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血的证明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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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库存全都抵押给了别人,过几天就有人来收店,没办法再经营下去。除了父母和一个不离不弃的朋友,他一无所有。

父亲在进卧室前说了最后一句话:“大难临头夫妻各自飞的都不少,黎璃这个孩子很难得。”

裴尚轩当然明白黎璃是个好女孩。正因为太好,对比出了他的不堪,让他自惭形秽。他私底下甚至固执地认为黎璃这样心肠柔软的女孩应该成为某个男人的初恋,而不是交给劣迹斑斑的自己。

锋利的刀片划开她的掌心,鲜血淋漓触目惊心。那一刻他希望时间能回到过去,还一个清清白白品行高尚学历与她相当的裴尚轩,让他有资格爱她。

他走错了方向,只能站在远处送上给她的祝福——能让你幸福的人,一定会出现。

黎璃的手被纱布裹了一层又一层,伤口很深,光止血就用去半天。她没想到自己竟然那么用力,可见人在情急之中便顾不得其他了,当时她脑子里只有歃血为盟这个念头,除此以外一片空白。

她感觉不到疼痛,皆因心里的痛楚更胜于肉体。裴尚轩对她的否定比以往岁月中任何一次都刺骨冰寒,她可以忍受他说“不喜欢丑八怪”,那是无法辩驳的事实,连家人都不觉得她好看;她可以忍受他身边不断来去的漂亮女生,在心底自我安慰那至少证明他还没有找到真爱;她无可救药地喜欢着他,就为了十四岁那年他在寒风中替她擦亮的火柴,那一点点温暖令她义无反顾。

在没有人喜欢自己的年少,是裴尚轩第一个向她伸出了友情的双手。

最初的爱,即便隔着最远的距离,依然清晰。一九九四年柳千仁毁了黎璃的清白,她偏执地认定自己的恋慕再没有资格袒露在日光下。二零零零年她用鲜血重复了誓言:如果我们不能相爱,那么就做永不背叛的朋友。

直到后来他们才明白,爱就是爱了,不需要资格。所谓的“资格”只是掩盖自己怯懦的一个借口,黎璃和裴尚轩真正害怕的是被拒绝。

店铺被人收去的那天,裴尚轩在电脑城外伫立良久。大衣口袋里的手机拼命响铃,他任性地当做没听到。

父母把准备给他结婚的房子转手卖了,二零零零年的房价是上海楼市飙升前最后的低点,算上这笔钱统统还债后,他仍有近五万元的债务。

漕溪北路人来人往,以太平洋电脑广场、美罗城、六百、太平洋百货、港汇、东方商厦共同构筑起徐家汇商圈,这里是上海另一处名利场。

他想起黎璃在遥远的过去眺望着黄浦江对岸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对自己说:“裴尚轩,我们不可避免会和这个城市一样变得冷酷吧?”

当年他没有听懂,现在却深有感触。城市经济的发展不只改变了生活,还改变了人的思想。成王败寇,曾经围绕在他身边的人教会了他这句话。

“笨蛋,我就知道你在这儿。”身旁传来熟悉的声音,他的嘴角浮现一抹笑痕,沉甸甸压在心上的失落忽然就空了。当初说会变得冷酷的人,却是唯一未变的那个。

裴尚轩从衣袋里掏出手机,十个未接电话都来自同一个号码。他笑笑,抬手揉她的短发,“我没事的,请事假不划算。”

黎璃满不在乎地咧嘴一笑,手肘朝他胸口顶去,“你今后的人生从这里起步,我怎么放心得下你这个笨蛋?”

他握住她的手,摊开掌心。那道伤疤很长,斜向切过生命线、事业线、爱情线,像是把一生分成了左岸右岸。黎璃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了惭愧,不自然地笑言:“万一有天我们失散了,等到白发苍苍脸和身材都变形走样的时候,凭这个伤疤你就能认出我了。”

他没说话,仰望徐家汇上空缓慢移动的广告飞艇,有飞翔的鸟掠过天空。深远的目光投注于黎璃脸上,他的笑容明亮干净。

“我没告诉你,春天我单独去过一次那块湿地,真的看到那一年我最喜欢的一只鸟,它飞回来了。”他摸着她的头发,呢喃道,“所以我一定能认出你,不管你变成什么模样。”

她猛然鼻子发酸,原来他未曾忘却。

整整一年,裴尚轩都在拼命赚钱。他白天送快递,晚上在KTV做服务生,每天只睡四个小时。黎璃向公司总务处的负责人推荐了裴尚轩所在的快递公司,他来取了一次快递后,午饭时间她就听到前台接待小姐在热烈讨论“很帅的快递员”,黎璃不动声色闷头吃饭。

他是个英俊的男人,英俊到不容忽视。

黎璃把自己的悲剧归咎于自不量力爱上了一个英俊男子,他们站在一起的画面没有美感,这个认知一度让黎璃挫败,在一九九四年之前是唯一使她却步的理由。后来发生的事情取而代之成为主要矛盾,但骨子里她仍自卑。

外表仍然是现实世界评判人的标准之一,哪怕是把“人不可貌相”这句话倒背如流。

她在很小的时候便已了解,自己这一生都不可能成为美女,连被人夸奖一句“漂亮”的机会都不会有。

二零零一年三月,黎璃收到汪晓峰的结婚请柬。她看着请帖内侧贴着的新人婚纱小照,新郎嘴边显眼的黑痣都透着“幸福”二字。

毕业后他们各散西东,偶尔会吃一顿饭叙叙旧。试用期刚过两个月,汪晓峰就得到去德国培训的机会,一走便是半年。他约她去酒吧庆祝新千年,另一个理由就是践行,但黎璃因为裴尚轩的缘故推脱了。

他不以为意,回国时仍给她带了一瓶香水作为礼物,据说是在科隆市的香水博物馆买的。琉璃制作的香水瓶五光十色,黎璃爱不释手。汪晓峰见她这么喜欢,得意扬扬地笑了。

“它和你很像。”他盯着瓶子说道,“要经过千锤百炼,大家才知道好处。”

黎璃心里微微一动,镇定地翻了个白眼,“千锤百炼,干脆再加一句‘永不磨损’得了。”

他哈哈大笑,手上拿的薯条在番茄酱里胡乱戳着,一边说道:“黎璃,你这丫头真是个怪人,明明看得通透居然还要做死心眼,无聊。”

“有聊无聊,都是我自己的事。”明白汪晓峰在暗示什么,她啐了一口,继而埋怨他把番茄酱弄得一塌糊涂转了话题。

这是他们最近一次见面,没想到仅仅半年他竟然要结婚了。

黎璃没空出席婚礼,提前一周约汪晓峰见面送上礼金。他嘴上说着“不好意思”之类的客套话,收红包的手却一点都不慢,飞快地收进西服内侧口袋。

“瞧你这虚伪的样子。”黎璃揶揄,往他的咖啡里扔了两颗方糖,“甜死你这口是心非的男人。”

汪晓峰笑嘻嘻挑着眉毛喝了一口咖啡,“口是心非总比视而不见好。”自从知晓黎璃的秘密后,他就以揭她伤疤为乐。原先是出于好心,希望某一天能起到当头棒喝的效果,但天长日久的恋慕岂是说放手便能轻易转身的?久而久之,黎璃的单恋和他找不到女朋友的事成为两人互相的玩笑。

黎璃不甘示弱,尽管他马上要告别单身汉生活,她依旧能找到糗他的话,“说起来你这个‘妇女之友’居然找到了老婆,我可真是大吃一惊。”

他收起嬉皮笑脸,指着脸上的黑痣一本正经说明:“因为她是第一个说我这颗痣性感的女人。”

黎璃差点把嘴里的红茶喷出来——这算什么理由?

“拜托,要是早几年我这么说了,难不成下礼拜站你旁边的人就是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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