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风翔龙(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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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冰雪般的肌肤,两支翅膀,硕大无比。当它死亡之时,从脊梁上会生出新的生命,一个新的风翔龙。这只巨龙如银装素裹的雪花。原来,当申流行和安琪琪对话之际,马蒂尔达放出手掌中的风翔龙。

只听“小龙过来!”外面冰雪般的风翔龙一下子变成很小的一条龙,飞快得窜到船里面。外面的江湖帮派,被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动弹。那用来套住船体的钢铁哧溜一声儿,滑落下来,众人的手掌皆被摩擦出来血迹。他们有的惨痛哭叫,有的咬牙忍住那难受的疼痛,有的面目疼痛得发怒。

马蒂尔达对申流行道:“你看见我手掌上的风翔龙了吗?”申流行道:“看见了。”马蒂尔达道:“这一条龙是孟浩天送给我的。你知道孟浩天吗?”申流行道:“我知道的孟浩天,不知道和你知道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马蒂尔达道:“我知道的孟浩天是一位拿着潦草画册的疯傻老人。他的一本画册上面画的图案,皆是百万种龙类。这只龙是我从画册里面挑选出来的。他说这只龙会听我差遣,起初,我不相信,画册里面的龙怎么能出来呢?它又不是活生生的动物。孟浩天告诉我,他说这只龙是一只神兽,它会进化。现在看来,果然不假。真如他说的那样!”

申流行道:“孟浩天不是疯傻老人,他是侏罗世纪的人。他手中的画册,是将侏罗世纪的龙类收集到纸张上。或者说是封存在纸张里面。你是怎么认识这位老者?”

马蒂尔达道:“或许我和他有缘,我从欢乐楼出来之后,自己在街上行走,没有目的的行走。自己毕竟在欢乐楼待的时间长了,突然恢复自由身,一下子不知道要去何方。我走到一间饭店,在里面正吃饭的时候,有二十几个乞丐走了进来。他们一看就是有组织有计划来饭店。他们一进来,直径走向一张桌子旁边。桌子旁坐了一位身穿粗布大衣的老人,只见他点了一盘卤肉和一盘牛肉,然后用筷子夹着吃。他慢条细理得嚼着牛肉,似乎对这帮乞丐很是无视。有一个乞丐问,喂,老头,昨夜是你去了龙王庙,偷了我们讨来的食物?那老者道,对,是我。我看你们白天偷了几只烧鸡,几坛美酒,于是,我很是感兴趣,去瞧了瞧,谁知道,你们偷的烧鸡是天底下最出名的道口烧鸡,那几坛美酒,也是出了名的女儿红!当下我就饥鹿肠肠,咕咕叫。忍不住,喝了几口美酒,吃了几口烧鸡!另一个乞丐说,臭老头,看你穿着不雅,也不是我们丐帮弟子,你知道吗,你吃的那些是我们准备送给江西省上饶市分帮帮主的!女儿红是存放百年的好酒,烧鸡是特供烧鸡。经过你这样一吃和一喝。这些物品,不能送给分帮帮主了。”

申流行眼神暗淡,他缓缓道:“传闻孟浩天,是龙族的鼻祖,孟浩天生活长达千年,拥有不死之身。他的兵器就是画册里面的千奇百怪的龙。他喜欢吃烧鸡,喝美酒。原来,江湖传言,并不为假!马姑娘,请饶恕我叫你一声姑娘,在我们大陆都是这么叫的。请告诉在下,接下来发生什么事情了?”

马蒂尔达眼睛眯成一条线,缓缓道:“孟浩天问乞丐,江西省上饶市分帮主,是人称‘雨抛金锁甲,苔卧绿沈枪’的臧沈迎吗?另一个乞丐道,正是臧帮主!孟浩天正要用筷子夹另一个卤肉吃,哪里知道,一个乞丐用一根棍子,朝他天灵盖砸去,不料,孟浩天一点寒毛没有受损,反倒是那个乞丐的棍子,一下子脱手而飞,哐当一声儿插入墙壁中!在坐之人,皆面色铁青!孟浩天道,绿沈枪,枪法威震江湖,连那绿沈枪都不能近我身体,何况你这根棍子呢?!几个乞丐见状,吓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道,你等着,你这死老头,我们分帮主不会放过你!一面说,一面逃之夭夭。”

申流行黯然神伤,道:“这几个乞丐,有眼不识泰山,孟浩天是放了他一马。喝他们的女儿红怎么了,吃他们的烧鸡怎么了,江湖传言,孟浩天进到皇宫偷吃御品。朝中皆有本领高强之人,全拿他没有办法!”

安茹公主闻言,心存敬畏和敬仰,她道:“虽说在下一直身处金雀花王朝,没有离开家乡半步,却一来到大陆,遇见了马蒂尔达。我们相遇的地点,就在孟浩天吃饭歇脚的地方。”

申流行道:“当时你也在场?”

安茹公主道:“几个乞丐走之后,我到达饭店。我上了二楼,看见楼下坐的马蒂尔达和孟浩天。我坐下点了燕窝分密盏,深海鱼汤。片刻间,小二上来了食物,我慢慢品尝。突然,有一群人,穿着打扮皆是帮派人士,他们手持刀枪棍棒,来势汹汹。直接站在孟浩天的面前。几个长相年轻的男子,对他破口大骂,道,我们是纸坊村的汉子,前几日,你去我们纸坊厂,偷了上等的宣纸,没有付钱,现在大爷,亲自上门来讨债了!孟浩天依然吃着肉,半晌没有说话,那几个汉子,生气道,不给我们,我们就不客气了!说着,就拿刀砍向孟浩天。我在二楼,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出,试问天下之人,谁无善心?怜悯之心人皆有之,如之没有,猪狗不亦。我见几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手持刀具,欲要杀死老者,立刻发出几个银针!心中不断骂道,狗屁不是的年轻人,欺负老人算什么,安茹公主我就是看不顺眼,就要管一管!几个银针带出去,当当当,打在他们的兵器上,纸坊村的汉子,满身冷汗,不过依旧壮着胆子,道,老头子,你偷我们纸坊厂的宣纸有理了?那是我们纸坊厂最好的纸张,虽说我们纸坊厂每一年出售上千万的纸,但是唯独宣纸生产数量极少,却被你洗劫一空,你说你是不是要付给我们一笔钱?孟浩天双目明亮,频频点头,声音洪亮,道,不错,确实该给你们一笔钱,你们的宣纸,我是用来封存龙兽。”

申流行暗自庆幸,道:“原来孟浩天是用宣纸封存龙兽,我还当他真的是偷盗之贼,他的龙兽能住在宣纸里面,也算是宣纸用得其所。接下来,怎么样了?”

马蒂尔达道:“接下来,孟浩天,真得拿出一包银子,给了他们。他们见到银子,立刻躬身,表示歉意,迅速离开了!”

申流行问道:“纸坊村的汉子,没问孟浩天用这宣纸干什么吗?”

安茹公主嗤笑一声,道:“他们拿了钱,卖了宣纸,怎么会去问卖主用宣纸做什么?”

申流行道:“对,的确如此。他们没有追究这银针是谁发出的?就这样走了?”

安茹公主道:“他们没有问,只是离开之时,向四周扫视一下,没有发现异常,立刻离开了!”

申流行道:“孟浩天也没有问吗?”

安茹公主道:“我坐在二楼,他在一楼,除非他背后长了一只眼,无论如何,他是看不到的。只因我就坐在他背后的二楼之上!”

申流行道:“那后来,马姑娘,怎么取得了风翔龙!”

马蒂尔达道:“我取得风翔龙,是在那天深夜!”

秋季,深夜,雾浓,天寒。

饭店大厅内,只剩寥寥几个人。孟浩天喝了几坛美酒,脸颊红润,醉意浓烈。不过他还没有醉过去,他不停得吃着花生米,他已经这样子慢悠悠吃了一下午。马蒂尔达,已经在饭店的三楼租了房子,准备住宿休息。安茹公主也在三楼租了房间,准备休息。

大厅内的灯笼,火光冲天。似乎要冲破这寂寞又寒冷的深秋暮色。大厅正对着长长街道,忽的,街道上几条人影幢幢,像雾霭一样飘进了饭店之中。从中可以看出来,他们几个人的轻功着实不错。他们进来,放下头顶的斗篷,解下黑色的风衣,那风衣一脱,一阵阴风吹了进来,甚是恐怖。好像把他们一身的疲倦也吹走了!

一个男子放下手中大刀,用洪亮的声音,道:“店家,上一壶温度适中的好酒!上一盘羊肉汤!”

另一个男子额头上有一个五角星的伤疤,他道:“南宫越峰,现在应该快到城中。”

一个男子,手臂裸露,只见一道伤疤,倾斜入长袖之中,他道:“二哥,南宫越峰,知道卢赛玉的下落?”

五角星伤疤的男子,名叫宇文怀,他道:“三弟,南宫越峰,曾是卢多逊家中的护卫!”

原来手臂有疤痕的是他二弟,名字叫母秋寒。第一个男子叫苏勇武。他们皆以苏勇武马首为瞻,宇文怀为老二,母秋寒为老三。

母秋寒道:“江湖中传言,南宫越峰功夫了得,拥有方天画戟。”

苏勇武道:“没错,卢多逊雇佣他为护卫,可以看出来,是多么器重他。我们找他还有第二件事,去从他手中夺的藏宝图!”

宇文怀道:“大哥,他身上真有藏宝图?”

苏勇武道:“卢多逊被流放崖州,前一天夜里,将自己的金银珠宝,画在一张图中,分了四份。其中一份就在南宫越峰手中!”

店小二上了几壶酒,喃喃自语,道:“大深夜,本该关门了,又来了几位客人。哎,又要晚睡一会儿了。”他有些不耐烦,甚至厌恶起来。

一个男子,嘴唇又宽又厚又长,像是两根香蕉一般,他道:“大哥,二哥,三哥,先喝几碗酒,暖暖身体。走了一天的路,我们也疲倦,现在又冷,早晨出来的时候。该多穿一些厚棉袄。正好,这饭店有羊肉汤,喝喝羊肉汤也好!”

“四弟,我们四个早晨出来的时候,天气没有这么冷。哎,秋天的昼夜温差太大。你看外面漆黑的街道,早已经没有了人影,只有我们四个行人。”苏勇武道:“  秋风萧瑟,洒江天寒。”

宇文怀环视大厅,将目光停留在孟浩天身上,他对苏勇武道:“大哥,你看那边,还有一位老人在吃花生米,在喝酒。”

母秋寒道:“天寒之夜,还有老人陪我们一起吃饭,却是难得一见!”旋即,他眉头紧锁,防备道:“他是不是也在等待南宫越峰呢?”

苏勇武道:“莫要猜忌他人!南宫越峰行踪诡秘,我们四个能获得音讯,是从江湖中信息经纪人手中买过来的!江湖中都知道,莫非名,是守口如瓶,童叟无欺的信息经纪人。只要价格和他预期一样,他就会将信息卖出去,绝不会卖给第二卖家!”

他们四个,端起鲜香浓郁的羊肉汤,开始喝起来。温热的羊肉汤,就好像一条温泉泉水,在肚子里面顺着肠道,流下去。瞬间,身体有了能量,驱走寒气。

“酥烂的羊肉,温中补气,清爽不腻!”苏勇武说毕,四位继续喝汤,汤足够暖身,正如寒冬腊月的一件棉衣外套,足够抵御寒风凛冽的雪寒。

一盏茶的功夫,他们四位肚中已温暖,精神已充沛。苏勇武目光悠远,望着开着大门的长街,他缓缓道:“深秋雾浓,行人皆无。南宫越峰,已经来了。”

老四川不应立刻拿起桌子上的刀,忙问:“大哥,他在哪里?”

宇文怀眼神犀利,道:“他不在大街之上,也不在饭店之中。”

母秋寒有些慌张,问道:“那他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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