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我非小人】(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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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手中的青铜短剑将野兔的皮扒开,在不远处的溪水中剖腹洗净,削尖树枝穿过野兔,放在篝火上炙烤起来。

谢晴歉然道:“都怪奴婢不好,这些粗重的活儿本该由我来做!”

我笑道:“其实人本来没有什么贵贱高低的分别,生下来的时候我们都是一样,现在仍然是这样,只不过是你心中把自己放在低贱的位置上。”

谢晴摇了摇头认真道:“那怎么能一样,你是身份高贵的少爷,而我们只是伺候你的小丫头,怎么能和少爷相提并论呢?”

兔肉的香气渐渐弥散出来,我的心情也随之变得轻松起来,调侃道:“知不知道我们最大的分别是什么?”

谢晴出神的看着我。

我笑道:“我是男人,你是女人!”

“啊!”谢晴羞得尖叫了一声,捂住了俏脸。

兔肉已经烤熟,我用短剑削下一只后腿,递给谢晴。

我们都已经饿了一整天,也顾不上自己的吃相,很快便将这只野兔吃了个一干二净。我拍了拍肚子道:“舒坦多了,我去弄点水过来!”

谢晴慌忙起身道:“还是我去吧……”方才走出了一步,却禁不住痛苦的停下脚步,我扶着她重新坐下,除下她的鞋子,却看到白色罗袜之上已经是血迹斑斑,我内心一颤,将她的小腿放在我的膝盖之上,小心扯下她的罗袜,只见谢晴的玉足纤美白皙,足踝曲线柔美,足趾晶莹,可是足底却磨出了无数血泡。

谢晴还是未经人事的少女,在我的面前暴露一双玉足,羞得低垂螓首,足趾不知所措的向足心蜷曲,小声道:“少爷,放开我……”

我动情道:“傻丫头,你难道就这样从诸暨城一路走了过来?”

谢晴小声道:“我不能让少爷出事,老板对我们姐妹恩重如山,如果少爷出了任何事情,我们都无颜再见她了。”

我内心中一阵感动,虽然这小妮子之所以来找我是因为念在对陆颐虹的恩情,可是这样重情意的女孩无论在任何时代都很少。

我轻声道:“谢晴,你对我的好处我永远都回记得。”

谢晴没有说话,头垂得更低了。

我找来一些干草铺成一个临时的床铺,让谢晴睡下,因为担心篝火熄灭,夜晚随时都会有野兽来袭,我干脆就坐在谢晴身边守卫。事情并没有从此而变得顺利,半夜的时候谢晴又开始发起了高烧,在缺医少药的环境下,我只能利用溪水为她擦拭前额降温。

对我而言这是一个漫长的夜晚,白天逃亡的疲惫让我几次都差点睡去,凭借着顽强的意志,我硬撑了下来。远方的天空终于泛起了一丝青灰之色,黎明即将到来,我打了一个哈欠,向篝火中又添了几根树枝,起身来到山涧边,将脑袋整个浸入水中,有些混沌的头脑很快便清醒过来,看着水中的倒影,我脸上的朱漆和黑墨仍然留在上面,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方才将面孔洗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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