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白文选救驾,洪承畴毒计!(1 / 2)
白文选大破缅军的消息很快传到阿瓦。
缅王莽达喇大惊失色,连忙命王弟莽白率十万大军前往阻挡明军。
莽白奉命出征,率援军迅速进兵,与前线败退的缅军会合。
这些聚拢而来的败兵早已是草木皆兵,心惊胆裂,不敢再与明军交锋。
而缅军统帅莽白却是心高气傲,当得知白文选部兵马不多只有区区万余人后。
他根本不相信自己十万大军打不过白文选的区区万余残兵败将。
所以当即斩杀了两名畏敌怯战的将领,鼓舞军心。
其余缅军将领见此情形,只得强打起精神,准备和白文选决战了。
两天后,莽白等来了白文选部。
当仔细观察了明军后,他大喜过望。
“汉人无状,然亦不多,又有何惧!”
当天夜里,他随即挑选一万缅军精锐,准备劫营一举杀败白文选。
当夜子时,缅军在莽白的带领下不打火把,悄悄向着明军大营摸来。
然后当他们杀进营中之时,却发现大营守兵寥寥无几。
莽白心中大惊,连忙下令撤退。
但是白文选一声令下,顿时火光四起,箭如雨下,大批明军从暗处杀来。
缅军顿时乱作一团,争相奔走逃命,被明军杀得大败。
莽白在援军的接应下才勉强逃脱。
第二天不服气的莽白带缅军主力出营,欲与白文选决一死战。
只见漫山遍野的缅军以战象为前驱,朝着明军杀来。
白文选临危不乱,下令集中火器。
在缅军战象抵近之时,齐齐开火。
又命令士兵投掷火油等易燃物。
一时间缅军战象大乱,不少大象受惊后回身逃窜,踩死了大批缅军士卒。
待破了缅军的战象,白文选又调骑兵迂回侧击。
自己亲自出阵,带着明军发起了总攻。
待夜幕降临之时,十万缅军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被区区万余明军所败。
这些从抗清战场上存活下来的西营老卒们,在缅军面前宛如真正的天兵一样,势不可挡。
大破缅军主力后,白文选挥军继续前进,直趋阿瓦城中。
莽白带着残兵败将仓惶而逃。
待回到阿瓦后添油加醋地说起了明军的厉害。
缅甸国王莽达喇听完战况后,目瞪口呆,满脸地不可置信。
他哭丧着脸对左右大臣说道:“这明军莫非是天兵天将不成?从南渡河至此我十几万大军居然挡不住区区一万疲弊之师!”
“这天朝果然非我等外藩可以窥测!事到如今,这仗还怎么打啊?”
一时间缅甸群臣沉默不语,一个个地垂头丧气。
他们原本以为云南已经被吴三桂所占,永历也逃难到了阿瓦,南明群臣更是丑态百态。
如此情况李定国和白文选的残兵败将应该不足为惧。
哪曾想真打起来,竟然的明军不满万,满万不可敌!
我大缅甸的十万大军竟然被区区万余明军所败!
举朝大臣一想到此处便面面相觑,鸦雀无声。
过了许久方才有人怯生生地提议道:“大王,不如还是把永历皇帝还给白文选,让明军赶紧撤军吧。”
“没错,天朝之兵不可敌,若不交还永历,只怕我国会有灭国大祸!”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众大臣直接被白文选吓怕了胆,纷纷附和这些建议。
“糊涂!”缅王莽达喇怒斥道:“明人犯我土地,杀我子民,要是把永历交出,只怕他们便再无忌惮!”
“若是白文选生出歹意,迎回永历后仍不退兵,强行占领阿瓦,本王又该如何?”
此言一出,缅甸群臣汗毛倒竖,纷纷反应了过来。
眼下缅军主力已经被白文选击败,要是在胆怯之下再交出永历,只怕会被白文选更为看轻,更加地肆无忌惮。
而云南已失,大明已经是爝火余烬。
只剩下了李定国和白文选等人的军队还在坚持。
如此情况,李白二人未尝没有和鹤占雀巢,夺取缅甸为基地而后反攻云南,恢复河山的打算啊。
要是交出永历让白文选更无忌惮。
那么缅甸就将有真正的亡国之祸!
一想到此处,莽达喇和他的臣子们就如坐针毡,汗毛倒竖。
不能交!不能交!这永历一旦交了。
他们的手中就彻底没有筹码了!
要是握紧永历,让明军投鼠忌器,或许局势还有所改变。
“传旨,各处兵马迅速回援阿瓦!我等万不能露怯,否则便死无葬之地!”
莽达喇下令,准备和白文选周旋到底了。
在缅王调集各地勤王兵马之时,白文选的兵锋已经直抵阿瓦城下,并派使者送去书信,表示要迎回永历帝。
然而缅方却是久久不予回应。
白文选大怒,旋即整顿兵马准备攻城人了。
莽达喇见状连忙派兵前往永历住所胁迫他写下退兵诏书。
此时沐天波、王启隆、邓凯等人也正在准备,试图联络白文选一举护送永历帝出险。
但是永历帝却胆小如鼠,深怕沐天波等人的行为会触怒缅甸人,引来刀兵之祸。
而马吉翔则在这段时间,目无君上,欺辱群臣。
唯恐白文选接驾后,知晓自己的所作所为后,一刀杀了自己。
于是便或明或暗,百般阻拦。
在种种情况下,沐天波等人只得偃旗息鼓。
很快缅甸人趾高气昂地从永历手中拿到了退兵诏书。
并派使者去白文选的军中递交。
白文选看到永历帝的诏书后,不禁忿忿不已。
他哀叹道:“皇上如此懦弱,让臣等如何复国?如今我大军屯于城下,缅人对天子岂敢有所怠慢!”
“然我军一旦撤离,缅人又将如何对待天子?莫非天欲亡大明乎?”
赵得胜、张国用等白文选的亲信也颇为赞同,纷纷出言道:“正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我军已下缅北,歼灭缅军主力数以万计,此时正是直捣黄龙之时,又焉能轻易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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