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州衙 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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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到了值房,何志远看到公案前坐着一位年约四十,方脸短须,身材微胖的中年男子。那人看到他们父子两人,立即起身相迎,拱者看到这里,可能会说,你也太能扯了吧?这明朝就有食堂?

不错,你没看错,我也没有胡扯。要说这食堂的历史可谓悠久,早在唐朝初年就有食堂了,后世不过一直沿用这个名字而已。早在唐太宗时,就命令从中央到地方各衙门,都要兴办食堂,让官吏们坐在一起用餐。借此沟通信息,增进感情,也是延长议政办公的一种手段。

到了后世各朝代,就将食堂的制度传承了下来。但议政办公的作用没有了,只剩下吃了,所以也叫吃食堂。这对于收入微薄的小官小吏们来说,是一种很贴心的福利,所以百姓们都羡慕的称为“吃公家饭”的。

到了明朝,这食堂就分等级了,尤其是地方州县。比如说莒州衙门内就有三个食堂,在州衙的二堂左侧是官员食堂,右侧是吏员食堂。前面院内大堂前还有一个胥隶食堂。这三个食堂一个比一个大,但档次却成反比,一个比一个低。

就算是吏员食堂也分为两个档次,高档次的是为经制吏准备的,经制吏按现代说法就是正式工,有编制的。低档的是为非经制吏准备的。非经制吏按现代说法就是临时工,是没有编制的。可见在大明朝,等级观念是何等的无处不在。

这用餐时间也有讲究,一般是官员食堂最先开始用餐,然后是吏员食堂,最后才是胥隶食堂用餐。

何志远跟在庄吏目和父亲的后面,边走边想,这幸亏是官员食堂最先开始,要是同时开始用餐,虽不在一个食堂,但也有可能在外面和吏员们碰在一起。要是那个官威特大的张大人看见我们进了官员食堂用餐,估计他午饭不会吃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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