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长安封城,凌墨萧失联(1 / 2)

加入书签

但很快皇上就发现,吃火锅还是自己烫菜更有趣,便让沈冬素也入座一起用膳。

皇上身边的老太监笑的眼睛眯眯,一直说皇上已经许久没用膳用的这么开心了。

皇上还爱喝精酿酒,一口羊肉一口酒,吃的那叫一个舒坦。

凌王生怕他喝高了,一直劝他少喝点,结果皇上不乐意,说自己酒量极好。

年轻时在军营,得先皇赏赐美酒,和将士们同饮一夜都没醉。

先对凌王夸沈冬素,说他自己挑了个好媳妇,比长安城的贵女都要好。

该赏慧空大师,当年他那一卦算的好。

又说要赏沈家,能教出这么好的姑娘,问沈冬素家里弟兄有没有读书的?有没有入伍的?都接到京城来!

沈冬素笑着婉谢,说家中爷爷年纪大了,不能长途跋涉,他们在家乡生活很好。

然后皇上又和凌王聊着聊着,聊到凌王的母亲,沈冬素不好意思干坐着听,便去准备果盘。

结果回来时发现,这父子俩眼睛都红红的。

其实从皇上说要赏慧空时,沈冬素就知道,这皇上绝对是喝高了!

这男人不管是皇帝亲王,还是平民百姓,只要喝高了就开始话唠,开始吹牛。

呃,当然,人家皇上金口玉言,自然不是吹牛,但你把皇上醉酒时说的话当真。

酒醒之后你就去要赏赐,那不是让皇上为难吗?

在皇上说要接沈家人进京时,沈冬素就悄悄将精酿酒换成了普通的果子酒。

再这样喝下去,真醉倒在凌王府,明个就该有御史参凌王了。

没想到皇上饭量还挺大,切的羊肉片,足足涮了八盘还意犹未尽。

沈冬素本来还想问,不是说皇家吃饭是食不过三吗?

那羊肉别说三筷子,三十筷子都有了吧!

可她不敢问啊!这是人家皇后的差事,她一个儿媳妇就别扫兴了。

等吃了火锅,又喝了消食的山楂苹果茶,凌王才亲自送皇上回宫。

沈冬素给陪皇上来的太监、护卫,都赏了一个大荷包,特别是皇上身边的大太监,足足赏了一百金!

她那个肉痛啊!到沈家村能买多少地,给阿爷添多小鸭子!

可这笔钱不能不花,皇上明天醒来准会问,朕喝醉时说了什么?

这大太监但凡说点凌王和凌王妃坏话,皇上都会信以为真的。

还得请他帮忙打探着宫里的反应,万一皇后要拿此事问责凌王,她也能提前准备。

送走皇上,沈冬素只觉心身俱疲,这比她研究活字印刷还累人。

怪不得说伴君如伴虎,老虎面前,谁敢吊以轻心!

不过今天这顿火锅吃的太值了,皇上是真的喜欢活字印刷术,也赞同凌王书局出版的带注释和标点的启蒙书。

以后士族拿这一点来攻击凌王,就有皇上背书。

同时沈冬素也想到,既然皇上对出版启蒙书这么赞同,那些翰林大儒也支持凌王出书。

她何不趁热打铁出一本算学基础?是时候将阿拉伯数字教给凌王了,她算账时一直用简体字数演算。

凌王明明看到了,但就像标点符号一样,她不说,他就不问。

他用行动做到,完全支持她!她想做的事,他支持。她不想做的事,他便是再好奇,也不多打探。

对于这样的老板兼合伙人,是个人都会信任他吧!

便是凌王觉得现在出版阿拉伯数字有点为时过早,但可以在商业上先用,等民间传开了,再正式出版成书。

可是出版一本基础数学还是不成问题的,把九九乘法表带上,出个小学数学书。

士族一直将四书五经牢牢掌握着,那咱就走他们不要的路,算术、格物……凡是能为大夏培育人才的学科,咱都捡上。

沈冬素一边让下人收拾残局,一边思索着书局的事。幽州那边的情况,她是完全帮不上忙。

唯一能做的就是多挣钱,多给凌王攒名声。士族算是死敌,不可能有人支持凌王。

那就将士族放弃的商人、平民、贱民收揽,有他们的支持,别看现在士族觉得这些人不堪大用。

但当真正大战之时,还是人多力量大,星星之火可以燎燃!

见凌王还没回来,沈冬素也不想独自去睡,便去书房写企划书。

书局出版、商路打通、工坊产业、田地种植等等事务,她想做,就不愁没事干。

姜氏还在问第二次拍卖会的事,姜家找姜氏牵线,那琉璃和香水等商品,姜家想卖到海外去。

若说在大夏境内是一本万利,卖到海外,就是一本万万利。

虽然大夏禁海,但是与倭国、百济这些附属国之间,还是有商业往来。

姜家的海船也能去这些岛国,只要凌王一句话,他们就能将香水和琉璃卖到海外去。

沈冬素觉得暂时不易操之过及,海上还有一件大案没爆发。

凌王府现在掺上海商生意,万一被陈、卢两家查到,把凌王也牵进案子怎么办?

还是等江南莫修谨将奴隶走私案爆出来,海商一批大清洗之后,再进入海商生意。

所以沈冬素婉拒了姜氏,同时也好心提醒一句,姜家海上的生意,近一年最好先蛰伏。

姜氏若有所思之后,对沈冬素的提醒感激不尽,再不提海上的生意,专心操办第二次拍卖会。

沈冬素按记忆,将小时候的数学课本融会贯通一下,先简单写了几章,准备给凌墨萧看一看再接着写。

然后取信纸给家人写信,此时她还不知道,那个奇怪的女神医已经离开沈家村,信上先叮嘱沈家人,提防着这个女人。

然后重点给沈父和沈爷爷说了说水稻育苗的事,这年头农民还没有育苗和插秧的概念。

种水稻就是稻种撒到田地,还要提防鸟类来偷吃,然后就是任其自由生长。

出苗率低,产量低,且虫害率高,宜州以北就专种小麦、縻子、高粮,宜州以南则专种水稻。

整个大夏国只有宜州城,是又种小麦又种水稻,南北交际之城。

沈家之前没有多少水田,都是地。还是贫瘠的三等地,种种红薯收成都不高。

这不是自从沈冬素当了凌王妃,凌王给的聘礼有水田,她自己也买了水田,沈家又买了一些。

正在挑塘泥肥地,为明春种水稻做准备。

沈冬素怕信写晚了,来不及育苗,所以虽然离开春还早,她还是先详细写上育苗、插秧种稻法。

她在灯下也不知写了多久,鹅毛笔都换了两根,揉揉酸涨的脖子活动时。

听到身边传来凌墨萧的声音:“这样育苗种稻,真能提高收入?”

沈冬素吓一跳:“王爷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都没声音?”

“是的,这样育苗不光能提高产量,且因苗壮根系粗,还不宜害虫病。”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