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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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眼朦胧的她眨眨眼,懒得去看周围的环境,只懒懒的躺在那儿,听一会雨弹奏的乐曲。

“依桑,你醒了?”陆安榆端着醒酒汤放在床头柜,将她扶起。

“安……好久不见。”林依桑许久没听到她叫自己依桑,有些不习惯,还有从前说的很顺口的那两个字,如今都觉得有些别扭。

“好久……不见。”陆安榆本以为她会喊自己安榆,可她终究只说出了那一个安字,心底一沉。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安静了半晌。

“安……”

“先喝汤吧。”陆安榆抢先把汤递过去,断了她的话。

“不,”林依桑掀开被子坐了起来,“我要刷牙。”

“好吧,可是家里没新的牙刷了,我去给你买吧。”

“我记得大学时,我们都是共用一把牙刷的。”她刻意强调“共用”二字,想表达她并不介意用陆安榆的牙刷。

陆安榆笑笑,只一句“随你”。她记得大学时她们被分到同一间宿舍时,高兴的一整晚没睡,那一晚,她们做了一个决定——她俩的牙刷牙膏毛巾之类的都只买一件。

那晚,陆安榆很是嫌弃的看着林依桑:“你跟我共用牙刷?还有毛巾?那你口臭怎么办,体臭怎么办?”

“好你个陆安榆!我才没口臭,不信你闻啊,还有,我这样的美女当然只有体香,哪来的体臭!”

她笑,眸中带着一丝宠爱:“嗯好吧大美女,一切都依你了。”

“厕所在哪?”林依桑用手在陆安榆眼前晃了晃,将她从回忆拉出,“想什么呢,还是跟以前一样爱发呆啊。”

“出门右拐。”她傻笑着答了一句,看着林依桑的背影,心有些疼。

那么多年没见,她的依桑,越发令人心疼了。

也许每个人身边都会有这样的朋友吧,喜欢谈恋爱,不计后果,即使受伤,也不愿放手。

林依桑就是这样的女孩,喜欢恋爱,但容易受伤。

陆安榆的牙刷很普通,只是内侧有一行小刀刻的不起眼的小字。

林依桑记得,陆安榆喜欢在自己的各种生活用品上刻小字,她说,她要把在乎的人融入自己的生活。

于是林依桑很自然的发现了牙刷上刻的字——依桑。

“说我是傻丫头,我看你才傻,那么多年了,还忘不了我吗?”她轻笑了笑,看着镜子里充满疲惫的自己,开始自嘲,“那么多年了,你以为我……忘了你吗?”

高一那年,林依桑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身材与样貌是令其他女孩只看一眼便会自卑不已的。

长相这般出众,难免会有不少人认识,以及不少人嫉妒。于是在开学第一天,就有女生为了捉弄林依桑,先把她骗去老师办公室,然后将一些死掉的虫子扔进了她的书包。

不过,林依桑在课堂上打开书包被虫子吓到尖叫的这种戏码,并没有上演。

“就你长成这幅鬼样子,还好意思出来管闲事,你还真以为你是小说里的女主角是不是?”话里充满了嘲笑与讽刺,听着十分令人不舒服。可就是这样的话,可以博得大家一笑。

被讽刺的那个女生在一片哄笑声中,用一个响亮的耳光,惊了众人的双眼。而得知被骗,从办公室赶回来的林依桑,恰巧看到了这一幕——一个女生左手提着自己的书包,右手帅气的给了那个骗自己去办公室的女生一个耳光。

秋季的阳光不偏不倚的洒在那利落的短发上,那冷厉的侧颜在不觉中惊艳了林依桑,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觉得,那是踏着七彩祥云来拯救她的盖世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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