,见面的时候才会给个笑脸,为的就是他们手里的钱。

见着林哥和两个孩子的相处,大头有一种想要立马结婚的冲动。

只不过,谁会知道两个好兄弟陆续结婚后,他还是单着,一直单到十年之后,成了九十年代中的钻石王老五。

现在的大头不对,应该说是许常许总了,他刚刚结束一个商业采访,这个时候正开着跑车前往附近的私立高中。

跑车刚刚停到门口,一个一米七多的帅小伙迎了过来,他透过车窗对着里面的人笑道“许叔,今天怎么是你来接的我”

“你爸正和你姐闹脾气,只能让我来接你了。”许常笑着应着。

“哟我爸居然会和我姐闹脾气稀奇事。”帅小伙就是十六岁的林佐,他打开车门坐在副驾驶座上,“许叔快点,这么稀奇的事我得去凑凑热闹。”

一路上,林佐回忆着过往,年幼不好的事其实他都还记得,不过并没有再放在心上,这十年来老爸对他们的好,他们看得清清楚。

没必要用不好的记忆遮掩美好的回忆。

林家现在的家,是在一片傍山别墅,这里住得人是城里非富即贵的人家,林戚也属于其中一员。

十年来,林戚从一开始的两个大型超市,慢慢的发展成现在的一百七十六家,可以说是最多的国际连锁大超市。

不说在这个城市,就是在整个国内都能排得上名号。

跑车开进别墅,车刚刚停下来,就听到里面争吵的声音。

不对不应该说争吵,而是一个大男人在喋喋不休。

“你知不知道那会很危险你就不能多喊几个人再冲过去周边那么多人不出面,就你跑得最快,你就不怕那人连你一起打”

十年的时间,林戚不可能没变化,瞧着老了些,却更有成功人士的韵味,他这会穿着睡衣,指着面前站的停止的女生叨叨絮絮。

“你看看,又不说话了是吧是不是心虚没底气说话了”

女生抿着唇,肩膀微微抖动,瞧着像是在哭一般,然而林戚向上翻了个白眼,“笑就笑,憋什么憋。”

“噗呲。”女生笑出声,脸颊上还带着一个小小的梨涡,她道“爸,我不会有事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有多能打。”

林戚白眼翻得更猛。

十年前的他肯定不会想到,那个胆怯连话都不敢多说的小女孩,在十年后,成了个能一打十的娇小女汉子。

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在上初中那年她突然提出想学武术,林戚当时想着,女孩子学点功夫傍身也好,便连着林佐一起送去了武术班。

结果哪里知道,小男子汉林佐只坚持了短短两年就坚持不下去,倒是身为女孩的萍儿,一直坚持到现在。

就连报考的大学,都是军校。

林戚不得不说,这孩子真得很有毅力又很能吃苦,可他又心疼这孩子太会吃苦了。

女孩子嘛,娇柔柔让人疼着多好,他赚这么多钱,不就是想让女儿成为最幸福的公主么。

结果倒好,她自个先成了个能打的女王。

“爸,你别生气,我就是心疼那个被打的姐姐,她脸上都被打出血了。”林萍儿解释着,如果不是因为太气愤,她哪里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将人揍得哭爹喊娘。

“姐,你把人打了”林佐听得眼睛放光,遗憾没去现场亲眼看看,能气得姐姐当众打人,那人得多坏。“打得谁”

林戚哼声,“一个欠打的男人。”

林佐还待要问,林戚就瞟了他一眼“作业做完了没没做完的人没资格八卦。”

林佐“”

成吧,他这个没资格八卦的人还是去做作业吧。

林萍儿正好来了电话,打了声招呼回屋去接。

许常等两姐弟都上了楼,他打趣道“这还是我第一次见你和萍儿发脾气。”

林戚坐在沙发上,喝了一口茶水,淡淡的道“装得。”

“啊”许常不解。

林戚将茶杯放在桌面上,他轻声道“我不急两回,这丫头根本不知道怕。”

许常笑出了声,他就说嘛,林哥会跟任何人发脾气,唯独自己的两个孩子,那绝对不可能。

他笑着问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林戚脸色微沉,“一个没用只会打老婆的男人。”

这人还是个熟人,就是上辈子萍儿嫁得家暴男人,如果不是这次露了面他都差点忘记还有这么一个人,他冷声道“让人查查他,但凡有些犯法的事,直接去举报。”

“要是没有呢”

“哼。”林戚哼笑一声,一个以后会将自己老婆打死的人,怎么可能干净,就算干净,现在不是还有一个被挨打的老婆么,如果暗中助这个女人一把,怕是会反咬一口家暴男吧。

就算不舍得,那他就用钱砸的女人舍得。

“成成,我这就去办,你别这么对我笑。”许常连连说着,每次见到林哥这么笑他就瘆得慌。

最早开始陈芳春,后来在商路上遇到的劲敌,只要林哥一这么笑,那些人准得倒霉。

想到这,他好奇的问道“好些年没你前妻的消息,她现在过得怎么样”

林戚昂着头想了想,说出四个字“生无可恋。”

许常皱眉,这是什么意思

林戚道“反正就是不好,她过得越不好我越高兴。”

嫁给黄桐的日子哪里好过,小小的破旧屋子挤着五个人,其中两个瘫在床上不能动弹,吃喝拉撒都要人伺候,如果不勤快的收拾,时间一长家里就会有股难闻的味道。

可陈芳春是勤快的人吗不是。

陈莲莲是吗同样也不是。

更别指望黄桐去收拾,他本来上班就忙,累得一回家就休息,哪里顾得上其他。

这样一来,黄家里弥漫着一股不可言喻的异味,时间一长连他们身上都沾上,大人还好说,陈莲莲因为身上的异味没少被嘲讽,久而久之整个人变得特别阴沉,高中都没读完就辍学和在校外交得男朋友去了大城市打工。

陈芳春一开始就没指望这个没良心的女儿长大后能养她,离开就离开,根本就不在意,全部心思都放在了第二胎上面。

可哪里知道,整整十年,一丁点的消息都没。

倒是看着再嫁的陆俪没两年就怀上双胞胎,那个被她妈吐槽又矮又丑的男人,开了个餐馆,生意特别火红,在市里买了房子买了商铺,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是过上不愁钱的生活。

不像她十年的时间,努力了十年,仍旧没能再生一个孩子。

看着周边的邻居一个一个推倒老屋建崭新的大高层,唯有自己还是住在充满着异味的破旧房子里。

“芳春,爸妈的药买了吗”

黄桐走进屋子,这个时候的他已经没了年轻时候的儒雅气质,整个人苍老的如同半百的老头子。

想想也是,陈芳春带着陈莲莲嫁过来,依然没出去工作,在家好吃懒做,他一个人就得养四个人。

两老的药钱,陈莲莲之前还要读书,这些花费光凭一份工根本不够,最后没办法还找了个累人的兼职,一人两份工哪会不催老。

陈芳春赖洋洋的嗯一声,那两个老不死的也算是命硬,都瘫了这么多年还没死。

早点死她还能省点钱。

黄桐走进里屋瞧了瞧,还能看到满屋的苍蝇在飞,气味闻着更是想作呕,他心里不止一次后悔,如果当初没对陈芳春着迷那该多好。

陆俪虽然不好,可有了她的日子自己过得特别轻松,家里的事就没操心过,只用上好班就行,不像现在他都觉得这日子过得一点劲都没。

陈芳春何尝不是,哪怕闲在家没工作,她都不出门,整日待在家里发呆,要说有什么兴趣爱好,那就是在电视杂志上看林戚的新闻。

每看一次,都后悔的要死,偏偏戒不掉。

这日和往常一样,陈芳春待在家里发呆,突然房门传来些响声,她转头一看,见到的是很多年未回来的陈莲莲。

陈莲莲看起来特别瘦,瘦到骨头上只贴着一层皮,而她的肚子却出奇的大,大得如同在衣服里揣着一个大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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