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方案(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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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元朝进行了全世界的货币交易,大量白银流入华夏,明朝刚好赶上两波热潮,一个是郑和下西洋,新航路的开辟,另外一个就是隆庆开关,大把大把的白银流进来,民间开始频繁使用白银交易,后来,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明确规定,将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税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再也不用实物纳税了)

大魏自太祖登基以来,就实行开海重商政策,开辟新航道与外面世界的番人通商,民间商事繁华,大量的白银流了进来,一直到了先帝时期,白银已经基本上在民间流通了。

由于白银泛滥加上官场贪污成风,先帝听从内阁大臣的建议进行了改革变法,内容与明朝的张居正相似,也就是将所有赋税总归一条,合并征收银两。

这项政策有好有坏,好的是简化了税务的征收,统一税率,方便了征收税款,这就极大的防止官员从中贪污。

因为在之前用实物纳税的时候,都是地方官派收税小吏下乡来收的,这其中就会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它们说什么就是什么。

比如说这个米,怎么每颗都不一样啊?反正就是各种挑剔,计量的斗具还有很多门道呢。

使用一条鞭法,简化程序就完全杜绝了这种情况。

坏的是火耗问题,就是百姓使用碎银子纳税,那么官府就得重新熔炼成官银,再上缴国库。但在重新熔炼的过程中,肯定会有所损耗的,所以地方官又有名头向百姓征收额外的火耗费了,这也叫“耗羡”。

没有一个政策是十全十美的,有的只是适合当下的政策。改革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什么时候出现问题就要想办法补救,而不是质疑前人。

功过是非自有后人评说,张居正无疑是为大明续命几十年,要不然万历哪里能搞三大征?

张居正死后出现的银贵谷贱,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不予评论。就如以上所说,没有一个政策是十全十美的,只有适合当下。

大魏和大明的国情也大不相同,现在大魏要治贪污,就要从火耗入手,实行火耗归公。

火耗归公就是将原来地方官从百姓那里征收的火耗费,全部上交给朝廷。

那火耗费归官员和归朝廷,出钱不都是百姓吗?结果不还一样吗?还真不一样。

比方说,朝廷原本是要收1两税的,但是地方官直接收了2两税,自己赚了1两不说,百姓又怨声载道,骂的是朝廷,好处倒是给地方官赚了。

如果实现火耗归公,哪怕你收上来10两,那也全都是朝廷的,官员啥好处也没捞着。

加上你要敢贪一分,立马就治罪,傻子才会去收高得离谱的火耗费。这样无疑有效解决了地方官横征暴敛的弊政,也减少了百姓们的负担。

不过要由朝廷出面制定火耗征收的统一标准,承认火耗费的合法性,因为火耗费一开始本就是不合理的,但实行了这么久的政策,民间现在也潜移默化的认为火耗费是必须要交的。

朝廷制定一两税收多少火耗费,比那些贪官污吏横征暴敛的好多了,这些收上来统统归朝廷。

上不误公,下不累民,无偏少之弊,无苛索横征之扰。

另外一拳就是高薪养廉了,羊毛出在羊身上,养廉银自然是从朝廷收上来的这些火耗出了,由朝廷制定几品该领多少的养廉银。

比如雍正时期,一个县太爷的年薪是45两,他一年的养廉银就有400-2000两,养廉银的钱来源于地方财政,发放根据地区现状,各地都大不相同,如果是富裕县,那你就能领多一些,最多2000两。

有了这些养廉银,谁还冒着被抄家的风险去贪污呢?很多官员就是因为薪水低才不得已去贪的,现在有了这些福利,他们大多都会尽心为百姓办事了。

雍正这套打法还是可以的,在他治下出现了吏治清明的局面,贪官有,但已经大大减少了。

可惜在乾隆的时候,因为没有监督机构去监督养廉银的制度,导致统治者随意更改,本身这钱就是从火耗费出的,制度的缺陷最终受苦的还是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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