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坤甸条约(求订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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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算是达成协议了,只是在图划至坤江入海口的沼泽地带时,石锦堂执意要多划一点疆域又要了一片海中的群岛。

    那片群岛被荷兰人命名为纳土纳群岛,曾是明末汉人势力张绪杰的地盘,明朝宣宗皇帝赐名“安不纳岛”。

    石锦堂把它收入了兰芳公司疆域内,日后再拿过来也方便。

    荷兰人没办法只得同意了,毕竟这些海岛也没什么大用。

    江口沼泽,石锦堂纯粹是为了多占而占,这些沼泽地带并没有什么用,除了增加领海面积。

    但这个权利,在这个时间段也没啥实际作用。

    但是多占了一点,心里舒服一点。

    纳土纳群岛却是位置紧要,影响深远。

    最终双方商定了划定兰芳公司同荷属东印度公司的坤甸条约,条约内容如下:

    1、兰芳公司同荷兰巴达维亚殖民当局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和平共处的前提,商定双方势力范围:以坤江为界,坤江以西直至沙捞越边界之内疆域为兰芳公司势力范围。

    2、此协定签订后,双方不得无故挑起争端以及事故,更不能以报仇为借口随意屠戮对方人员,违者必偿命。

    3、双方在边界地区开设互市埠口,埠口上双方人员平等贸易,不得触犯双方的法律条款,违者必受处罚。

    4、解除兰芳公司和荷兰殖民地之间的统属关系。

    解除关系后,双方属于平等对位实体。

    5、南华公司雇员在荷兰殖民地境内享有其他欧洲国民同等待遇,任何人不得歧视侮辱南华公司雇员。

    6、南华公司作为担保人,须得规束兰芳公司人员行为。

    兰芳公司人员不得发起任何针对荷兰人的敌对行为。

    7、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出入对方势力范围,违者重处。

    ……

    协议拟好之后,荷兰首相表示这份条约需要拿回去给内阁审议,石锦堂表示可以。

    荷兰内阁审议还需要一段时间,顺利签约估计得等到一两月后了。

    这个已经不关键了,石锦堂再次点燃了新烟,对着老白人道:“这次的柏林会议,你们荷兰也被邀请了吧。”

    老白人首相点点头,“是的,但是这次的会议同我们关系不大,我来这边主要是同你商定兰芳公司的事。

    达成协议后,我很快就会返回阿姆斯特丹了。”

    荷兰首相说的没错,他们在这次的柏林会议上真的没啥用。

    因为非洲殖民地和他们没关系,他们在非洲一丁点的殖民地都没有了。

    不过石锦堂手上有,他在欧洲这段时间,马塔贝莱兰守备团的大团副丁鹤也没闲着。

    他派人渡过了赞比西河,把河东面沿线的土著酋长都敲打了一遍。

    又收获了一批转让领土的合约,史锦庸来伦敦时,全都给他带来了。

    这些合约石锦堂不打算在这次的柏林会议上拿出来了。

    南华公司占据两个土著王国已经很惹眼了,若是再占据赞比西河以东的土地,有点太过了,是以他打算拉个垫背的。

    荷兰正合适,他们够贪婪,但实力弱小。

    是以,这些地方给与荷兰人或者葡萄牙人没什么两样。

    一旦荷兰人入场殖民,不但能够开发殖民地搞基础建设,还能大量消耗土著的人口。

    何乐而不为?

    这块地盘不能给葡萄牙人,这些家伙太过胆小,又贪婪只会索取不愿意投资建设。

    若是荷兰人不敢沾,石锦堂就打算看情况,大不了不拿出来。

    “尊敬的海姆斯凯尔克先生,你们荷兰有没有兴趣进入非洲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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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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