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第三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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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喜欢春天呀,  那个绿意葱葱、蝉声鸣鸣、花儿开得轰烈又充满希望的季节。

  可我今天忽然决定喜欢这个潦草的冬天。

  ——《小怪兽日记》

  那人隐在黑暗中,高大的身影有些懒散地陷在沙发里,还是那件棒球外套,  只不过在里头加了件灰色的薄线衫,  声音透着疲倦:“等我干什么。”

  孔莎迪握着话筒,  目光瞟了眼丁羡,  又吼:“谁知道呢,我们羡羡就是这么痴——“

  话筒被丁羡劈手夺过,  就着昏暗的灯光,  狠白了孔莎迪一眼,孔莎迪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忙讨好似的去抱丁羡的胳膊,  小声讨饶:“我错了,姐,你打我吧。”

  丁羡拍开她的手,  不理。

  孔莎迪不依不饶扑过去,没一会儿,丁羡抵不过她这粘人劲儿,  没一会儿两人又抱在一起咯咯笑,就听丁羡一声无奈的:“看以后谁受得了你。”

  宋子琪转头看阖眼休息的周斯越。

  “不唱?”

  周斯越累得不行,下意识摇摇头。

  宋子琪笑了下:“也对,  你还是别唱了,  容易掉粉。”

  周斯越象征性地踹了他一脚,  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  人是真累。

  包厢里,忽然有人喊了句,“邓婉婉,你的歌——“

  邓婉婉走过去接了话筒,站到周斯越边上,开始矫揉造作地清嗓子,“这歌好久没唱了,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感觉。”

  孔莎迪下意识递了个眼神给丁羡。

  “有人开始表现了,你再不抓紧点儿。”

  丁羡心里那个气,我表现啥呀表现,我唱歌这熊样——

  没进过这种ktv,丁羡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唱歌好不好听,小时候叶婉娴让她在亲戚朋友们表演过几次,具体反应已经记不清了,反正后来过年就没让她再表演过了,上了学,她也不是爱表现的人,音乐课都是大合唱居多,更听不出自己的水平。

  她一摊手:“酒。”

  “啊?”

  “喝两口,壮壮胆。”

  孔莎迪从边上捞了几瓶纯度最低的啤酒,不放心地递过去:“就俩口。”

  俩口下肚了,丁羡抿了抿,咦,还挺好喝的——

  她拎起啤酒看了看,又喝了两口。

  等孔莎迪点完歌回来,半瓶啤酒喝完了,丁羡仍在意犹未尽地添嘴唇。

  “行了,别喝了,我给你点了首孤单北半球,好好唱。”

  邓婉婉唱歌确实好听,在她唱完之后,所有人都起哄让她明年赶紧参加十佳歌手去,邓婉婉羞红着脸说了句:“献丑了。”目光却始终朝着周斯越的方向。

  丁羡拎着酒瓶,眯眯眼,又仰头灌了一口。

  “用我的晚安陪你吃早餐,记得把想念存进扑满,我望着满天星在闪,听牛郎对织女说要勇敢……”

  一曲唱完。

  众人:……

  丁羡放下话筒,酒精刺激末梢神经,她兴奋地问孔莎迪:“好听吗?”

  孔莎迪扯扯嘴角:“挺好听的,就是可能没在调上……”

  “……”

  丁羡把剩下半瓶酒全部一口气干了。

  疯了,世界都疯了。

  周斯越醒的时候,差不多结束,人还没醒透,正抓着头发醒神的时候,怀里被人塞进一软绵绵的东西,下意识要推开,就听孔莎迪两手一挥,“艰巨又光荣的任务交给你了,拜拜。”

  手还停在乌黑的发间,一脸茫然地低头看怀里的人,待看清之后,气得手掌忍不住在她脖子外圈了圈,掐死算了——

  烦人精。

  丁羡看着他呵呵乐,娇滴滴的眼散着水光。

  他手掌虚虚在空中停了两秒,直接一掌拍在她脑门上,泄愤似的,“笑屁。”

  拖走。

  长街上,行人三两,树木静悄,月光在地面上铺了一层轻盈的羊毛毯,泛着光的湖面早已结了冰,像是撒了一层碎银,在这黑夜里发光发亮。

  少年走在前面,只穿了件单薄的灰色线衫,两只手抄在兜里。

  少女披着他的棒球服,跟在后面踩着他的影子,左一脚,右一脚,踩得不亦乐乎。

  “周斯越。”

  丁羡忽然叫住他,前方的人停了步子,没回头:“干嘛?”

  她噔噔噔跑到他身前,仰着小脸儿去看他眼睛,那是双比月光还明亮的眼睛,差点儿把她吸进去,她定定神,借着酒劲儿问他:“你为什么这段时间都不理我?”

  她在服软。

  那是她第一次为他的骄傲服软。

  他忽然低头笑了,撇开眼,看向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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