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福建新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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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农兄,你与炎武兄游学泰西三年。见多识广,若有精良军械,我之新军和华美军兵相比,又谁高谁低?”

        似乎突然想到了某种话题,郑成功又把头转向了王夫之。

        “依我之见,福建新军和广东两镇新军比,倒是难分伯仲。但若和华美之军比,恐怕难抵十之三四……”

        在大家都闹心如何才能打开华美军械输入口的当下,王夫之的回答显得很不合时宜。

        “哼!有人貌似左右看我福建新军不顺眼?米夷所仗,无非船坚炮利、粮饷充裕而已。陆上战阵。刀枪无眼,难不成那些米夷番兵还能三头六臂不成!别尽涨他人威风,灭自家人骨气!”

        刘国轩顿时大怒,就差一把抓住王夫之的脖子。

        其他人敬重读书人,更看重郑成功的面子,但出身草莽的刘国轩却天生看低这种只知道动嘴皮子的文人。甚至因为当下的局势,刘国轩还私下多次在施琅面前大谈文人误国的话题,颇有点后世愤青的味道。

        “观光休得无礼!”

        “刘守备消消气!”

        几个同僚见刘国轩准备大打出手,赶紧出手相劝。

        并不介意刘国轩是如何义愤填膺,王夫之轻松一笑。挽起了袖子:“刘守备,听说你营中亲兵矫健强力,某不才,区区文弱之躯可比试比试。”

        “哈哈。怎能让读书人和我们这些粗人比较,不敢不敢!”

        刘国轩不怒反笑,还故意大声说着,结果看台下方一批亲兵官将都发出了轻微的笑声。

        也不管刘国轩态度如何,王夫之只是挽起袖子,居然一言不发地就起身走下台去。

        看着好友这副挑衅的模样。顾继坤是一脸苦笑,而一边的曹秀林则瞪大了双眼。郑成功,更是眉头皱紧,仿佛对王夫之初来乍到就自取其辱的做法很不待见。

        ……

        一炷香之后,营地校场之中,就围满了新军官兵,只见换了一身短衣的王夫之一副笑眯眯的表情在朝四周的粗汉子们拱手做礼。

        “双手俯卧撑,满百者胜。谁来?”

        几声喊过,没人动,大概没人真正敢在营里犯大不敬和文官对着干。

        “既然想乐乐,就我来算了!读书人身子金贵,我也不为难你,若你没累趴下,就算你赢。众位兄弟,今天若我胜了,就请大家喝酒!”

        刘国轩解下佩刀,推开人群走进校场,一脸不屑地看着王夫之,然后俯下身子,开始做俯卧撑。

        远方的高台上,郑成功也静静地看着这边,大概也想知道王夫之到底想卖些什么药。

        和王夫之保持匀速的俯卧撑动作相比,年轻气盛的刘国轩即使一身甲胄也做得很快很热情,能看出他日常保持着很好的练武习惯。

        刘国轩抢先做完了一百个,带着一身大汗起身,一回头,发现王夫之还在做,而且状态似乎也不错。

        “……九十九、一百!好!”

        “嚯,身手居然如此了得!”

        看似四肢不勤的读书人居然做满了一百个,倒让现场的丘八们深感意外,不少人都忍不住喝好鼓掌,就连刘国轩都不得不佩服。

        “刘守备承让了,不过,我也只是这几日身子修养得好,算不得真。不如我二人再围营盘跑三十里吧。”

        几乎不给刘国轩一点思考的时间,王夫之居然又带着一头汗当头跑出了校场,言辞之中充满了嚣张挑衅。

        “我的娘啊,这书生老爷莫不是得了失心疯,如此费力之后还想再跑三十里地?怕是夜不收的兄弟也没这份力了吧?”

        王夫之的行为已经不能用正常来形容了,营里“观战”的新军官兵议论纷纷,连刘国轩都一时半会愣住了。

        ……

        一个半时辰后,做了一百个俯卧撑又跑了三十里地的刘国轩认输了,全营哗然。

        刘国轩倒不是输在实际的比试成绩上,而是一个在他眼里手无缚鸡之力之的文弱书生。居然两项比赛都和自己比成了平局,他之前夸下的海口被无情打脸。

        震惊的不仅仅是普通的新军官兵,就连郑成功都看呆了。

        作为一名带兵将领,刘国轩固然精通武艺。爆发力强,但大多数时候还是骑马坐船,并没有这种超长距离越野跑的耐力训练,只是仗着比对方更年轻,身体更强壮才支撑到最后。

        反观王夫之。在华美大学军训之中,就多次领略了全副武装负重越野跑,而且大学体育课也经常有类似的长跑耐力训练。

        也只有顾继坤才知道,在华美留学三年,王夫之可是每日都没有中断过身体锻炼,甚至归国之后,每日晨跑十五里的习惯还依然保留着。

        整个白天,刘国轩都没再出现在郑成功和王夫之的面前,仿佛突然消失了一般。

        入夜了,王夫之、顾继坤和曹秀林三人都坐到了郑成功的营帐里。

        “……华美陆军兵丁。可每日负重四十斤越野跑二十里,或负重三十斤越野跑三十里,之后再入战阵对敌。广东新军十日行军五百里,又接连三战,已堪称大明经制军之首。然我和炎武兄在华美所见,皆为寻常之事。”

        “华美陆兵,野战出营,均携钢盔一顶、步枪一支、子弹百二十发、手榴弹四枚、行囊一副、餐具一套、野餐三日份、野营被毯一卷、备换军服**鞋袜一套、医药包一个、其余杂物若干。全重二十五公斤,约合我大明四十斤出头,日行七十里还可列阵接战、刺刀肉搏。我福建新军可有此体魄?”

        和顾继坤对视一眼后。王夫之微微叹着气说着。

        “而农兄所言非假,不过此等强兵,亦非强训所能得。福建新军兵马,仿广东新军例。一日三餐,一旬一肉,已难持久。然在华美,陆兵闲暇之时每日肉餐岂止半斤,糖酒烟茶应有尽有。若是强训,供量还须加倍。海兵供养更为优厚。”

        曹秀林也在一边补充着,当初他代表大员颜家出使华美数月,这些细节也曾注意了很久。总之,将大家最乐观的地方都和华美比了一场,结果发现差的并非仅仅在武器上。光是官兵体能和后勤给养上的差距,就可见一斑。

        郑家有钱养兵,但和华美一比,又完全是乞丐和地主的差距。能不能买到粮草先不说,光是每日肉食这一项,就相当于养兵花费又多出两三倍。

        “我等练兵均师从广东、大员新军,自号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两日一操,早间绕营长跑二十里已是极数,再长则兵丁疲顿无力接战。”

        “华美陆兵所用步枪,数息一发;转轮连发重枪,弹如雷霆雨击;迫击轻炮,毙伤方圆数丈。一营之兵枪炮齐发,百五十步外人马草木皆成齑粉。试问我福建新军,可有如此犀利军器?”

        顾继坤等人掰着手指头继续说着,越说越吓人,越说越绝望。

        “三位皆曾游历华美,我也早闻此等泰西强国以战立国,士民入学即从演军武,体格战技出众,军械枪炮之利更远在我大明之上。若是东西交好,倒是我大明北伐复土大业之强援。但以三位所言,此邦若是深藏狼子野心,恐怕朝中之忧或可成真……”

        这些海外华美人,怕是打仗比经商更擅长,陆战比海战更变态。郑成功又想起之前自己一直游说父亲郑芝龙邀请华美入援的立场,现在再一想想,也忽然觉得能够理解朝廷大佬们的心情了。

        “大将军,华美一国虽是华胡混处,然仍是我中国血裔之邦,曼城国府民间亦心忧东土危局。兄之名登载华美京邑报纸数次,可见其国人尤其看重。”

        “如今满清南下闽浙、湖广、江西在即,大明又内争不止,各自为战。加之军粮匮乏,民心不安,若无外援强助,实难应对。我与而农兄在华美三年,倒有些人情薄面,若大将军信得过,我二人可亲赴香港,出使华美香港总督府,求得军械粮草内输。”

        顾继坤站了起来,放弃了曾经的文人间的称兄道弟,正式以一名下属官吏的身份向郑成功请命。

        看着当年一起游玩香港和明珠岛的好友那认真严肃的表情,郑成功只能慢慢点头。

        一连串的铜锣声在账外响起,看样子似乎营里有人不慎弄翻了火塘。乱七八糟的脚步声和收拾军械器物的各种呼喊声传来,让帐内的四人都心神不宁起来。

        此时此刻,在遥远的东海日本九州岛的平户港町,一位名叫田川松的女子正在昏暗的油灯下收拾包裹衣物,一个只有十来岁的青涩大男孩一身武士打扮静静地跪坐在她对面。

        她是平户藩一个普通武士家的女儿,是郑芝龙当年在日本投靠李旦时获得的第一个女人,也是郑成功的生母。而坐在对面的,则是她和郑芝龙的第二个儿子,郑成功的弟弟田川次郎左卫门。

        虽然田川松名义上的丈夫郑芝龙实在是薄情寡义,但在得知明朝局势危急的时候,田川松毅然决定留下次子,孤身前往明朝和自己的家人团聚,共赴家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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