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发家致富的手段的‘特别兴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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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恒溯苦恼的抓抓脑袋,关了窗,“你这张脸,还真是个麻烦物件。”

“那个蠢货,春山君麾下的义士,据说与皇室多有些沾亲带故,家道中落后便跑到都城,打着勤王的名号混日子,也亏春山君舍得钱财,这种废物也愿意养。”

但他真正想抱怨的却不是这个,“我是真不明白,爷这么大个活人就坐在你旁边,他是瞎了看不见?”

沈夜淡笑一声,“难道你会兴致勃勃的盯着男人看?”

“你也是男人啊!”李恒溯甚是不满,沈夜摇摇头,“外头转一圈,谁比我长得好看?”

“……”

李恒溯大大翻了个白眼,二十多年了,这厮自恋的劲倒是越发茁壮成长了。

“说到好看,”男人爱美女大抵是刻在骨子里的兴趣,李恒溯来了兴致,“这绮罗坊里有位晴姑娘,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娇媚,能苏到人骨子里去,可是开春争花魁的一大热门!”

“这都城里比你好看的姑娘少得很,但你总不会比人家妩媚娇艳,那般的才叫女子春情,你这就是沾了一副好皮囊的光。”

晴姑娘……会不会是顾南晴?

这么想着,沈夜推过去一壶酒,夜已经很深了,欢乐窝里的夜夜笙歌听得人迷醉,他继承的记忆中,‘沈夜’在这楼里曾经有几个相好的姑娘,可惜最后都因为各种原因亲手杀了,记得是第三个之后吧,‘沈夜’再到绮罗坊就不再找姑娘陪着,只是对月独酌。

不知觉得,沈夜就把眼前、耳边的情景与过去喧嚣的都市夜场重叠在了一起,“尘世喧嚣,烟火香甜,挺好。”

“啊?”

李恒溯听不明白。

“说说那位赤焰君吧。”

李恒溯又从怀里抽出一叠卷宗,“年岁不大,按照记录推算,今年刚满二十。初闻名是在北境,数万人军帐中取敌军将领首级,得一百三十三两赏。”

“师从何人查不到,但大致的经历可查。”

“他八岁时遇上了北方大饥荒,遂与家人逃难至内地,他是家中独苗,一路上父母以己肉饲之,先后亡故。后来,他流浪到南北交界之处暂时安置了身家,靠着与野狗争食活了下来,成了个小乞丐。十二岁时失踪,十六岁突然出现在银月都附近,开始以杀人为业。”

“最开始,他加入过几个杀手组织,但因为不受约束,任性妄为,皆被逐出。”

“为了己身的安全,这几家先后被灭,自此,他成了一匹独狼,我们也就掌握不到他的具体消息了。”

“据说,最初的时候只要给钱,他什么活都接,要是高兴,一个铜板都能收买,后来大抵是雇主们贪得无厌,又或者是钱已经赚了太多,他就开始要求别的东西,什么手、脚、眼、鼻之类。”

“真是变态的嗜好。”沈夜评价了一句,李恒溯却不这么觉得,“人家是专业的杀手,嗜血如命,不变态点儿,都撑不起他这凶名。”

沈夜很想从专业人士的角度告诉李恒溯,杀手不过是一个职业,没那么多变态,但他忍住了,“那他得了‘赤焰君’的名号是……”

“这个就是春山君的手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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