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阅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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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会跟她说这个,到时候她会连我也一起杀了的。”

祝茵跟常欢欢回到家里,就觉得浑身疲惫不堪。

常欢欢跟祝茵又讨论起霍小玉的事情。“你说霍小玉这么彪悍一女人为什么会选择跟她前夫结婚?我觉得她前夫长得也不是很好看,甚至有点丑,但你看轩轩就知道他遗传了母亲美丽的基因。”

“我哪里能知道?也许一开始他们俩也很好呢!只是兰因絮果,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而已。”

“这,也有这个可能,但是茵茵,我总觉得霍小玉跟她前夫,应该也有一段狗往事会发生。”

“嗯,我也这么觉得,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吗?”

祝茵笑道:“反正我就等着看好戏就行了,她是你朋友,也不是我朋友。”

祝茵道:“我最近看到一本小说里,有个男配特别带感,他身上那种温润又阴鸷的感觉,让我觉得这个人物特别有厚度,写的有血有肉的,因此比主角更加值得探究跟研讨。”

“我也觉得,配角不一定就比主角要逊色,这个角色虽然着墨不多,但我总是记得,这一本书里,所有的人里他是最爱女主的,只有他从始至终都喜欢着女主,不管他怀里的人是谁,不管他跟谁有了孩子,他始终都是喜欢女主的。作者在书里这样比喻他为错生成下贱种姓的王子,他是贫民窟里的王子,他面目俊美,才华横溢,最后大魁天下,问鼎状元,但是却敌不过女主的一个笑话。我知道,我不应该同情他,他不值得同情,他是一个渣男,他背弃了女主,女主供他吃喝,但他一点都不感激,还想着杀死女主,来成全他的爱情。”

祝茵道:“这些我都知道,可这不妨碍我喜欢这个角色啊!反正现实生活中你遇见的只会是又丑,又蠢,还特别猥琐的男的,完全不会有气质这么阴鸷但是俊美的男人出现在你面前,不会有的。所以既然如此,在小说角色里还不能喜欢了吗?”

“对,而且我觉得不能怪他,他也有自己的不得已,他也不想这样,但是命运太不公平,非要让他变成这样,让他过的卑微如蝼蚁,让他满腹才华险些就被一桩艳闻给毁掉,难道他不可怜吗?”

祝茵道:“我觉得这个问题吧,都是各花入各眼,自己自顾自喜欢就行了。”

“我发现我好像就喜欢这个类型的,我觉得这种角色第一难写,所以对于作者的功底把握人物人设的功力要求特别高,所以我才会特别喜欢。这就好比那些喜欢听戏的人就爱听人唱难唱上去的部分,认为能唱上去才是真的角儿一样。”

“对,这种角色,在我看来,是很难写的,但是写出来的话,真的很带感有没有?我记得另外一个小说里的男主也是这样的。但是我总觉得得要这样,才能让我觉得他是一个会真正的出现在生活当中的人,只有这样,才会让我产生比别人更多的同情心,跟共鸣。”

“所以,我觉得这些作者之所以能写出来,大概还是跟生活经历有这么点关系吧!毕竟没有生活经历的话,有些事情是写不来的。”

“所以写古言就相对显出优势来,毕竟谁也没在古代生活过,所以阅历都是零,只要好好看书,多查阅一些资料的话,其实都是一样的,还有多练习。”

“但是写现言的话,也可以不写现实向啊,虽然我真的很喜欢看这种的,觉得作者都是很有阅历才能写出来,所以一般人没有阅历,也没有生活经历的完全写不出。”

“还是写古言最好了,只要查查资料,看看古代人写的话本子之类的话,就能很轻易写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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