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七七章 夜啼的终生大事(2 / 2)
安排聂震睡了之后,他就到后院里散步去了,毕竟刚吃过酒席,这肚子里还有货呢,散散步,也好消化啊,他可不想一下子胖起来了。
五月上旬,四合院里简直姹紫嫣红,各色花朵争相斗艳,尤其是那荷花,真得是花香四溢,美丽无边。
巨大的人工湖里头,有鱼儿在荷叶下面游来游去,看着这些小东西,人整个心情都变得轻松了起来。
说到底,中国人还是恋家的,张天元也死如此,虽然国外很多东西都比国内好,尤其是巴黎,那地方气候比帝都好多了,可是在巴黎,张天元始终觉得自己像个外人,而在国内就不一样了,这里让他更加安心,让他可以完全放开心去享受。
虽然是晚上,但也不过才七点多而已,大家还都没睡呢,家里的人,有的在屋里头看电视,有的在聊天,当真是其乐融融,感觉颇为不错。
只是柳梦寻被母亲李兰香叫去聊天了,张天元一个人有些无聊,只能站在湖边斗鱼了。
路灯很亮,再加上他的眼睛本来就比较特殊,所以湖底的那些小鱼儿,看得也是清清楚楚。
“嘎——!”
突然间,一声鹰叫响起,一团白影飞快地窜了过来,张天元脸上也露出了狂喜,急忙伸出手臂,让这团白影落了上去。
这白影落到张天元的胳膊之上,然后用头亲昵地蹭着张天元,那样子,让张天元都有些感动,还有些愧疚。
“小家伙,对不起啊,这段时间都没怎么好好关心你,看你这小不点,好像一直都长不大啊。”飞来的自然就是百里夜啼了,这小家伙最近一段时间,都是跟在聂青岚身边的,因为在整个家里,除了张天元之外,就聂青岚能够让这小家伙听话,这一点连柳梦寻也办不到。
“唉,看你们真得像是父子似的。”一声叹息响起,林荫之下走出了聂青岚那婀娜的身影。
比起以前动辄就跟张天元开一些比较放得开的玩笑,如今的聂青岚在张天元的面前则显得更加矜持了,这或许也是为了避免很多误会和麻烦吧。
“聂姐姐,让这小家伙跟我待一段时间好吗?”张天元确实有点想这小家伙了,轻轻抚摸着小家伙的脑袋说道。
“它本来就是你的,你一直留着都没有问题啊。”聂青岚说道。
虽然她心中其实是不舍地,因为这小家伙实在是太懂事儿,也太可爱了,她觉得自己的生活里头如果离开了这小家伙,会感到寂寞无聊的,但说到底,百里夜啼是张天元的,而不是她的,张天元想跟这小家伙相处一段时间,倒也无法反驳。
“毛羽斒斓白纻裁,马前擎出不惊猜。轻抛一点入云去,喝杀三声掠地来。绿玉觜攒鸡脑破,玄金爪擘兔心开。都缘解搦生灵物,所以人人道俊哉。”聂青岚或许是感慨,竟然咏出了刘禹锡的《白鹰》。
百里夜啼虽小,然而论凶猛之处,比那些大鹰更加厉害,别看它平日里那么乖巧,真正发起飙来,那可是相当猛的。就算是猛兽,到了它面前也得乖得好像宠物一般。
究竟一开始就是如此,还是因为张天元的地气影响才如此的,这个就说不清楚了。
“对了聂姐姐,你说这百里夜啼需要配偶吗?”张天元轻轻摸着百里夜啼的脑袋,忽然想到了这个事儿。
人都要结婚,那鸟类是不是也要配偶啊。
“废话,你以为鸟都是无性繁殖啊。”聂青岚白了张天元一眼说道:“不过你这小家伙想要找到配偶怕是并不容易,它实在太特殊了,我以前也去养鹰的地方转悠过,想要给这小家伙找个玩伴,还不是配偶,结果这小家伙竟然一个都看不上眼,唉,这小家伙比你更受欢迎,不过跟你一样能挑!”
“怎么说着说着就说到我身上来了啊,听聂姐姐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傻眼了,那要怎么办?”张天元问道。
“我觉得你应该去一个地方。”聂青岚想了想道。
“去哪里?”
“东吉省雾凇岛西岸有一座古老的村落叫‘鹰屯’,神秘而又神奇。这里的鹰凶猛而迅捷,这里的村民英勇强悍,他们继承了从祖先那里流传下来的驯鹰民俗技艺,因驯鹰而闻名,该村就是东吉市昌邑区土城子乡渔楼村。在渔楼村北头一间不起眼的小房子里就住着一对远近闻名的‘猎鹰夫妻’,男的叫关佰鸿,女的叫张丽娜,这对夫妻的共同爱好就是驯鹰。”聂青岚回答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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