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四十四章(1 / 2)
回了王府, 天色已黑。
一股子提心吊带风声鹤唳的气氛在王府蔓延,人人紧张地小心伺候,正是最热的时候,往常到了这节令, 王府外的长街早已人烟喧嚷, 此刻却冷冷清清。
众人目睹了殿下那块手帕上的血迹, 触目惊心。
大热天都打了个冷颤, 心下恹恹, 气氛与往日不同。
淮王的卧寝极尽藻饰, 银饰木雕八折山水屏风, 外头养的瑞香花开得绚丽多姿。
他独独一人坐在榻上看兵书,只穿了寝衣,乌发微簪, 亮如绸缎地倾泻。
眉眼未着颜色,雪白皮肤衬得瞳仁更漆黑, 唇色殷红, 他很平静。
老祖宗取下了翡翠佛珠在手里把弄, 忧心忡忡。
“凤真……你这怎么了, 你是怪奶奶瞒着你吗,就是知道你的脾气才没敢告诉你,我听下人们说,你急怒攻心, 呕了血, 现在可有好些。”
“回奶奶,我无事。”文凤真依旧是斯文有礼。
文至仪坐在榻边, 不安地抿了一小口茶, 时不时瞟哥哥一眼。
哥哥维持着心境平稳, 七年来如一日,因为喘气上的毛病,他从未动怒,为什么会突然呕血呢?
文凤真放下兵书,拿起桌上的请帖,红得喜庆。
修长的指节反复将请帖摆弄,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望见她的名字时,眼底稠色加深,指腹缓缓移开。
又看见宋搬山的名字。
眼底墨色顿时凝结成冰,似乎要将这三个字剜去一般。
文至仪小声说:“哥哥,要不……辽姐儿订亲那日,你就别去赴宴了,您平日事务繁忙,待在书房也挺好的,辽姐儿的喜酒喜糖,我们给你带回来——”
她手指搅着帕子,还未说完,被哥哥眼眸一扫,吓得立即住了口。
文凤真嘴角牵起清淡笑意:“别让我弄得大家都不高兴。”
别让他发什么疯搅坏旁人好事,或是一口血吐在人家的吉服上吗?
文至仪急忙说:“不是不是,我只是看你脸色太白了……担心你的身子。”
文凤真将请帖随意地扔在桌上,咬字冰冷:“狗都不去。“
文至仪猜不透他的想法,哥哥他究竟在想些什么呢。
冯祥一肚子的苦楚,小心跪在长廊外。
这回是真的坏了,殿下生平最恨算计他的人,他一定是觉得被全府的人算计了。
他上一刻还说:“不是非她不可。”
下一刻便吐了一摊血。
良久,窗子里传来一道声音:“进来!”
冯祥与进禄互相张望一眼,从彼此瞳孔里看到恐惧。
他们抿紧了嘴,一脑袋虚汗,头也是懵的,还未踏进门槛儿,膝已软了一半。
云针跟在后头,不言不语,倒比他们两个镇定。
文凤真一身寝衣,坐在软榻上,不言不语,看来是镇静下来了。
皮肤比檐上的雪还白,若有若无的白雪甜梨香,一派清贵之气,眼底的凉薄渐渐渗出笑意。
“你们谁知道这件事。”
进禄“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殿下饶命,奴才也无可奈何,得了老祖宗的命令,日日耳提面命,奴才怎敢违背老祖宗,不是存心欺瞒殿下,老奴自知罪该万死,罪该万死!殿下您罚我吧……”
文凤真抚了抚额头,面无表情,冷静得可怕,下意识地想转动腕上佛珠,却发现腕子处空荡荡,他摸了个空。
佛珠已被他绷断了。
她唯一送他的东西。
文凤真眸光了冯祥一眼,语气毫无波澜,却嗅出危险。
“你让本王试穿宋搬山的吉服,怎么说。”
冯祥头脑嗡嗡一片,吓得冷汗涔涔,伏跪在地,连头也不敢抬。
“殿下……殿下饶命,都怨老奴一时失察,自作主张,老奴愿领责罚……”
文凤真的呼吸略绵长一些,他的目光落在云针的背上。
云针低着一截脖颈:“奴婢日日跟着辽姑娘,只是她对我颇有防范,许多事情是奴婢疏忽大意了,只是她近日并未与宋公子见面,怎么会……对了!风筝,是风筝!去法隆寺赏花那日,辽姐儿收到一个风筝——”
“住口。”
文凤真淡淡吐字,神色瞧不出在想什么,压着眼底的积雪,一点瞳光像被飒飒寒风吹拂。
“不过可有可无的小事,你们这么怕做什么。”
三名下人抬起头,面面相觑,摸不透了。
是可有可无的小事吗?怎么这么不像呢……他们原以为最低也是二十板子的事,殿下就这么轻轻揭过了。
他站起身,披了外袍,推开窗子,低垂眼帘。
“本王是不是成了京城的笑话。”
他这样一问,跪在地上的三个人都不寒而栗,支支吾吾不敢答话。
怎么会呢,京城里有谁敢议论殿下。
陆稚玉回家之后,将辽姐儿与宋公子订亲的事传给了爹爹。
首辅府的请帖也分发出去,京城上流权贵圈子几乎人尽皆知,宋公子马上要跟辽姑娘订亲了。
其中耐人寻味的是,之前不是传出淮王殿下要收了她的的传闻吗?看来是误会一场。
又有人揣测,再不然便是淮王殿下被愚弄被欺骗了。
若真是如此,可不太妙。
文凤真锱铢必较,生平最恨算计他的人。
如今最热闹的便是龙泉胡同,老淮王旧部聚拢在一块儿,惬意地推杯换盏,揎臂痛饮,极尽声色犬马之事。
“哈哈哈哈虚惊一场,听说小畜生从鹿门巷回来,咯了好大一摊血,王府里嚷嚷闹闹,就差给他奔丧了,哼,看来他也不过虚张声势,外厉内荏罢了!”
“他爹当年一意孤行回京,带着我们兄弟去送死,此番也是劝过他了的,这叫什么,这叫咎由自取!”
“这回他跟首辅府的梁子算是结下了,小畜生眼睛还没看清吗?整个京城除了他养的老虎,谁不恨得将他啖其骨肉,从来就没人肯站在他身后,要真敢跟咱们动真格的,他逆臣之子的名声还未完全洗干净呢!”
在朝官员原是想来探望,纷纷被拒之门外。
等他们用过了茶,虚伪地客套几句,数十台轿子纷纷扬扬出了街口,已交了子时。
只有赵襄一个人留下来。
此时夜凉如水,灯火阑珊,薄薄浮云掩了一轮明月。
文凤真站在阑干前,正楼东面远眺。
夜色下的楼台亭阁。花木景致尽收眼底,竹管下滴滴答答的水,盛满了双鲤戏荷的玉白瓷盆。
赵襄抿了一口茶,笑道:“好水,好茶果然需好水来调制。”
文凤真垂下眼帘,用手捻起珍珠细沙,这是她的法子。
赵襄放下茶盏,正色敛神:“我已经见过槐哥儿了,槐哥儿他很聪明,就是有些……难以掌控,当初哥哥写信让他装傻,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直到进了朝廷才明白。”
赵襄的眼神晦暗不明:“宫里头很快就要出大事了。”
赵襄低头,含了笑意,抚着桌上一副字。
他很聪明,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当初辽姑娘从东川乡下进京城,坐的也是殿下派去的马车。
这一路凶险,她凭着那张跟她娘一模一样的脸,能否活到京城都难说,她娘的名字在京城都没人敢提。
这辆马车原本就是将她接进淮王府的,不会是信国公府。
她注定在他的屋檐下。
可是,哥哥一眼都没放在她身上,就像府里没有这个人。
“赵襄,以后不许提这个人了。”
文凤真转过身,白袍玉带,指尖缠绕了一条黑鳞蛇。
赵襄讶然,随即牵起嘴角,他心思敏慧,听出一点不同。
方才,他只提了槐哥儿,殿下说的又是谁?
文凤真按下眉眼的不耐烦,一把扯下脖颈坠着的小金片。
金片由红绳穿着,小小的约莫指甲盖的一块儿,并非金子打造,只是塑了漆粉,有些年头了。
锈迹斑斑,似乎摩挲了许久。
文凤真将小金片随意地抛进后花园的池塘里,一眼都未看。
斯时夜已深了,轻晃的烛火倒映在男人瞳仁。
珠帘漫卷,后半夜响了几声春雷,接着扯起瓢泼大雨,这阵子暴雨过去,地里钻出暑气,热得人心里发慌。
文凤真躺在柔软宽榻上,一只手上缠着黑蛇,将他的手指越裹越紧,他粗粝指腹捏着蛇,眉眼冷峻。
在水牢时落下来喘疾。
后来他日日/逼自己把弄蛇,克服心里的阴影,经年累月,从不留下一丝懈漏。
脑海中忽然冒出她那张过分漂亮的小脸。
拒绝他时,说要自己离她十步之外的严肃表情,给他送请帖时的眼神,她抿直了红唇,清清冷冷,疏离客气,让人忍不住抱起来,狠狠咬一口。
一双澄澈的乌瞳,盈盈坠着水雾。
给她白嫩的小脸添上羞郝的绯色,添几分诱人。
她不怕他了吗?怎么敢提这样的要求。
他以为自己再也梦不着她了,这回梦到了年少时。
十四岁时家里骤然遇难,父亲死在京城,据说身体被捅了无数刀,辨不出原本的样子。
东川边线,有百姓偷渡过去给南阳送情报,一场仗死了八千个人。
他从少年将军一朝沦为逆臣之子,又吃了败仗,被逼入京问罪。
东川的萤火湖旁。
恰好,那帮百姓正准备打烂他的金身。
镇守边境防线的金身,被五花大绑,摇摇欲坠,他们借此指桑骂槐,极尽羞辱。
“反贼之子的金身,留着晦气,哪怕我们不拆朝廷也得拆!”
“他文凤真太过狂妄,圣贤都不敢修建金身,他竟然允许那帮狗腿子给他修金身!”
“大家伙儿说,那帮狗官给他修金身,还不是贪墨咱们的钱,这金身带血啊,都是咱们的血汗钱,该不该打烂!”
“该!打烂他!”
金身?他恍惚记得有这么一件事,有人喝酒时跟他提过一嘴,他高高在上久了,不明白他们的怨气这样大,他那时候太过年轻。
金身是乡贤们修的,为了讨好文凤真,老百姓将对宗族势力的厌恶,撒在了他身上。
但他不明白,他这一年在东川荡平积寇,将贼首捉拿擒杀,平了东川多年的叛乱,南阳不敢侵犯。保他们一年安居乐业。
因为他吃了一场败仗,被朝廷定为逆臣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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