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 这就是喜欢(1 / 2)
林诗情和爱丽丝从天而降。
苏哲吓了一跳,等到他视线凝然,发现焕然一新的林诗情,眼睛都快要看直了。
还是白白净净的好看啊...
皮肤状态对一个人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一直以来,就有「一白遮十丑」的俗语。
青春期的时候,班上的男生长了一脸痘。
有的脸上的痘消不下去,还成了疤。
那个样子,就算五官很好看,可也终究称不上帅。
林诗情本身是很白的。
用四个字形容,那就是「白到发光」。
“小情。”
苏哲直接抱住了林诗情,几乎将她抱进了他的身体里,永远都不想松开。
“抱得这么紧干嘛...”
林诗情轻轻说道,心中却打翻了蜜罐,甜得不行。
懵懂的爱丽丝站在一旁,看着紧紧抱在一起的苏哲和林诗情,心脏居然有些要跳起来的感觉。
什么情况,血族的心脏怎么可能会跳啊喂!
一张素净的小脸,也变得微红。
原来,两个互相喜欢的人,是这样相处的吗?
爱丽丝想到了一些和林子凯的往事。
他们两个貌似也经常抱在一起...
林子凯有些时候,看着自己,也会露出苏哲叔叔看小情姐姐,一样的表情。
原来,这就是喜欢啊!
喜欢一个人,是这个样子吗?...
爱丽丝又有些明白了。
苏哲再一次牵起了林诗情的手。
这一次的她,牵起的,不再是冰冷的血能。
而是柔嫩温润的纤手。
带着真实的触感...他的小情,再度完整无缺地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
临近八点,爱丽丝拿着一个小碗,小碗之中,装着澄澈的淡金色血液。
她乖巧地穿着小兔叽拖鞋,身穿淡粉的兔子印花睡衣,走进了一楼的房间。
要是头发再是白色,和「和泉纱雾」就更像了...
苏哲和林诗情就在屋子里。
他们注视着爱丽丝坐上床边的椅子,然后拿着手中的小碗,一点一点地给林子凯喂血。
爱丽丝十分认真,比做数学题还要认真得多。
林诗情有一件事情没有告诉爱丽丝——
在刚才爱丽丝去冰箱里面取血的时候,林子凯其实就已经醒了。
也是正巧,迷迷糊糊之中,林子凯睁开眼睛,就想要从床上起来。
林诗情果断让他继续装睡。
刚刚苏醒,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林子凯还是照做了。
毕竟是老姐的话,他得听。
也不管自己为什么没有死了...应该又是姐夫大显身手,把那两个狼人干掉了吧。
姐夫的发挥,一如既往地稳定啊!
苏哲看着床上的林子凯。
嘴角疯狂上扬,可还是要疯狂抑制。
眼皮也跳了跳。
这小子,应该是感觉到,自己正在被爱丽丝喂血吧。
他这时候,肯定十分感谢林诗情。
不愧是老姐...
苏哲和林诗情,还有脚边匍匐的小粉,也就不再继续留在这里。
完全就是三个大功率的电灯泡。
确定林子凯的情况没有问题后,就好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