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四章 赔了夫人又折兵(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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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文房四宝,李云聪的铺子里都有,说写,那就可以写了。

        李云聪显然是尤为自信,所以他抢在前面首先动笔,那半幅对联,基本上是一气呵成,使得这书法也是看起来行云流水,颇为潇洒。

        胡七一哈哈笑道:“李老头啊李老头,你这一手书法当真是令人羡慕啊,我看这一局也不用比了,量那小娃娃也达不到你这火候,免得出了洋相。”

        “怎么净是你的事儿,老人家就不能学着安静一会儿吗?顶级好茶还堵不住你的嘴啊?”徐刚不爽地说道。

        “哼,老夫这是帮你那朋友,免得他丢人现眼,可别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胡七一冷哼道。

        “聒噪!用不着你来操心,你还是管好自己那张嘴吧。”徐刚果然是在嘴巴上绝不吃亏的。

        此时张天元却没说什么,他想说的,徐刚都替他说了,讲句实话,徐刚做黑脸,他做红脸这事儿,两个人基本上从小就是如此,早就习惯了。

        要真说起来,胡七一说不定还要感谢徐刚呢,因为张天元一般不挤兑人,可他真要骂起人来,那你绝对是受不了的,那恶毒劲,非得把老人气死不可。

        张天元此时整个注意力都集中到那幅字里面去了,他要临摹,那必须是连梁任公的那种豪放不羁的狂傲之气也得给模仿出来,而不仅仅是看起来像而已。

        看了约莫一分钟时间,张天元突然提笔狂书,同样是一气呵成,但李云聪更显稳重老道,而张天元却是狂放不羁,更像当年梁启超面见张之洞的那种状态。

        其实看到这里,众人已经知道胜负了。

        胡七一本来还想跟徐刚再斗几句,此时却沉默了,他走到两人的字前,轻轻叹了口气道:“李老头啊李老头,你打了一辈子的鹰,今日却被鹰啄了眼睛啊,我们似乎都小瞧这娃娃了。”

        李云聪似乎还有点不服气,说道:“胡二哥,你这话什么意思,他的字虽然所写也不差,这一点我承认,但我却输在何处了?”

        “够了!你也是个聪明人,难道非要我讲话挑明白吗?其实你心里头比我还清楚吧,你的字虽然模仿得惟妙惟肖,但却夹杂了你自己的风格,好是好,但却不是临摹的上品,更何况你这字缺少的就是年轻人的狂傲之气,不符合当时梁任公的那种心情。”胡七一冷哼了一声道。

        听到这话,李云聪才瘫软到了椅子上,无力地甩了甩手道:“我也知胡二哥所言非虚,然而就是不能接受啊,居然输给一个年轻娃娃,这要是传出去,岂非坏了我的名声?”

        “李老先生不用多虑,此间的事情,断然不会再有外人知道的,其实晚辈不过凑巧从小便临摹梁任公的这半幅对联,所以今日才会侥幸赢了老先生而已,换任何其它的书法,晚辈都必败无疑了。”张天元知道什么叫做得饶人处且饶人,更何况面对这样一个前辈,人家其实也没怎么他,如果就因为这点小事情多一个敌人,那实在不划算。

        徐刚心中暗笑“这家伙,狗屁临摹啊,我压根就没听说过你小子还练过梁启超的书法,真要说练,那也是小学的时候写过毛笔字而已,那还是印刷体的。”

        但他同样没有声张,他自然知道张天元这么说有他的道理。

        果然,李云聪听张天元这么一说,明显就松了口气,懊恼地说道:“唉,你看我,怎么就偏偏选了梁任公的字呢,你这小子运气也未免太好了吧。”

        “那么李老先生,今日这赌局就到此为止了吧,说好了三局两胜的,如今晚辈已然拿下了前两局,那夜明珠和石盒子是不是要归晚辈了呢?”虽觉得李云聪此时的表情有些苦涩,但这叫愿赌服输,赢了就是赢了,他可以让这李老板心里头好受一些,但绝不会放过到手的好玩意儿的,更何况这也算是一次教训吧,这李老头今天所谓的三堂会审,可是挖空了心思给他挖坑啊,如果不受点教训,也解不了他心中那点郁气啊。

        李云聪摆了摆手道:“愿赌服输,愿赌服输,东西你拿去吧,拿去吧!”

        此时李云聪心中,别提多郁闷了,他以为吃定了眼前这小娃娃了,谁知道最后却反被人用了拖刀计,最后一刀给了结了,当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要知道,他倒不是特别在意那颗夜明珠,因为那夜明珠根本不是什么成吉思汗夜明珠,他之前瞎吹嘘而已,他真正在乎的,其实是那石盒子啊,只有他自己知道,那夜明珠顶多值个十来万RMB,可是那石盒子,却少说也得百万RMB了,那是真正的塑圣作品啊。

        他这一辈子虽然吃过亏,但却很少在古玩上吃亏,即便是吃亏最大的那青花大罐,也不过就是赔了几十万RMB而已,那还因为对手是瞒天王,可今天却一下子陪了上百万RMB,对手还只是个小娃娃,你说他能不郁闷吗?

        此时却见胡七一突然双手抱拳,冲张天元鞠了一躬道:“老夫眼拙,小瞧了小老弟了,但有得罪之处,还望见谅。”

        “哎呦,胡二爷您可千万别这样,我那兄弟说话也冲了点,您也多担待点。”张天元将上前扶住了胡七一。

        “哈哈哈,好,好!不错不错!年轻人虽狂傲,却又不失礼节,当真难得,以后若是有用得着老夫的地方,只管知会一声,老夫绝不会推辞的。”胡七一倒也是个爽快人,只是这人老了,总是多少有些傲气和顽固不化,所以之前才会那般对待张天元,此时事情了了,他倒也服气了。

        对张天元来说,能让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喜欢上自己,并且对自己服气,这要比让对方怨恨自己更好,这就是他的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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