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chapter6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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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结束过后,很快进入质证环节。

蒋成却突然接到数个电话,连连挂断,又连连打来。他瞄一眼来电人,眉头微蹙,但到底还是冲舒沅打了个手势,随即躬身离开观众席。

她只来得及看清那备注上赫然一个“霍”字。

还待再想,审判长紧随其后的“提醒”,已然夺去她所有注意力

“下面开始法庭质证环节。首先,由原告按照证据清单所示序号出示证据,被告质证”

闻声,原告方代理律师很快站起身来,一边整理着手中文件,随即抬手向法官同各审判员示意。

“首先,我方共有四项书面证据列举,分别为证据1、2009届城南中学毕业生同学纪念册;证据2、2009年6月,叶某华同学坠楼身亡案,警方调查原件档案及相关方证词;证据3、fightysef在豆瓣、知乎、微信读书等网络平台的评论区截图,早在2017年,就有人提出原书内容疑似取材于真实事件;证据4、fightysef同名电影改编的授权编剧之一证词,证实在改编过程中,确实有收到关于个人的暗示。”

“其中,虽年代久远,但证据1的内容可以侧面证实,被告舒沅女士,实际曾多次在毕业寄语和同学录中留言,并无被全班抱团排挤的迹象,相反,还有个别同学反复对其遭遇表示鼓励与同情,是否存在校园欺凌的问题显然存疑;证据25,则建构起一套具体的行为逻辑,被告是如何从真实事件中不严谨取材,并以此牟利,包庇纵容,不顾昔日同学情谊,是显而易见的”

对方话音不高,但抑扬顿挫。

一套慷慨陈词下来,包括法官在内,各审判员均面色凝重。

直至轮到顾益华律师对证据质证时,复才齐齐抬眼,满面考究意味。

“首先,原告所出示的证据1,无论是从证据的来源,还是实际有效性上,都仅能证明,或许有某一段时间内,被告曾被有限度的接纳进班群体,个中理由,在其书fightysef英文原版第98页已经写到,我开始意识到人类是很奇怪的一种群体,当他们以自我认同为标杆建立小群体时,带有天生的排他性;但当他们被呼告需要团结一致对外时,也能心照不宣的把你团成一个分子、一枚必要的零件。仿佛只需要两句留言,三句安慰,就可以轻描淡写的把自己撇清,换来你的诚惶诚恐感激于是我顺从了,因为厌倦。这样的特殊性不能抹灭我方主张的普遍性日常情境中存在的欺凌,亦不具备充分的客观性。

证据2,真实性认可,关联性不认可。当年的跳楼事件虽客观存在,但如不是豆瓣高楼将其对号入座,少有人会将这一事件与原书紧密联系起来。在此顺带一提,经警方档案,实际可以看出,当时叶某华同学选择轻率结束生命,很大程度上是因其无法面对自身对我当事人造成严重身体损害、将面临民事诉讼的情况。虽当时,因学校和各方施压,我当事人未能留存证据提出诉讼,但警方调查足见当时确有此事,望各位审判员审慎看待。证据3与证据4同上,关联性不认可。同时需指出,原告所援引证词的编剧本人,在版权改编的会议初期,就已经因为和我当事人产生分歧而被开除出团队,其证词难免具有主观故意的先入为主,真实性存疑。”

与对方的慷慨激昂不同,顾益华律师言辞恳切,态度平静,一副胸有成竹的淡然模样,引得法官不住小幅度微微颔首。

舒沅见状,高悬的心随之微微落定。

然而对方手握的“证据”及相关证人显然不仅于此。

片刻过后,审判长起身示意,“原告继续出证。”

很显然,与舒沅的“捉襟见肘”不同,随着舆情对该案的关注指数增长,居高不下,叶文倩等人,已然与学校达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合作共生”关系,获得了一定的“赞助”。

原告方代理律师后期排布出的证据511,概都取材于当时的学校档案,试图再度论证校园生活的“和谐美满”,却被顾益华律师一一以太极四两拨千斤驳回。

双方你来我往,各执一词,一时间味十足。

末了,原告方在简单休庭商议过后,选择举手示意,申请证人出庭证言。

“我方向法庭申请,传唤证人聂耀国,即双方当事人当年高三班主任出庭作证”

分明是再简单直白不过的流程,甚至早已做好直面的心理准备。

舒沅仍蓦地怔怔当场。

连紧握掌心的手机频频小幅震动也一时不觉,脑子里的情绪轰然纷乱,说不清到底是该先庆幸自己没在打扰老朱之余,再去叨扰这位班主任,还是难过,虽然早知道叶文倩他们会拿学校的事做文章,也没有想到,聂老师竟然会答应直接出庭作证。

她本以为自己不至于这样“万人嫌”的。

“”

说不清道不明的一口闷气哽在喉口。

她忍不住回头去看法庭侧门,试图找见蒋成匆匆入内的身影,然而那里空无一人,就连手机也“偃旗息鼓”,再无动静。

只有孤零零数条短信,躺在她收件箱里。

发件人无一例外是宣展。

话题围绕着道歉,颠三倒四的中文语序,以及最后,丢下句没头没尾的,“我会安排他们尽快过去,希望那对你有帮助。”

帮助什么呀

与聂耀国入座证人席的同时,她靠向椅背,沉沉叹出口气。

不远处,聂老师看起来六十来岁年纪,微胖,啤酒肚,戴着副文绉绉的银边眼镜,倒也与她记忆里,当年那个苦口婆心、劝她不要与人为难,最好能和叶文华“重归于好”的伪善面孔堪堪重合,别无二致。

他正按照程序自我介绍“我叫聂耀国,57岁,汉族,上海市城南中学骨干语文教师,是原、被告当年高二至高三班主任。”

随即,审判长当庭宣告证人所肩负的法律责任和作伪证之严重后果,并反复问他是否明确,是否听清,过后,则由原告开始,对证人进行发问。

原告律师“聂老师,你好。首先我想请问,你对本案被告和原告代表叶文倩女士,在两人入学期间,分别留下怎样的印象”

聂耀国“舒沅舒沅她比较不爱说话,成绩是比较优秀的,这点有目共睹。但是她确实很孤僻,不太爱与人交流,我很多次都发动班级其他同学,比如王莹啦、方晚晚啦、霍婷啦,等等这些比较活跃的女同学去多跟她交流,但她很排斥,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至于叶文倩,因为她妹妹在我们班上,所以虽然她高一届,但我们接触还比较多,这个女孩子也是非常优秀的,多次代表我们学校在市级省级颁奖典礼上发言,担任礼仪、主持人总之属于我们那时候老师都非常欣赏的同学,包括高考,也考得非常优秀。对比起来,她妹妹就比较可怜了”

话音未落。

“反对”顾益华瞬间举手打断,并向法官示意,“原告证人反复谈论与本案及问题无关的人员,主观导向明显”

“反对有效,请证人谨慎用词。”

听得法官发言,聂耀国瞬间噤声,赔笑点头。

沉默间,眼神不经意晃过观众席上、脸色晦暗不定的舒沅,不过半秒,又飞快掠开,表情微妙。

原告方继续发问“好的,那么我还想请问,作为班主任,聂先生,当年你是否有过亲眼目睹被告所述的,如被人恶意反锁在器材室、关在洗手间一下午、体育课上被当沙包、反复语言羞辱等等,诸如此类的情况”

“没有绝对没有。”

聂耀国正色摇头,“我们当年,这个班是非常优秀的,不是我说,当时排除出境深造留学和因故缺考的情况,一本升学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七点九,这是什么概念我不说,想必大家都很清楚,表彰榜上挂了整整一年。像这样的班级,学校是花了大力气在培养的,抓学风,抓班风,包括舒沅,她当年是我们的重点培养对象,不出意外那是要上清北的我至今还很为她感到怎么说呢可惜吧,其实她和叶文华之间的矛盾,现在看来,都是女生团体里的小打小闹,我可以很诚恳的说,如果当时她主动来找我解决问题,是很容易调解的最后闹到一个跳楼一个缺考,其实不是什么所谓的校园暴力,就是赌气,真的非常让人惋惜至于你说的那些情况,我确实没有看到过,作为老师,我也不相信我的学生会做出这种事。”

“最后一个问题,您此前是否看过fightysef一书,作为知根知底的老师,您认为书中的暗示和指向是否足够明显”

够明显吗

里头声声血泪的控诉,他是她的授业恩师,亲手教她记叙文、议论文此刻她的学生交出了如此“答卷”,旁人问他,能看懂吗够明显吗。

发言向来畅达无比的聂耀国,忽而沉默了数秒。

直到原告律师扬高声音提醒,再度询问,他这才恍然梦醒。

一下挺直了背,又一次坚定表态“是的,我看过,而且,我确实觉得里面有很多指向性强烈的暗示,如果曾经在学校就读过,肯定会产生联想,包括我自己也有一个呃,角色。我看过之后很惊讶,舒沅对于我们这些老师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偏见,并且马上跟当时的一些科任老师嗯,交流了一下他们都觉得很、很不好,这也让我们感到寒心,毕竟是当时饱含期望的学生,也不知道她是为了艺术加工还是有别的考虑,但肯定是对里面重点描写的一些同学,存在名誉上的损害。”

“好的,谢谢。”

见原告律师不再发问,审判长复又转向顾益华律师。

“被告对证人证词有无异议如有,可进行提问。”

“有的。”

顾益华当即把握机会起身,径直面向聂耀国。

“请问聂老师,您对于小打小闹的定义是什么”

“呃,就是,我们当老师这么多年,女生之间的一些小团体啦,可能存在的一点无伤大雅的推搡,你玩你的我玩我的,这些都很”

“那么请问打到子宫出血,造成永久性后遗症,差点对薄法庭,这样也算小打小闹吗”

“反对反对被告律师在无证据的前提下对证人进行逼问”

“报告法官,我方刚才已经在质证环节中有所表述,当年虽未走到诉讼环节,但我当事人保留有接近八年的妇科检查记录,可以证实在高中期间存在外伤导致的身体侵害,此处我并未点明叶某华。”

“反对无效,质证继续。”

“聂老师,请你直面回答我的问题,小打小闹是否包括将人打到子宫出血,一生饱受其害”

“这其实当时并不是文华一个人的责任,双方都有责任吧,而且在场的也不只是两个人。”

“也就是说您对这次事件是知情的您不认为这样的聚众殴打属于校园暴力吗在您看来,是否只有高楼一跃而下,才是最能证明自身煎熬的方式为何您对同一班级的两个学生,有如此大的偏见和差异化对待”

“反对反对被告律师预设情境,证人仅需陈述事实,无需表述个人观点”

“反对有效,被告律师,注意你的措辞。”

“好的,多谢审判长提醒。但相信对于聂老师心中,所谓小打小闹的标准如何判定,大家都有了一定的认识。”

顾益华不卑不亢,微微躬身。

很快,却又再度面向聂耀国,举起手中的fightysef原著,微笑发问“那么聂老师,我还想请问,在您看来指向性尤其明显的本书,是怎样伤害了您作为老师的心情”

“嗯,我指的是,里面有一个叫老吴的班主任,我觉得舒沅塑造这个形象,就是在暗示我本人。”

“您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就里面描写的一些习惯语、口头禅啊,还有一些做事方法,包括和这个所谓女主角的沟通过程,”聂耀国擦了擦额角汗意,“我就觉得,大概是有一些内涵的意思,和我们当年的一些聊天谈话都能对应上。我觉得这已经是明示了。可以说,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到当年的学生原来只觉得我们是在和稀泥,心里有些受伤吧。”

“好的,谢谢你的回答,我也想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下,在本书中,出现过的老吴这一角色具体形象一个和稀泥的、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比较偏爱家世好的漂亮女生的好老师,至于聂老师为什么会对号入座,我觉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明涵。

这才是真明涵吧

聂耀国也不是个听不懂人话的,原本还心虚着,瞬间怒从心起,猛地一拍桌案。

“你”

你什么你。

审判长最不喜公然吵闹的案件人员,对方声量一高,登时眉头紧蹙,开口打断“证人,请勿在法庭喧哗。”

“”

“被告律师还有要问的吗”

“没有了,谢谢审判长。”

这话落定。

按照程序,证人必须先行退场。他聂耀国就是再不平再不满,也只得屈从,顺带一路垂头,避开舒沅打量的目光,沉默不语。

等待书记员记录过后,审判长这才又一次向顾益华方向摆手。

这是到被告举证环节了。

想起己方手中堪称稀缺的证据材料,舒沅好不容易放下的心,又随着这一摆手而瞬间揪紧。

果不其然。

“下面由被告方举证。”

“好的。我方现也五项书面证据如下

证据1,经笔迹鉴定后,可以确认为2008年左右书写的错题集本;证据2,记录当日事发前后的邮箱日记,内容已充分佐证当年所发生的暴力事件;证据3,我当事人长达八年间妇科体检表单,及当年送诊时,留存的医生诊断书;证据4,经搜集,20082009年间,百度上海城南中学吧相关主题帖截图,及与本案中豆瓣发言者一一对应的”

他倏然话音一顿。

原因无他,一旁的助手不知为何,忽而伸手轻拽他衣袖提醒,紧接着悄悄在桌下举起手机示意。

屏幕上几个大字映入眼帘。

舒沅隔得稍远,看不清切,只知下一秒,那助手便小心躬低身子绕到侧门,不知向安保人员解释了些什么,随即匆匆离开。

而顾益华在向审判长致歉过后,复又接上话茬。

“与本案中豆瓣发言者一一对应的表格文件;证据五,电信公司及豆瓣方面,的i地址溯源调查,证实我方对于发帖一事并不知情,背后另有主谋。”

与原告方相比,顾益华在此处能够列举的证据,显然大多都是在之前法庭调查过程中已经提及过的“老调重弹”。

也因此,被告质证的过程反而进展飞快,不过片刻,审判长随即点点头,抬手示意原告律师。

“原告可以开始发表质证意见。”

“谢谢审判长。针对被告所列举出的证据,我方认为,均与案情联系不够密切,且真实性存疑。其中,包括证据13在内,均属被告方的一面之词,无法解释错题集上的侮辱谩骂是否仅属同学间的玩笑,也不能证明,当时被告所写的所谓邮箱日记,是否存在美化自己,恶意污蔑他人的可能这类性的文字作为证据,显然缺乏说服力;至于证据四,我想我方有必要提醒被告,请勿模糊重点,混淆主线,关于发帖人一事,我们将另外提告,至于本案,主要追究的只有被告是否存在主观臆断、过分夸大和虚构事实并以此牟利的事实,从而对我当事人名誉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我们可以理解,被告现在试图打同情牌来获取谅解,但是法律是讲究证据、讲究客观性的,只要存在既成事实及主观故意,我们就有理由认为,被告的所作所为,实际已经满足了名誉侵权成立所需的要件。一再回避问题,绝不能解决问题,希望被告能够重视这一点。”

与预想中不差。

一旦走到这一步,被人钻了空子,己方证据丢失的劣势开始全面凸显。

舒沅坐在观众席,听得隔壁压低声音的窃喜絮语,默默捏紧双拳。

按照开庭前,法院立案流程机构对双方已证据所作的事先交换,双方在一定程度上,其实称得上是知根知底,无怪乎对面全程胸有成竹,毫不在意一时落于下风,等到这一步,自然能够扭转全局。

审判长点点头,左右环顾一圈,问“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证据提交”

“报告审判长,没有。”

“”

与原告律师反应飞快的答复不同。顾益华看一眼手表,又看向法庭侧门,迟迟没有搭腔。

法官眉心微蹙。

登时,槌声轻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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