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前往原州府(2 / 2)
黑袍站在阴暗的角落里,目光望向远方,仿佛在穿透层层迷雾,看到了方越的身影。
“还真是找了个好时候啊!那就让你再逍遥一段时间。”黑袍的声音低沉而冷酷,仿佛一条毒蛇在吐露着信子,令人感到不寒而栗。
<div class="contentadv"> 他的目光中闪烁着阴鸷的光芒,凶狠毒辣。
就在今天早上,他刚刚接到供奉处的命令,让他立即前往广丰府参加即将展开的会战。
黑袍原本打算立即动身前往广丰府,参加那场即将展开的会战。
然而,在临行之际,他接到了手下的汇报,得知方越已经离开了京城,加入了前往原州府的商队。
黑袍深吸一口气,眼中闪过一丝无奈。
供奉处的命令不可违抗,他必须立即前往广丰府参加会战,这是他的职责所在。
然而,方越的行踪对他来说也极为重要。
他知道,方越身上有着他所需要的东西,而且方越的潜力和天赋也让他心生忌惮。
黑袍思索片刻,决定做出一个折中的选择。
他转身对着一名心腹手下说道:“你立即带上几个人,悄悄跟随方越前往原州府,务必给我盯紧他的一举一动。若是有任何异常,立即回来汇报。”
“是,黑袍大人。”
那名心腹手下应了一声,随即转身离去。
黑袍看着手下离去的背影,眼中闪过一丝阴冷的光芒。
他知道,自己暂时无法亲自对付方越,但这并不代表他会放过方越。
他相信,只要方越还在大魏王朝境内,就总有一天会落入他的手中。
到时候,他会让方越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黑袍转身离开了阴暗的角落,准备前往广丰府参加会战。
他知道,这次会战对他来说也是一个机会,只要表现出色,就有可能得到供奉处更高层的赏识和提拔。
到时候,他的实力和地位都会更上一层楼,对付方越也会更加容易一些。
而此时的方越正跟随着商队行走在前往原州府的路上。
他并不知道黑袍已经派人前来跟踪自己,只是专心致志地赶路。
他相信自己的直觉和判断,这次前往原州府一定会有所收获。
而且他也想借此机会历练一下自己,提升自己的实力和见识。
至于黑袍和司天监的算计和关注,方越并没有太过在意。
他知道自己的实力和背景都还不够强大,无法与这些高层抗衡。
但他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修炼提升自己的实力总有一天会站在这个世界的巅峰俯视一切敌人。
~~~~~~~
在原州府的边境上,商队缓缓行进着。
方越骑在一匹棕色的马上,随着商队的节奏摇晃着。
他注视着前方辽阔的原野,心中充满了期待和好奇。
经过一个月的旅程,商队终于抵达了原州府的第一座城池,扶柳城。
城门高大而厚重,上面镶嵌着铁钉,显得坚不可摧。
城墙上,士兵们严阵以待,警惕地注视着城外的一举一动。
“终于进入原州府了。”方越心中暗道,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进入扶柳城后,商队先在城中的客栈安顿下来。
赵乾与城中的熟人打了招呼,又处理了些货物的事务,忙得不亦乐乎。
方越则是悠闲地在客栈中闲逛,观察着这个陌生的城市。
扶柳城虽然只是原州府的一座边陲小城,但却十分繁华。
街道上人来人往,商铺琳琅满目,各种货物应有尽有。
方越走进一家书店,随手翻阅了几本关于原州府的书籍,对这座城市有了更深的了解。
在客栈住了两日,方越便向赵乾告别,准备继续前往原州府的核心区域。
“就是这里,此人勾结城外的盗匪,为那些盗匪提供药材。”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队衙役将赵乾租住的院子给围了起来。
方越看着院子外围的衙役,眉头微皱。他并没有立即行动,而是静静地站在一旁观察情况。
赵乾从屋内走了出来,看到院子被衙役围住,脸上露出了惊慌之色。
他急忙上前,对着领头的衙役说道:“官爷,这是怎么回事?我们可是守法的商人,怎么会勾结盗匪呢?”
领头的衙役冷冷一笑,说道:“是不是勾结盗匪,搜查过就知道了。来人,给我仔细搜查!”
随着领头衙役一声令下,一群衙役开始涌入院子,开始四处搜查。
赵乾站在一旁,脸色苍白,不知所措。
方越看着这一幕,心中明白了几分。
这很可能是有人故意陷害赵乾,想要挑起事端。
他并没有急于出手,而是继续观察情况。如果赵乾真的是无辜的,那么他会在适当的时机出手相助。
不一会儿,衙役们就从屋内搜出了几包药材。
领头衙役拿起药材,冷冷地说道:“这些药材都是盗匪急需的,你们还有什么好说的?”
赵乾脸色大变,急忙解释道:“官爷,这些药材是我们用来做生意的,并不是给盗匪提供的。我们与盗匪没有任何关系啊!”
然而,领头衙役却根本不听赵乾的解释,直接一挥手说道:“将他们全部带走!”
方越见状,知道自己不能再袖手旁观了。
他走上前去,对着领头衙役说道:“且慢,这位大哥,我看这其中必有误会。赵乾是我朋友,我敢保证他与盗匪没有任何关系。”
领头衙役打量了方越一眼,冷笑道:“你又是什么人?凭什么为他们担保?”
领头衙役的态度十分强硬,显然并不打算给方越面子。
随后,他仔仔细细的打量了方越一眼,嘿嘿冷笑一声:“原来你也是这些贼人的同党,来人将他一起抓了。”
当即就有两个衙役上前,将方越也给锁拿了。
面对如此情况,方越倒没有反抗,他可不想在这里暴露身份。
所以,能不惹人注意,还是不惹人注意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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