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0章 执意入世的白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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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姐。"重瞳子依旧执着的用那个称呼唤我,只是当他看上白水时,突然沉声道:"你赢了,可你还是你吗?你又到底是谁?"

        他脸上带着迷惑,却又好像是领悟到了什么,跟着突然倒地不起。

        柳仙痛苦的抱起他,却又好像瞬间明了,抱起重瞳子看着白水。带着恨意道:"他们离开了。你为什么一定逼他们离开,明明有你在,他也做不了什么,你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对他?"

        这么容易就走了?这让我十分不适应啊?

        转眼看着白水,他却只是沉默不语,明显柳仙的话是针对他的,好像是他逼走了重瞳子里面那道神魂。导致内里的阴魂跟着离开,可白水最近一直跟我在一起,什么都没有做啊?

        我跑出去看着重瞳子的眼睛,里面别说重瞳子,又好像变成了那具无魂之体,连锁魂环都没有了。

        柳仙有点痛苦的看着我:"都走了……"

        我并没有义务安慰她,只是扭头看着白水,他却看着柳仙似乎在冷笑,终究还是背叛过他的吧。

        连重瞳子都走了,外面变得十分安静,我有时半夜醒来,白水会安静的躺在我身边,静静的看着我,见我醒来,会亲亲我的额头,让我接着睡。

        在立冬时,我们到了院子里,却发现云家人都搬离了,只有云空娘俩在那里,她们知道建木被灭,也知道魂植不能再用。

        我本以为云家怎么也得失落一阵,却没想人家挺高兴,说钱够了,谁还想拼命来做这个啊,谁都想做普通人。

        因为云长道一直没有出现,阿娲一直跟着我们,反正她也不会太过花心思带,小白还多个伴。也不用我陪着玩。

        白水努力教小白化形,免得他拖着条尾巴到处跑。可惜小白是吃天份饭的,什么引水啊,引动日光啊,都十分厉害,但到了学化形藏尾巴,怎么也学不会,最后白水没办法,连夜找了许多材料,调了一点我的血,在他尾巴上画布了一道术法。

        他守了一夜,终于将小白的尾巴变成了双腿,喜得小白一整天都踢踏着小胖腿,好像有两条腿是什么新奇的事情。

        冬至时。钱夫人找了过来,带着他家二狗子给我们做了一顿饺子,谈及柳仙唏嘘不已。

        只是在吃饺子时,帅哥陈起语何必壮,连清无了断了却了之都过来了,苗三娘和岑无魂好都来了,谁也没提什么建木。没有提什么尸婆天帝,好像一堆普通的朋友,聚在一块吃饭喝酒,聊天逗娃,哈哈大笑。

        当天晚上,白水喝倒了所有人,夜里抱着我自豪的道:"碰到你。是我最幸福的事情。"

        在凌晨时,他带着我和小白阿娲,点了一屋子的梦魂草,然后带着我们到了市区的一个小区。

        那里开了一家便利超市,旁边是一家粉面汤馆,楼上阁楼是个两室一厅的房子,一间主卧,一间子母床的儿童房。

        白水刻意给小白阿娲身上都下了术法,隐藏她们的气息,连同他自己和我都一样,做个普通人。

        看样子白水似乎早有准备,他隐世居了不知道多少年,却突然想要入世,或许想沾沾烟火,或许也是想让小白阿娲真正过普通人的生活,免得脱离了人群,不知道何而为人,仗着自己的天份,没有人类的情感,不把生命当回事,就真的成了重瞳子嘴里的害虫了。

        其实这日子挺好的。只不过帅哥在我粉面锅在开业的第三天找了过来,他依旧跑他的黑车,房子却租在了我们楼上,说是来追我那一顿鲜肉馄饨的债的,这次白水却没有给他白眼看。

        白水自已知道懒,开便利店只负责收钱,上货都是请的人,反正他从鬼崽岭搞了不少金子,我负责汤粉店。

        只不过我手艺实在太好,明明都很不用心了,一不小心生意就无比的好,搞得附近许多粉面馆、早餐店的老板都过来当商业间谍,连带白水那便利店的生意都火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白水不大会收银,又要看着小白和阿娲,时常少收钱,大家都乐得占他便宜。

        可就在开业一个月后,生意实在太好,我请了两个人帮工,却没想到,有一天早上开门,门上挂了一件带血的新生儿衣服。

        新生儿的衣服多是那种和尚衫一样对襟系带的,所以很好认,可这件却好像被血染了一下。

        这种东西我见多了,却并没有在意,随手捡了起来,却见衣衫上好像原本是用血写着什么的。但血太多,染湿了衣服,也看不出写什么。

        我的符纹不能再用,但这种东西对我也没多在影响,直接就扔了,将门上的血擦干净。

        只是到第二天开门时,却成了一件周岁大小的孩子衣服,也同样用血染了。

        第三天却是七八岁大小的了,因为这件衣服太大,沾的血太多,门上我都擦了半天。

        连白水都知道了,但奇怪的是,他却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让我别在意,可能是别人嫉妒我,说我是在用人肉熬汤。

        可到了第四天,变成一件十二三岁大小的衣服时,我知道,这事并不是竞争了。

        躲了这么久,终究还是被找上来了!

        当真是阴魂不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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