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1 / 1)
朱祁镇复位之后,传旨逮捕兵部尚书于谦、吏部尚书王文,都御史萧惟祯建议以谋逆罪处死二人,朱祁镇念于谦当年抵御瓦剌之功,不欲下旨,但是徐有贞认为不杀于谦,朱祁镇复位无名。
有见及此,朱祁镇最后只得同意,谋逆罪处死于谦、王文,籍没其家,随后,于谦所推荐的文武官员都被波及,而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名句的于谦,也真如诗中所言,粉身碎骨只留下千古美名了。
处理完这些拥景泰帝登位的重臣之后,朱祁镇废朱祁钰为郕王,软禁在西苑,到了二月癸丑,郕王去世,享年三十,只是朱祁镇还不算完,给了郕王一个“戾”的恶谥,以亲王之礼,葬于西山。
整场明英宗朱祁镇与景泰帝朱祁钰轮流登位的大戏,从“土木堡之变”开始到“南宫复辟”结束,充分说明了名位的重要性,就如于谦所说的一样,“天位已定,宁复有他。”,名位一旦定下来了,再想改变就难了。
故此古人对名位之事十分看重,孔子就曾说过,为政之道,首要正名,子路还笑话孔子迂腐,但是孔子却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而孔子除了说过“名不正,则言不顺。”这句话之外,还说过“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这句话。
这句话确实出于孔子之口,记载于《左传·成公·成公二年》中《鞌之战》内,其文曰:
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孙桓子,桓子是以免。既,卫人赏之以邑,辞。请曲县、繁缨以朝,许之。
仲尼闻之曰:“惜也,不如多与之邑。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礼,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若以假人,与人政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弗可止也已。”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新筑人仲叔于奚救了孙桓子(孙良夫,卫国重臣),孙桓子才得以免于一死,此后,卫君要赏赐仲叔于奚封地,仲叔于奚谢绝,却请求朝见时用曲悬、繁缨之礼(仲叔于奚这种请求是以大夫僭用诸侯之礼),卫君答应了仲叔于奚的请求。
孔子当时听说了这件事,说:“可惜啊!不如多给他些封地。唯有服器与爵位,不能假手他人,应由君主掌管。爵位名号是用来使人信服的,只有使人信服国家才能稳固,君主亦能保有车服之器。
车服之器体现礼法,礼法用来规行仁义,施行仁义才能生利(人民安居乐业),而有利方能治理百姓,这是治理国家的关键。若将这些假手他人,是给人以国政。国政亡,则国家随之灭亡,难以抵挡啊。”
孔子这段话,充分说明了名位、器物这些事物对国家政治的影响,一旦赐予不当,就有可能导致国亡政息的。
而后世的诸多君主,只要政治合格的话,都十分明白这件事,故此对于爵位授予以及其享用的器物都十分重视,每每开国之初,最重要的就是论爵,不但商议谁人因什么功绩得受什么爵位,还要商议每级爵位的待遇,包括授田多少、用什么器物(住宅、车马、服侍等)诸如此类。
所以才有“钟鸣鼎食之家”的称呼,到了王莽被西汉授九锡,后篡汉建立新朝之后,加九锡就成为了每个野心家准备篡位的前奏。
加九锡被视为非人臣的表现,故此曹操加九锡才会受到荀彧的反对,“剑履上殿”、“赞拜不名”、“入朝不趋”这些待遇中的一种或是数种,就成为了人臣的极致,超出这些待遇的话都是谋逆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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