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二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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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歆直觉不好“上次去县城卖山鸡野兔时,不小心路过,然后不小心遇到了买肉的老葛叔,就,就是不小心去的。”

杨歆说完咽了咽口水,杨恭宪还在旁边拱火“哥,你可真是太不小心了。”

“找抽呢你”杨歆抬手,作势要打。

“姆父,救命”杨恭宪抱头鼠窜。

“哎呀差点忘记了。”

林修岚似乎想起什么,叫停打闹的兄弟俩,急急道“我中午拔萝卜时看见航船回来了,子敏赶紧去看看,请你刘七公他们等等,顺便帮忙运一运野猪,待会他们要是划船走了,你们自己抬着去不成”

“哦,哦哦好的,我这就去。”杨恭宪得了姆父吩咐,从他哥手底下挣脱,迅速逃了出门。

“子鱼也进屋去换身衣服,小哥儿家家的穿一身粗布短打,上山打猎尚可,出门可不能这样。”

杨歆,字子鱼。

杨恭宪,字子敏。

杨恭宪的字是进学时举人夫子取的,杨歆的字是满十六岁时林修岚取的。

林修岚热衷于给人取字,大字不识两箩筐的纯武夫杨信业也得了一个,叫作季功。

甚至连院子里那株葡萄树都未能幸免,叫作子多,没经过培育改良的葡萄,确实籽比较多。

杨歆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散着一头墨黑长发,月白色薄衫垂至膝盖上两寸处,外面罩着一件同色锦衣无袖对襟小褂,褂子前面一排宝蓝色蝙蝠扣,领口处用宝蓝色绣线描了一圈缠枝纹。

同样月白色的长裤,扎进黑色小靴里,两条腿看起来笔直修长。

“姆父,帮我束发。”

手残的杨歆只会扎马尾巴,而且还扎得歪歪扭扭。

“小哥儿家家的,头发都不会束,像什么话”

除了给人和葡萄树取字外,林修岚还热衷于打扮自家小哥儿,嘴上虽然絮叨,手却迅速接过梳子头冠忙活起来。

林修岚十指灵巧,很快就将杨歆的一头乱发,规规整整地用檀木头冠束了起来,额前腮边的短发也编成细辫子收了进去。

比起一米六五左右,长得斯文秀气的林修岚,杨歆个头超过一米七,腰背挺直,很有玉树临风的感觉。

这个世界对小哥儿的审美并不以女子为参考,温文尔雅有人喜欢,英姿飒爽也有人欣赏,无论古今都看脸

杨歆的五官艳丽,眉眼唇鼻精致得有些过分,林修岚欣赏了一会儿,语气惋惜“我家子鱼这样好看,什么样的秀才公子嫁不得,真是便宜那张二郎。”

杨歆忍不住翻白眼,眼珠翻到一半时被林修岚一巴掌拍了回去“我知你不想嫁人,也知你想去参加军,可是子鱼啊,你既然已经去水师招新营打探过,也该看到人家是怎么训练了的吧军营里可不分小哥儿、汉子,背着几十斤的沙袋动辄跑上十几里,大冷天往泥地水坑里滚,若不是走到绝路,哪个做父母的愿意让自家小哥儿去吃这种苦”

杨歆心想,还说我去军营打探,你打探得也很清楚么,都知道人家背的是沙子,而不是泥土了。

对于林修岚来说小哥儿嫁人才是最好的出路,可对于不想嫁人的杨歆来说,自从知道到小哥儿不能考科举,经商自己又不会时,可不是就到了绝路么,想要出人头地只有参军一途。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出人头地,大概只有出人头地后才能不惧人言,不被世俗束缚吧

说到嫁人,杨歆不想打击姆父的热情,但还是委婉道“姆父真就这么看好我和张二郎的这桩婚事”

张家也是上河村人,家里原有三四百亩地,宁波府开市舶后,张老太爷毅然投入商海,有亏有赢发展到如今,张家也算得上是五仪县巨富之一。

十七年前宁波府闹倭寇,杨信业从倭寇手里救过跑商的张老太爷的性命,同时还捡到了被丢弃的刚出生的杨歆。

杨歆被杨信业抱回家,被杨家夫夫视作亲子,养到六岁的时候,杨信业某日与张老太爷喝醉酒,给他和张二郎定了娃娃亲,张老太爷还保证,杨歆嫁去张家绝不会给他半点委屈受。

这个世界的小哥儿因为生育不易,嫁娶非常艰难,地位也异常尴尬,杨信业和林修岚因为这桩婚事还高兴了许久。

杨歆虽然排斥嫁人,但对张家那位睿智明理,又经常给自己买礼物的老爷爷印象还是非常好的,不过这位老人在杨歆十一岁时便病逝了。

自此以后,两家的婚事也渐渐变了味道。

张二郎的父亲接手了张家产业,这几年生意越做越好,与杨家的来往也渐渐冷淡下来,本来说好杨歆十六岁及冠后,两家便交换跟帖下定礼的,结果张家推脱要等张二郎中了秀才后再说。

杨歆今年已经快满十八了。

“姆父,你说张二郎如今中了秀才,张家会不会又说要等他中了举人再说”

杨歆觉得肯定会张二郎的母亲可是非常看不上自己,也看不上杨家的。

以前碍于张太爷面子不敢说什么,现在多半是不愿意为自己那优秀的儿子娶个乡下小哥儿了,直接退婚又怕被人说忘恩负义,干脆就拖着,反正男子总比小哥儿耗得起。

林修岚也不是傻子,其实早两年就猜到了张大奶奶的心思,但不到最后,总有些不死心,于是玩笑道“张家要是敢这样,姆父便同意你去参军,到时候张家要么不要名声悔婚,要么急着成亲。”

“若是后者的话,那咋们也不急,等到你混成了将军后再说,将那张二郎给拖到七老八十。”

杨歆笑了,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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