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加入书签

我也不知道这是啥,几百年前写的吧,放这水一章好了,就是凑个字数。

实在是没有想打字的欲望,又不能断更,只能放个这个了。

文字顺序乱了,就先那样吧,等我明天再把这一章修改了。

莫桑,骑单车回家,路上遇到了陈思凡,回头不回他话,陈思凡跟上她,“我看你这方向就是和我家一样吗?咱俩一起回家,我能保护你,你看我身强体壮的,你吃不了亏。”

莫桑,稍微加快了一些速度,她并不想和陈思凡多说什么。

陈思凡,依然不死心,他也加快了速度,和莫桑搭讪,“我看你家的方向,和我家是一样的,就是和你一起回家了。”

“你家是住哪儿的呀?怎么突然转到我们学校啦?我们名誉高中,最不缺,就是你这样的美人,你别这么高冷,告诉你,我们班的女生可都不是啥善茬,你要是总是这副态度,她们肯定联合起来孤立你。”

“我是来这里上学的。”莫桑只回他这几个字。

在十字路口的时候,他终于和陈思凡分道扬镳啦,过了有半个小时的车程,莫桑到家,把外套,挂到晾衣架上,她看着这个家,五百多平,家中的家具齐全,风格简约,正厅是一张办公桌,准备到书房去看看,他准备的房子自然是不会差的。

书房堆满了书,一共有,两个书架,她走向的一个暑假,取下一本,明教,特种兵修炼守则的书。他翻开书,里面,折一枝笔,他在书上写的,这个屋子,有人住过。

莫桑,重新打量了一下这个书坊,上一个主人和她的风格很相似,不过她很好奇,组织上怎么会让她住个别人住过的房子呢?

她打开笔记本电脑,发了一封邮件,安装了一个杀毒软件后电脑关掉。

明御高中,她会在这里好好活下去。

“李明,给我安排一个保姆过来。”莫桑其实不习惯一个人睡一个房子的,她希望,这个屋子里面还有其他人。

她,拉开卧厅的窗帘,这个城市的夜景一览无遗,她住十六楼,不高也不低,高楼大厦的年代。

明天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这样想,躺在床上,她关了台灯,准备睡觉(Θ?Θ=)

自从和李叔分开后,她从来没有睡的这么早,她看了一下,表才十点钟。

等明天的保姆来了,太会过正常的生活,但是那个高中显然不太安宁。

真正的boss还没有出现,必须要等。李明,这次是要复出啦。

细细回想,她和李明认识啦十年啦,第一次见到他时,风度翩翩。

他和父亲是完全不一样的人,父亲从来没有给过她这样的感觉,自从母亲死后,她向来对父亲言听计从,因此,在她七岁时,让她跟着李明的时候,她也没有拒绝。

打开手机上面来了一条信息保姆已经为你找好,明天上午十点准时到你家,我已经把钥匙给了她,近期不再联系,3个月内,不要和我打电话。

她埋头睡去,不去想多余的事情,她这次要趁这个机会好好休息一下。

李叔这次是下了血本儿啦。。。。

莫桑坐在车上,看着窗外的风景,她拿出小说《飘》她并没有带手机。到下一站的时候,明戈上车。

莫桑想看见他坐在第二排,他并没有看见莫桑。她临时改变了主意,还有一站就到家了,她并不打算下车。

一路上很多人都下车了,到了最后一站的时候,就只剩下明戈和莫桑了。

明戈下车的时候,看见了莫桑,他又上车,“家在附近。怎么还不下车,已经是最后一站了。”

“我来这里打工。”莫桑收拾了收拾书包下车。

“你别多想,我见你穿着我们学校的校服便知道你是我校的学生,才关心的问了你一句。”

明戈很帅。也是处处留情形的男生,可是他的身边一般出现不了多少女人,因为安琪尔的存在,它绝对不允许其他女生靠近明戈。

“在哪里工作,要不要我请你喝杯咖啡。”

“不用了,谢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