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8章 游戏结束,狼人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1 / 2)

加入书签

“总归我起身跳了一张平民的身份,既然现在4号是被戳死的一张牌,我们不如就借着已经发生的事实,来证明我底牌首先是一张好人。”

    3号无痕提出了一个非常大胆的提议。

    5号结痂眨了眨眼,深呼吸一口气,然后轻轻汗手没。办法,现在他们也只能这样做了,只剩下两只狼人,今天这张7号牌还说要来查验他,那么明天他完全可以直接自爆。

    甚至今天都没有必要去砍那张女巫,明天将女巫,或者说明天他自爆之后将女巫砍死,让女巫没办法把昨天晚上的毒口报出来,只要能让女巫闭嘴,3号就没办法被女巫坐实是被女巫毒杀的一张牌。

    那样一来,3号就无法构成百分百的定狼。

    虽说从发言上而言,这张3号牌已经被外置位好人定义为了狼人,但是现在他们隐藏最深的狼队友4号被揪了出来。

    且还是被第一天根本就没有任何行动,结果却忽然在女巫大概率用过解药之后选择向狼人发起决斗的骑士戳死。

    7号的预言家身份被坐实。

    他们狼队现在只能让3号起身去争辩了。

    别无他法。

    【你们选择击杀的目标是】

    【7号】

    【确认请闭眼】

    【女巫请睁眼】

    “今夜该号玩家倒牌,是否使用解药,是否使用毒药?”

    【你选择用药的对象为】

    【确认请闭眼】

    【预言家请睁眼】

    “请选择你要查验的对象。”

    王长生摘下面盔,目光淡淡地望向5号,并没有怎么思考,他便向法官摊开手掌。

    现在8号虽然不是被骑士戳出局的,但因为他昨天的验人,查杀了这张4号是一张狼人。

    骑士将这张4号戳死,从侧面印证了他是一张预言家。

    尽管没太搞懂骑士的脑回路,但王长生现在思索起来,觉得这张骑士牌有可能是对谁成立为不死者没有自信,怕戳错了人。

    但却分辨清楚了预言家是谁,因为只有6号认他7号是预言家,才能够跟着他指哪打哪。

    如此一来,8号既然要被放逐出局,骑士没有起身戳死8号,而是任由8号出局。

    虽说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外置位的好人无法百分百的彻底相信7号是一张预言家。

    但总归接下来,一定还有着狼坑位留给他发起决斗。

    而眼下的这个时机,就刚刚好。

    【你选择查验的对象为】

    【5号】

    【他的身份是】

    【狼人】

    【确认请闭眼】

    【天亮了】

    法官磁性的声音响起,黑暗森林上方所压盖的乌云瞬间消散一空。

    【昨夜7号玩家倒牌,没有遗言】

    王长生昨天晚上就已经透过盔上的大洞,看到了自己倒牌,所以面对法官的宣告,他并没有感到什么惊讶。

    【请7号玩家移交警徽】

    根据法官的指示,王长生左右看了看,最终选择将警徽飞给了6号见血封喉这张骑士牌。

    【7号玩家选择将警徽移交至6号,6号玩家接任警长】

    【请警长决定发言顺序,选择警左或警右开始发言】

    王长生化为一道黑影,飘浮在自己的7号位上。

    6号见血封喉拿到警徽之后,自然选择让没有接到警徽的5号率先开始发言。

    【请5号玩家开始发言,3号玩家做好发言准备】

    “自爆!”

    5号结痂举起手。

    在7号发出4号查杀,且骑士将4号戳死,确实其底牌为一张狼人之后。

    7号就不可能成立为悍跳狼了。

    因为悍跳狼没有必要给自己的队友在昨天那个位置继续甩一张查杀出来。

    所以7号既然构成真预言家,他给5号甩查杀,5号就必然是一张狼人牌。

    因此5号也没有丝毫墨迹,直接便选择了自爆。

    【5号玩家自爆】

    【请5号玩家发表遗言】

    5号结痂摆了摆手。

    【天黑请闭眼】

    【守卫请睁眼】

    “请选择你要守护的对象。”

    【你选择守护的对象为】

    【确认请闭眼】

    【狼人请睁眼】

    “请选择你们要击杀的目标。”

    狼人之夜,最后一只狼人3号睁开了眼。

    他叹了口气。

    现在两张神职牌已经摆在了他的面前。

    一张6号,一张9号。

    然而今天他却只能砍死一张神牌。

    明天如果没办法外置位扛推掉一张牌的话,他若出局,狼队也只能宣告失败。

    摇了摇头。

    今天要杀的也只能是这张女巫。

    【你们选择击杀的目标为】

    【9号】

    【确认请闭眼】

    【女巫请睁眼】

    “今夜该号玩家倒牌,是否使用解药,是否使用毒药?”

    【你选择用药的对象为】

    【确认请闭眼】

    【预言家请睁眼】

    “请选择你要查验的对象。”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