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5章 脸黑的毒不死,徐天然算计,言少哲(1 / 2)
“可是这完全不符合常理啊,两大邪魂师极限斗罗,怎么也不可能籍籍无名吧。”
又一名长老提出了质疑。
邪魂师哪怕再能苟,再能猥琐发育,也不应该做到这一步吧。
这可是极限斗罗,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真能藏这么久一点消息都没有?
他们不愿意相信。
邪魂师又不是冰神殿,他们可没有一直隐世啊。
毒不死摇摇头,脸色有些凝重地道:“或许不是籍籍无名,而是这两人成名太早。”
“以至于让世人都有些遗忘他们了。”
“宗主,您是说这两个极限斗罗都是老古董?”
一名长老惊呼道。
毒不死点点头,道:“极限斗罗寿命悠久,是老古董并不为奇。”
“而且,这是有先例在前的。”
“之前史莱克学院穆恩那个老东西,世人都以为他死了,结果他不仅活的好好的,还突破到了极限斗罗。”
“连穆恩那个半死不活的老东西都能做到,其他人能做到这一点,也不足为怪。”
“如果本宗主没有猜错的话,那两个所谓的邪魂师极限斗罗,应该就是当年那两人。”
“哪两人?”
“据消息回报,当日战斗时血海滔滔,黑暗遮蔽天幕。”
“很明显,其中一個极限斗罗应该是当年和穆恩那老东西齐名的龙皇斗罗龙逍遥。”
“也唯有他,才能有如此可怕的黑暗力量。”
“穆恩被大哥重创还能突破极限斗罗,龙逍遥身体康健,就更不用说了。”
“他的实力,或许比穆恩那老东西还要强。”
“至于那个出行血色相伴的极限斗罗,应该是当年被称之为死神斗罗的叶夕水吧。”
“此女修为也是深不可测,而且还是真正的邪魂师。”
毒不死根据消息和见闻,推测出了两大邪魂师极限斗罗的身份。
毕竟毒不死年纪也很大,是听说过他们的传说的。
换做旁人,未必能知道的如此清楚。
“龙皇斗罗龙逍遥,死神斗罗叶夕水?”
其余诸多长老齐齐吃惊道。
“大概也就是他们了,这两个家伙可不简单,不过他们两个加在一起,竟然还是被冰皇海波东给打败了。”
“这一点属实是让本宗主没有想到的。”
“这海波东的实力,怕不是已经大陆第一了。”
毒不死叹了口气,说道。
“宗主,这冰皇的实力这么强,那咱们的仇还报吗?”
又一名长老小声逼逼道。
本来就打不过冰神殿,现在知道了冰皇的实力,那就更打不过了。
人家打极限斗罗都能一挑二,他们本体宗恐怕还真差点意思啊。
闻言,毒不死老脸一黑,瞬间想起了不愉快的事情。
当日,他们本体宗被陆远和封雪半路打劫,丢失了十万年魂兽胚胎。
毒不死是越想越气,直接就带着本体宗的人去冰神殿堵大门,要讨回一个公道。
那时,他记得海波东和牧武都不在冰神殿,就只有几个九十七级超级斗罗在。
笑死,他毒不死会怕几个九十七级超级斗罗吗?
那必不可能!
他义正言辞地要求冰神殿道歉,然后把十万年魂兽胚胎交出来,不然他就要发飙了。
但哪知道,那几个九十七级超级斗罗简直邪门了。
其中那个武魂是泰坦雪魔猿的人,实力之强,甚至不下于之前的玄子。
一个人就短暂的拦住了他。
更邪门的是,那个长得娇滴滴的,武魂是冰凤凰的女人。
只见她拿出一颗圆溜溜的珠子,然后就不讲道理的开挂了。
本来只有九十七级,结果直接飙升到了极限斗罗。
那气势可怕到能把穆恩打成翔。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和本体宗一行数十人,被一个女人吊起来打,脸都丢光了。
要不是那女人没有杀意,他们恐怕一个都跑不掉。
但人虽然是回来了,可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连他在内,每个人都被狠狠地收刮了一番,就差连内裤都留下了。
那一天的悲惨遭遇,毒不死一辈子都忘不掉。
原本毒不死还想着卧薪尝胆,先忍忍再找回场子的。
虽然栽了好几次,可他毒不死是谁?
他这人天生不服输,不服就是干!
他们本体宗从来就不怕挑战。
可今天又收到海波东暴打龙逍遥和叶夕水的消息,毒不死真的有些蚌埠住了。
这冰神殿强到这种地步,他真的还有机会吗?
他连极限都不是,冰神殿却连极限战力都不止一个。
海波东甚至能暴打两个极限,差距太大了。
毒不死虽然头铁,可又不是真的蠢。
这种明显送菜的事情,真的要干吗?
可恶啊!
毒不死叹了口气。
这冰神殿果然是他们本体宗一生之敌啊。
欺负了他们几千年了,到了今天还在欺负他们。
气抖冷!
毒不死在一怒之下,怒了一下。
面对如此强悍的对手,毒不死也无奈啊。
“唉,本宗主这一生真是如履薄冰啊。”
毒不死无奈一叹。
“宗主,您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咱们还要报仇吗?”
那名长老见毒不死不吱声,又问了一句。
其余长老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纷纷后退了一步。
毒不死眼睛一眯,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来,你过来,本宗主跟你说。”
那名长老不疑有他,走到了毒不死面前。
毒不死露出了一个核蔼的笑容,下一刻,突然暴起,一巴掌呼在这名长老的脑门上,直接将他抽倒在地。
“问问问,就你他么的屁话多,你没长脑子吗?”
毒不死气不打一处来,又是一脚踹了过去,当场上演了一出全武行。
周围其他长老都捂住了脸,“不忍心”再看,啧,这就是没脑子的下场。
哪壶不开提哪壶,你这不明显找揍吗?
宗主都不说话了,意思还不够明显?
你非得去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