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官身到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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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他放下心来道:“既如此,小侄就在中左所叨扰几日,正好还有些事要劳烦许三叔。”

        <div  class="contentadv">        许心素闻言笑道:“可是又要找老夫销货?这回老夫就不让利了,你可得给我个巧价儿。”

        “不不不,我这回没有货物要卖,我是要找许三叔买东西。”

        “既如此,那也不急在一时。老夫已摆下宴席,贤侄船上若是没有货物要卸,可让众兄弟即刻入席,我们边吃边说。”

        “不急不急,我船上确有些东西要卸下来。”林海连连摆手,甘夫号上可是有七十万两白银,万一郑芝龙突然杀到厦门湾,那他就算倒了血霉,还是放到厦门城里安心一些。

        七十万两银子重达二十六吨,这需要五十多辆双轮牛车才能一趟拉完。厦门港虽然有载重数吨的四轮太平车,但却不能转向,林海要把银子拉进城去,只能用可以转向的双轮车,而双轮车的载重差不多也就是半吨。

        看着浩浩荡荡的牛车队伍,林海也是有些无语,在蒸汽动力问世之前,古代的陆路运输就是这么麻烦。二十多吨物资尚且如此,要是二十多万大军千里馈粮,那又该是何等场面?

        好容易把甘夫号上的银子装上牛车,林海留下十来人守船,其余众人都随他进厦门城,许心素已在城中摆好了宴席。

        “破奴,过来。”林海招呼着狗娃到身边来,后者已被他收为义子,取了个名字叫林破奴。

        “爹。”狗娃叫了林海一声爹。

        珠娘在一旁听得额头直跳,这怎么出海一趟还多了个儿子回来。而且看起来有八九岁了,和七仔一般大,自己肚子里这个还没出生呢!

        只听得林海对那小子道:“这是你干娘,叫娘。”

        狗娃于是叫了一声娘,珠娘这才明白是收的义子,好嘛,这下又多了个儿子。

        她一招手,身后呼啦啦涌过来二十多个,都是十一二岁的半大孩子,有男有女。

        “叫爹。”珠娘一声令下,二十多个娃齐声冲林海叫爹。

        这下轮到林海傻眼了,自己这武官还没上任呢,倒是把明军将领收义子的优良传统给提前继承了。

        众人浩浩荡荡地往厦门城进发,武朗也跟在伦第一身边。

        这一段路连接厦门城和厦门港,来来往往的行人着实不少,还有很多牛马驴骡等挽畜,都是武朗没见过的动物,一时之间把这个东番土著看得目眩神迷。

        待到走近厦门城,武朗才霍然发现这么个庞大建筑,一时之间不由呆住了。

        此前他见过最大的人造物就是甘夫号了,完全不能想象世上竟有城池这样的存在。

        进了南城门后就是衙口街,这是厦门城里最嘈杂的地方,不少小商贩都在此处谋生。

        武朗只觉得脑袋一阵晕眩,周围到处都是鳞次栉比的店铺和沿街叫卖的货郎,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响成一片,有烙大饼的、吹糖人的、炒栗子的,还有卖狗皮膏药的、草鞋麻绳的、山货海味的……

        好似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般,武朗张着嘴左顾右盼,他从没有见过如此凑集的人烟,更不用说这么多闻所未闻的新奇物品,一时之间双目应接不暇,大脑也因信息超载而一片空白。

        “这就是明国?”武朗使劲揉了揉发酸的眼睛,喃喃自语道。

        半个时辰后,武朗坐在了厦门城最高档的酒楼中,他很快就被满桌的酒菜所吸引,片刻功夫就吃得肚子溜圆。

        此时,主打的菜品才刚刚上桌,只见一碗摆放整齐的扇形蚌肉被端了上来。那蚌肉片片色白而腴,宛如出水芙蓉,看起来十分晶莹可爱。

        这蚌肉取自福州的漳港海蚌,在明代是贡品,与江瑶柱一起并称海味之至美,素来为天下所重。

        “西施舌氽鸡汤,本店的招牌菜,客官请用!”店小二揭开手中端着的瓦罐,将热气腾腾的三茸鸡汤浇进盛放蚌肉的碗中,那蚌肉此前已用白水煮过断生。

        浇在蚌肉上的鸡汤清澈如水,却又醇香扑鼻,顿时惹得桌上众人食指大动。说是汆鸡汤,但实际上这三茸鸡汤很不简单:

        先要将老母鸡、牛肉和猪里脊焯水去污,然后捞起来加清水蒸上一个半时辰,去肉留汤。再把鸡胸脯、鸡血水和精盐制成鸡茸球,放进汤中略煮片刻,捞起鸡茸球后方才大功告成。

        郑廷球也坐在武朗这桌,他上次在厦门就吃过这个菜,蚌肉刚端上来就连忙咽下口中的云林烧鹅,手拿筷子直勾勾地盯着店小二的动作。

        等到鸡汤没过蚌肉,这胖子立马出筷如风,夹起两片蚌肉塞进嘴里,醇厚的鲜香顿时在口腔中弥漫开来。

        “这个西施舌要快些儿吃,慢了就老了。”方秀娥给珠娘夹菜,实则是在提醒没吃过这道菜的伦第一。

        伦第一闻言夹起一片蚌肉吃进嘴中,只觉这西施舌清鲜脆嫩,吞下去后仍是齿颊留香。

        他一边回味一边鬼使神差地偷瞄秀娥,只见她口如樱桃、齿若编贝,只可惜看不见那三寸丁香。

        不知想到了什么,伦第一竟有些失神了,方秀娥早察觉到他在看自己,于是转头瞪了他一眼。

        伦第一这才回过神来,连忙给身旁的武朗夹了一片西施舌:“这个不错,你尝尝。”

        武朗此时已实在吃不下了,他从未想过这世上竟有这么多美味,感觉这辈子简直都活到了狗身上。

        “明国人平时吃的就是这些东西么?”武朗转头对伦第一道,“和你们相比,我们巴赛人简直活得连狗都不如。”

        伦第一闻言笑道:“其实你要过上这样的日子也不难,只要跟着我大哥混就行。”

        武朗沉默了一瞬,终是摇摇头叹息道:“我不能离开祖灵太久,明国虽好,只可惜不是我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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