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 这就是喜欢(1 / 2)

加入书签

林诗情和爱丽丝从天而降。

苏哲吓了一跳,等到他视线凝然,发现焕然一新的林诗情,眼睛都快要看直了。

还是白白净净的好看啊...

皮肤状态对一个人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一直以来,就有「一白遮十丑」的俗语。

青春期的时候,班上的男生长了一脸痘。

有的脸上的痘消不下去,还成了疤。

那个样子,就算五官很好看,可也终究称不上帅。

林诗情本身是很白的。

用四个字形容,那就是「白到发光」。

“小情。”

苏哲直接抱住了林诗情,几乎将她抱进了他的身体里,永远都不想松开。

“抱得这么紧干嘛...”

林诗情轻轻说道,心中却打翻了蜜罐,甜得不行。

懵懂的爱丽丝站在一旁,看着紧紧抱在一起的苏哲和林诗情,心脏居然有些要跳起来的感觉。

什么情况,血族的心脏怎么可能会跳啊喂!

一张素净的小脸,也变得微红。

原来,两个互相喜欢的人,是这样相处的吗?

爱丽丝想到了一些和林子凯的往事。

他们两个貌似也经常抱在一起...

林子凯有些时候,看着自己,也会露出苏哲叔叔看小情姐姐,一样的表情。

原来,这就是喜欢啊!

喜欢一个人,是这个样子吗?...

爱丽丝又有些明白了。

苏哲再一次牵起了林诗情的手。

这一次的她,牵起的,不再是冰冷的血能。

而是柔嫩温润的纤手。

带着真实的触感...他的小情,再度完整无缺地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

临近八点,爱丽丝拿着一个小碗,小碗之中,装着澄澈的淡金色血液。

她乖巧地穿着小兔叽拖鞋,身穿淡粉的兔子印花睡衣,走进了一楼的房间。

要是头发再是白色,和「和泉纱雾」就更像了...

苏哲和林诗情就在屋子里。

他们注视着爱丽丝坐上床边的椅子,然后拿着手中的小碗,一点一点地给林子凯喂血。

爱丽丝十分认真,比做数学题还要认真得多。

林诗情有一件事情没有告诉爱丽丝——

在刚才爱丽丝去冰箱里面取血的时候,林子凯其实就已经醒了。

也是正巧,迷迷糊糊之中,林子凯睁开眼睛,就想要从床上起来。

林诗情果断让他继续装睡。

刚刚苏醒,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林子凯还是照做了。

毕竟是老姐的话,他得听。

也不管自己为什么没有死了...应该又是姐夫大显身手,把那两个狼人干掉了吧。

姐夫的发挥,一如既往地稳定啊!

苏哲看着床上的林子凯。

嘴角疯狂上扬,可还是要疯狂抑制。

眼皮也跳了跳。

这小子,应该是感觉到,自己正在被爱丽丝喂血吧。

他这时候,肯定十分感谢林诗情。

不愧是老姐...

苏哲和林诗情,还有脚边匍匐的小粉,也就不再继续留在这里。

完全就是三个大功率的电灯泡。

确定林子凯的情况没有问题后,就好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