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封长津(二十四):水银封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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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作为草药最早记录于《神农本草经》,而朝鲜半岛因气候、土壤、温度都适宜种植人参。在高丽时代便开始广泛种植人参,并传入中原。因其药用价值,受到中国古代帝王的推崇,因而得名高丽参。在南北宋时期,高丽商人与中原各国通商较为便利,高丽人参甚至远销金国、西夏,铁木真横扫草原,攻陷金国之际,缴获了不少人参、大黄,得知高丽参的名贵,忽必烈扫平南宋,便直取高丽,开创了疆域空前辽阔的元朝。

“人参的药用价值很大,我也知道个一两分来历。这尸参又是何方神圣?”我知道人参的妙处,可就是不知道尸参的来历。

翡翠石棺上的根须不染一丝泥土,在黄白色的根须之下,竟往外渗着黑红色的血水!

哨子拿刀挑开了一团浓密的须子,将其中一个半人不人的尸参,直接砍了一半下来。断了半截的尸参,血水流的更夸张了,滴答滴答的往下流了一地,还散发着一股浓重的霉味。

“人参吸天地之精华,尸参吸天地之孽障。”哨子砍下的一块根茎,由截面到底部,全是黄白色的,而唯独渗出来的汁水却是暗红色的,“这些人,八成是误将尸参当成了人参,一不留神吃下去,一命呜呼了。”

我还是有点想不通:“你也说过,他们都是一手人物,他们应该知道尸参这玩意儿会要命,可为什么他们还要吃呢?”

“人参和尸参,从外观根本就分不出大概。古墓的修建大多在风水极佳的上上之选,天地灵气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更容易滋养出上等是人参。”哨子将刀子上的半截尸参扔在地上,“吃了千年人参能飞升成仙,那个年代的人本就未经开化,他们面对长生不老肯定经不起那种诱惑。”

“哈哈,”胖子踢了一脚渗着黑水的尸参,“当年张果老要是偷错了人参,啃上一口这个鬼东西,那就凑不成八仙了!”

“还是不对呀,”我看着泛着黑水的尸参,“尸参切开会流出暗红色的液体,他们会看不出吗?”

哨子擦去沾在刀子上的汁液:“那个年头跑过来下斗的,有几个是富裕人家的子弟?能有几个知道地下该有的,不该有的?我就直接了当的说吧,如果他们真的是明规晓理的摸金校尉,谁会将墓室中的名器拿个一干二净,这不是明摆着等墓主人报复吗?”

“你说的也对,”胖子似乎想起了什么,“可咱们挖到的那个很有讲究的盗洞,该怎么说啊?”

“瞎猫碰上死耗子,歪打正着!”我看着地上的几具干尸,“新兵蛋子练枪,正经八百的瞄准一个打不中,可走火的时候,从子弹眼儿能再穿一个过去!”

胖子摸索了一下几具干尸的裤兜,果真在一具尸体的衣服里发现了一个早就成了干的尸参。

“你们发现了吗?”胖子把那个青花瓷使劲儿往背包里塞,还把外套脱下来,仔仔细细的给包裹了起来,“他们几个的身上,好像都没带粮食!”

“真的?”我来回将地上的名器,破絮看了一遍,真的没有食物的残留物。

“他们应该是预算不准确,干粮带少了,饥不择食。”张锦文嘴巴嘟囔着,说话声音有点含糊不清。

我问道:“你吃什么呢?”

“巧克力。”张锦文的牙齿稍稍有些乌黑,“食欲是最基本的欲望,人一旦饿极了,什么都吃,管它会不会死。”

“我支持这个观点。”胖子也认为民以食为天,他那老肚皮,一锅包子也填不满。

那个青花瓷瓶实在太大了,胖子塞弄了好一会儿,也没能完全把它弄进去。

我拍了拍胖子:“你省省吧,这么大的东西带出去,你当那群朝鲜人的眼睛是瞎的吗?”

“看到了又怕什么啊?”胖子理直气壮,“这本就是咱们的东西,现在物归原主又有什么不合理的吗?”

“哎哟,我的爷哎!”我很无奈的苦笑道:“朝鲜再怎么也只是一个附属国,他们能白从咱的地头上拿东西吗?十之八九,不是皇帝赠予的,就人家高价买来特地当陪葬的!”

“哼!那又怎么了?”胖子一副桀骜不驯,“山爷就拿了,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

“啧!”我邹起了眉头,“你这就属于不讲理了,回头他们再把我们给扣下,弄一个间谍的帽子,看到时候怎么收场!”

“当年要不是咱的革命先烈帮他们打击美帝,现在可能还有朝鲜这个国家吗?”胖子越说越无赖,“现在拿他们点儿回报不多吧?”

我摆了摆手:“得,你真喜欢就拿着吧,给他们剩下这些奇形怪状的东西,也够多的了。”

“嘿嘿~”胖子得意的笑了笑。

“唉~”我轻叹一声,没再理会。我这人说来也怪,如果在朋友与陌生人之间,不喜欢讲什么对与错,只要是我的朋友,不管他是对的还是错的,只要是我瞧得上的,我一定会站在他那一边。大概这也是因为我的朋友不超过十个的原因吧。

我们所在的墓室相当巨大,跟暗河的所处的空间都差不多了。我看了看头顶的一层湿润土壤,真不知道上面是什么地方。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搜索,除了一个较大的祭坛外,整个墓室再没有多余的东西了。除了门口的几具异国干尸,也并没有其它的尸体了。我们围在这翡翠石棺,讨论着下一步的计划。

“这棺材可真气派,一个小小的高丽王都能把陵寝做的这么诡异莫测,咱要是不打开看看,岂不是亏大了?这辈子都得留下遗憾!”哨子兴致冲冲,可能还带了点儿职业病,毕竟这么瑰丽的棺椁,对摸金校尉来说,应该是人生很绚丽的一笔了。

胖子挺乐呵的:“说的好,我也觉得不打开看看,太对不起他的看门狗了!那个红衣女尸把我们整的多惨啊!要是再不让他知道山爷不可惹,还不让他看老子笑话!”

翡翠石棺在狼眼的强光下,透着绿色的光芒,极深的墨绿,毫无瑕疵的遮掩了棺材下墓主人的面容。

“哨子,以翡翠做棺材有什么特殊的讲究吗?就比如,为了防止尸体不会尸变。”我联想起了,在棺材上镶嵌一面镜子或缠上一圈墨线的震尸法,有点怀疑这翡翠石棺的真正用途。

翡翠乃是玉器的上品,玉观音镇邪众所周知,经常以美玉雕琢,作为护身符佩戴于胸前。玉,也是一种颇有灵性的天然石料,与主人朝夕共处,两者之间也会连起意想不到的羁绊。玉器亦能挡灾避劫,玉碎之时,亦是救主之际。

“嗯......”哨子摸着下巴,想了一想,“不能否定这种可能!因为玉器本就是辟邪的一种大器,盛放在这种棺材中的尸身,死前必然有极大的怨气,戾气。”

“也就是说,他生前应该是个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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