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夫妻争夺,药渣炉鼎(2 / 2)

加入书签

    但是,他竟然能凭借着五脏尚未圆满的境界,与叶小倩的轮回罡气拼上一拼,对招式的理解运用,甚至不在你我之下……”

    顾清秋看着周平安,眼神就有些奇异。

    修练天才,他算是见得多了。

    但是,战斗方面如此出色的天才,却是很少见到。

    每出现一个,但凡等到修为追上来,都会成为名满天下的大人物。

    要知道,周平安越级对战的,可不是什么二流三流人物,而是轮回宗的叶小倩。

    那妖女虽然让人恨得牙痒痒,却也是魔门之中不世出的天才人物。

    越级战她。

    其中有多少含金量?

    自也不必多说。

    “这事不用多说,你身为执法长老,每日里忙得屁股冒烟,哪有时间教导。能与我这传功长老比拼授徒本领?”

    “哦呵,你传功长老授徒厉害,也没有教授出一个真传弟子来啊。”

    顾清秋有资格这样说,他的耀阳峰可是出了一个真传的。

    虽然不见得全是他的功劳,但出了就是出了。

    而翡翠峰呢,那些弟子中,最厉害的也只是练到大周天圆满,连罡气境都没突破。

    至于自家儿子顾宁。

    更是反面教育的例子。

    明面上管教得很严,实际上,身为父母的,又怎么可能真的很严?

    有许多事情,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就算看到自家孩儿弄虚作假,玩物丧志,也只是说说而已。

    不会真的拿他怎么着。

    因此,惯坏了……

    苏怜雪眉毛一横,“姓顾的,是不是要跟我打一架,看看谁才有资格教导那两个?”

    “你看,你又急?不就是两个弟子吗?不抢伱的行了吧……”

    顾清秋被吼得直挠头。

    无可奈何的说道。

    看向周平安和林怀玉的眼神,就更加惋惜。

    遇天下良才,而不能亲自教育,他感觉到,比丢了万两黄金还要让人难受。

    苏怜雪差点跟自家丈夫红脸,掳起袖子大打一场,终于争得了顾清秋的让步,心情一下就变得好了许多。

    连忙柔声道:“怀玉,来来,让师父看看你的根基。”

    “周平安也过来。”

    争徒弟归争徒弟,苏怜雪还是觉得,林怀玉这天赋更高许多,因此,更是另眼相看。

    首先,看过林怀玉的根骨,探查了她的真气之后,笑得都有些合不拢嘴。

    这一年来,糟心事实在太多,就跟倒霉摧的似的。

    如梗在喉,实在难言。

    唯有现在,她才感觉到,似乎运气也不是那么差。

    收了这么一个徒弟……

    难不成,她翡翠峰,也有希望出一个真传弟子。

    不。

    不对,不是有希望出现真传弟子,而是有很大把握。

    十八岁,才十八岁,已经凡阶七炼了,这是何等天资?

    最关键的是,刚刚得了沧海刀传承,就在没人帮助的情况下,凭借着[潮汐吐纳法]自行成就刀丹。

    刀气浑圆,锐气逼人,是上上品的刀丹,真让人不敢相信。

    这还是在没人指点,野蛮生长的情况之下,打下的根基。

    要是她从小就有名师指点,如今又会有着什么样的成就?

    不敢想。

    苏怜雪简直不敢多想。

    她怕自己忍不住得瑟,招惹来宗内贪婪眼光,跟自己抢徒弟。

    想到这里,又重重的剜了顾清秋一眼。

    不要脸的,就已经这么做了。

    “管家,你先前说怀玉出自广云林家,父亲也只是一个执事,修的是寒阳沥血刀成名。为何我这徒儿登记之时,又说是青羊林家……”

    看着林怀玉,苏怜雪是越看越爱。

    想起了一件事情。

    从徐管家手里拿起两人的登记名录,看了一眼,就有些发愣。

    “不知,为什么不和,这么一个聪慧乖巧,天赋绝艳的女儿,林仲光到底怎么想的?把她派往青羊那个穷乡僻壤。”

    “是这样的。”徐管家面色有些尴尬的说道:“林三小姐,不受他父亲和两个兄长看重,要送给彤云峰的方真传做妾。

    因此,她就自请去青羊城,深入黑山寻找七叶昙炼丹……”

    徐管家已经把周平安和林怀玉的来历,打探得清清楚楚了。

    说起来如数家珍。

    “方宇。”

    苏怜雪眼睛眯了起来。

    云水宗那九位真传弟子,方宇的行事作风,她哪里没听说过?

    “正是那位方真传,前段时间,方宇还派出身边剑侍,前去青羊城捉拿林三小姐,不过,并未成功。”

    徐管家连忙说。

    顾宁身为少峰主,可以不管事,也可以随意。

    他身为管家,却是必须面面俱到,把所有事情,都办得妥贴。

    “好大的狗胆,竟然欺到我翡翠峰头上来了。”

    苏怜雪一听这话,登时火冒三丈。

    差一点,差一点,自家这宝贝徒弟,就给人做了药渣炉鼎……

    真真是岂有此理。

    ……

    求月票。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