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现代炼宝,雷霆葫芦(1 / 2)
下午的时间,张陵都没有外出。
他在研究电流和法力之间的同频问题。
研究了一番,张陵发现,自己可以一定程度上吸收电流。
而电流入了他的体内,都在‘电’字云箓之下,能够像是充电宝一样,一定程度上补充张陵的法力。
“好宝贝,这已经不能够算是法器了,而是真正的法宝!”
如果您发现内容有误,请您用浏览器来访问!
明亮不断的电光,持续涌入青皮葫芦之中。
赫然就是电字云箓。
但这也存在一个问题。
“不知道,这青皮葫芦,能不能存电?”
张陵的思路被打开了,想到了更大容量的电瓶,在自身具备承载电力的情况下,加上他的法力加持,立刻能够提升数十倍储电量。
随着国家发展,电网早就成熟了起来。
青皮葫芦内部的空间,本来就是恒定的,不会让能量消散。
到现在为止,张陵能够借助青皮葫芦在山石之中自由遁走,也可以借助青皮葫芦的内有空间之能。
没多久,就被张陵找到了。
张陵想的还是借用这种能力,来为自己制作一件法器。
按照现在的青皮葫芦来看,估计能够容纳上万度电都不止。
张陵拿着青皮葫芦返回,途中忍不住探出法力感受青皮葫芦内部。
张陵再拿起这一道符,能够感受到内里充斥的电力。
但如果换上一种承载材料呢?
但张陵明白,这是因为还差一步。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可以现代进行充电,然后在异世释放,根本不需要消耗张陵自己的法力。
随着他注入法力,这一块电瓶,好似解除了限制。
但张陵紧接着打开电闸,通了电线,朝着这一道符中‘充电’。
电光落在了地上,让地面有些焦黑。
张陵思考起来,想要找一个经济实惠的东西。
这青皮葫芦,乃是山川精气孕育的山宝,自身就蕴含造化之神奇。
想到这里,张陵按捺不住。
他去找到了一个备用的电瓶,平日里是在停电情况下,用来接电灯的。
张陵有了更进一步的尝试。
“这……”
“法印也可以尝试……”这想法一冒出来,张陵摇了摇头:“不行,现成的法器不能乱搞,万一把法器搞坏了就得不偿失了。”
“除了电池,还有其他东西能够承载电流吗?”
1、3、5、20、40、70……
“还不仅如此。”
“真能用此符操控电流!”张陵眼中有些惊喜之色,算是挖掘出来了现代电流对于自己的益处。
既然能够储物,那么容纳一些电流,似乎也很合理。
张陵摇了摇头,暂时放下了要弄一块大电池的想法。
张陵手持青皮葫芦,脚下一动。
张陵都吃惊了,这快电瓶如果拿出去,一定能够震撼全球,在科学层面引起轰动。
相比起张陵自身一点点祭炼起来的法器,青皮葫芦要更加‘稳固’,所以张陵会生出用青皮葫芦来实验的想法。
“滋滋滋!”
张陵放手上去,尝试法力注入其中。
张陵这时看青皮葫芦,就生出了这样的想法。
外面天色都黑了下来,张陵也才停了下来。
“光是充电,就是一笔费用,更不用说大容量电池了。”
做完这些,张陵拿着葫芦,没发现任何变化。
他刚才祭炼青皮葫芦,在其中刻画云箓,只是让青皮葫芦化作了一个大号的‘充电宝’。
“轰隆!”
在这状态之下,自然是什么变化都没有。
现实中的电瓶,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以至于越来越贵。
野外有不少高压电传输。
而且……
他的一直手中,已经打开了青皮葫芦,将葫芦口对准了高压电线。
他不忘打开纵目,看左右无人,也没什么监控,这才放下心来。
“从今之后,这宝贝不仅仅是储物遁地,还能掌雷霆。”
所以他也没有影响到这高压电,同样也耗费了约莫一分钟时间,这才将青皮葫芦内给‘填满。’
只要其中电量不空,张陵就不需要消耗过多法力,就能从其中释放雷霆。
张陵要进行更重要的一步。
当即,张陵就找来了插板,直接接上了电线,插入了青皮葫芦中。
充电!
张陵抓着青皮葫芦,想到:
“现在只是在其中祭炼烙印百道电字云箓,却还不是极限。”
张陵抓起一道符,再次画上箓,充满了电。
“这一次就当占点便宜,借用一点高压电。”
张陵拿着青皮葫芦,意识到了这点。
好一会。
现在是祭炼完成了,让青皮葫芦成为了充电宝,但却是没有电的状态。
但张陵不会这么去做,他没有要改变世界的心思。
张陵为电瓶直接接上了电,这电瓶也没有起火或者爆炸的风险,因为电量都被内里的法力给凝聚在了一起。
张陵一喜,也不停歇,在青皮葫芦之中,勾勒了一道道烙印。
正常人被这么一道电打中,就算不死恐怕也残。
而张陵运用自身法力,又随时可以引导其中的电量释放。
“这真是充电宝了,既能够一次性发出电流,也可以帮助我恢复一点点法力。”
想到这里,张陵将青皮葫芦捧起来。
但这么多电量,却还没有达到青皮葫芦的百分之一容量。
“那时候,一旦全力释放,就算是普通雷霆都能够释放一两道,最关键这消耗的还不是法力!只需要从现实中充电就行了!”
除此之外,张陵也发现,用电修行的转换效率不高,但是将电流存储起来的效率却很高。
“我这是将青皮葫芦祭炼出来了一个了不得的功能啊!”
再则……
而青皮葫芦内,一共被张陵祭炼烙印上了上百道‘电’字云箓。
“就算是现实环境能够修道,也需要财富啊啊。”
“电池越大,也就越贵。”
一一一.二五三.二零六.一零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