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六章 道虚之死(2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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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刚落,台下议论起来了,众所周知,佛教对于阵法少之又少,唯一朗朗上口的阵法是,十八罗汉阵,像这种《三十七道品》,可以说是闻所未闻。

当下,我不由朝王信看了过去,他对这黄忠名应该很了解,毕竟他师傅是钻研阵法的。

那王信应该是看出我意思,掏出手机,捣鼓了一会儿。

很快,我手机响了起来,掏出来一看,是短信,是王信发的,短信内容很简单,大致上是说,玄学协会有两大阵法大师,那徐泽士钻研的是道教阵法,而黄忠名钻研的却是佛教阵法,一道一佛守护着玄学协会。

看到这消息,我有些明白那邓老的意思了,那题目看似佛道之争,实则是两个派系的阵法较量。

想通这些,我朝邓老说了一句,“请出题。”

那邓老微微点头,“题目很简单,佛教有个典故,割肉喂鹰,就此事,你们二位争辩一下。”

我还没来得及想,那黄忠名已经开口了,他侃侃而谈:“当年一得道高僧外出,正好遇到一只饥饿的老鹰追捕一只可怜的鸽子,得道高僧救下鸽子,却听老鹰说,救下鸽子,就等于让我饿死,得道高僧说,我不忍心你伤害这无辜的鸽子,也不想你白白饿死,便称了一下鸽子的重量,又在自己手臂上割下同等重的肉喂老鹰。”

说着,那黄忠名顿了顿,继续道:“禅曰:佛爱众生,不离众生,慈悲心怀,乃大义之举,有道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佛教此等慈悲之心,是我辈之楷模。”

言毕,台下响起了依稀的掌声。

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毕竟,这割肉喂鹰的事,早已烂大街了,只要稍微有点佛教意识的人,都知道这么个故事。

只是,想要反驳这个观点却是有点难,这题看似简单异常,实则已经是判定黄忠名赢了。

玛德,这老东西,如此偏袒,不如直接说黄忠名赢算了。

当下,我挠了挠后脑勺,灵光一闪,缓缓开口道:“此言差矣。”

“哪里差?”那黄忠名笑呵呵地问了一句,“莫不成你认为佛祖不应该割肉?”

我点点头,“《开宗明义》中,有句话叫,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人体每一样东西都是受之父母,倘若割之喂鹰,可曾考虑过父母?”

说着,我顿了顿,继续道:“世界万物,均遵循自然法则,鹰食兔,乃法则,不得违之,倘若破坏法则,势必导致法则不在,大自然必将颠覆在这种所谓的善之中,就如人吃蔬菜,蔬菜长于地面,而人的最终归属为地面,周而复始,方才是正道。”

“呵呵!”那黄忠名冷笑一声,“肤浅,倘若以自然法则为准,人与畜生有何异?人之所以称为人,是因为他们懂得分善恶,明事理,万事皆有因果,人之善,终得善终,人之恶,终得恶终,此乃佛之深理。”

我为之语塞,直到现在我才明白那老东西出这题的用意,倘若我想要赢得这题,势必要说出一些对佛教不敬的话,一旦说了,那就是得罪整个佛教,而那黄忠名在争辩这个的时候,一直围绕着佛教说,只字未提道教,而我想要继续反驳下去,必须拿出道教那套修今生的理论,甚至会触及到佛教的一些底线。

若是拿出修今生的理论,问题又来了,我们八仙讲究人死后入土为安,而丧事的一些习俗,也多数是祈求死者来世能过的更好,这与修今生相互冲突了,从而导致,用自己的理论反驳自己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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