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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为什么这么急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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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前仆后继,云集法兰克福市场,在市场上大肆做空大众汽车股票。

  一般情况,A公司收购B公司,成功收购前,B公司股票会被抢购,坐等起价。

  A公司收购B公司,收购失败,B公司的股票会大跌。

  很显然,因为这三座大山的原因,全球的对冲基金都认为这是注定失败的交易,此时不做空更待何时?

  然而,保时捷公司在采取行动前,已经翻越了两座大山。

  第一座大山,资金。

  2007年的12月,保时捷成功从欧洲15家商业银行获取100亿欧元的授信贷款;

  加上公司2007年的丰厚利润,以及自有资金足够完成收购,资金方面的问题不再是问题。

  第二座大山,法律。

  早在2005年,保时捷就成立欧洲控股公司,将保时捷汽车资产嵌入保时捷控股,规避德国法律。

  之后,保时捷控股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指认大众法案违反欧盟既定的公平、公正交易原则。

  这一起诉符合相关金融机构利益。

  2007年10月,在华尔街以及众多欧洲金融机构的共同运作下,欧洲法院正式做出裁决,认定大众方案非法,推翻了这一项存在47年之久的特殊法案,为保时捷推进收购铺平了法律道路。

  上述两件事都是大事,保时捷也及时对外进行了公布。

  但大肆做空的对冲基金充耳不闻、置之不理。

  因为从年初2008年初至今,保时捷持有大众汽车的股份始终停在35.14%的仓位线上,距离75%的控股线还有一大半的距离。

  长期不动弹,被普遍认为是保时捷收购受阻,以及资金受困。

  这时做空是必然赚钱。

  殊不知,保时捷行了一出瞒天过海之举,翻越了第三座大山。

  德国《证券交易法》规定,如果购买股票期权,按照股票全额价款,支付期权金,即不使用金融杠杆,就可以自行决定在何时公布期权仓位。

  换句话说,就是用买现房的价格买期房,换取信息保密。

  期权一旦执行就是股份。

  这一条款,基本能够让保时捷可以不用对外发公告。

  对冲基金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一条规定。

  毕竟期权,通常意义上是期货范畴,是以小博大的高杠杆工具。

  全额支付期权金?

  那为什么不直接买现货股票?

  纯属脱掉裤子放屁、穿着棉袄洗澡——多此一举

  保时捷正是因为利用这一条思维盲区,用全额支付期权金的方式来达到瞒天过海的效果。

  时间到了8月,保时捷手握大众公司股票份额以及期权仓位合计已达65%,离成功收购仅差10%。

  但是问题又来了,二级市场可供交易的流通股票已不足10%。

  这就是沃尔夫冈亲自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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