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桥之变的一些考辩(1 / 1)
东江跟朝鲜后金贸易,本有端倪,其先见毛文龙时代便已存在。
袁崇焕私杀毛文龙时拟定的罪名中便有一条“私设马市”。
袁毛公案,本人支持毛文龙,主要就是因为毛文龙死后,东江镇所发生的变化说明袁崇焕举措武断。
毛文龙死后,东江军权分于刘兴治、陈继盛二人。
而刘兴治本来就是辽东叛将,他与后金政权之中本有联系。
按照《李朝实录》记载:“兴治方在旅顺,刘、周两将且来相会,商船、民船、往来诸岛,依旧不绝。”
刘兴治对于东江系统来说,本为外人,自从毛文龙死后,他通过与后金、朝鲜贸易,掌握了大量的财富,并以此分化东江阵营,造成的结果就是。
“刘海(刘兴治)乘时恣横,岛中威权,皆归于海。”(《李朝实录》)
而作为东江系统的一员,陈继盛的态度却是“陈继盛禁我国私市”(《李朝实录》)
二者态度上的差别直接导致了刘兴治私杀陈继盛。
陈继盛死后,明廷为了重新整备东江镇,派出身辽东的武人黄龙出任东江总兵,以孙元化任登莱巡抚。
黄龙上任之后,也坚持陈继盛的策略,并且捉拿东江军中已经形成的走私网络,最终在崇祯四年十一月遭遇兵变,始作俑者就是耿仲明之弟耿仲裕,而端倪就是黄龙捕捉了耿仲明的私党李梅,并从中缴获了黄蟒、湖丝。
黄蟒就是黄色蟒服,辽东武臣之中无人有资格穿此袍服,湖丝是指湖州所产的丝绸,这两件物品显然都是贩卖到后金去的,因为即便是朝鲜,其国主也不穿黄色蟒袍。
东江镇的传统贸易对象,是朝鲜和日本,黄蟒于朝鲜这等藩属国而言犯忌,对日本来说更没有特殊意义,每日将黄色蟒袍当礼服穿的王朝,唯有后金而已。
《明史》对此事的描述是:“游击耿仲明之党李梅者,通洋事觉,龙系之狱。仲明弟都司仲裕在龙军,谋作乱……”
《明史》为满清编修,“通洋”二字,不过“通虏”之遮掩罢了
兵部尚书杨嗣昌在奏疏中写明:“耿仲明者,该抚孙元化之中军也。黄蟒、湖丝,黄龙所执,以为仲明透贩之物,而并以持元化之短长者,镇主贩而欲专之,抚分权而旋噬之”(《复登抚岛事初定疏》)
黄龙为一镇总兵,孙元化是登莱巡抚,孙是文官,黄龙是武臣,孙又是黄的上级,黄有何胆略去对抗孙元化呢?
真实情况就是黄龙严肃军纪,动了一些人的蛋糕,于是崇祯四年十一月,东江发生兵变,耿仲裕等人捕捉黄龙,割去其耳鼻,打断其腿。
实际上,黄龙此次遭遇兵变,孙元化第一个跳出来指责黄龙贪污酿成此变,黄龙也遭遇了明廷处理。
但是明廷很快就查明了情况,根源就在于耿仲明私通后金。
耿仲明事发两个月后,吴桥之变起,耿仲明本为孙元化派去镇压的武官,他却居中号召,拉起一支兵马,攻破登州,成为真正的主事之人。
案黄龙身为东江总兵,一镇明军最高领袖,耿仲裕仍然敢以兵变割去其耳鼻,打断其腿。对于耿仲明等人来说,吃一只鸡又算什么?
吴桥之变,表面上看来是士绅与士兵之间的爆发,实际上是袁崇焕杀毛文龙之后,东江崩溃的一个缩影。
崇祯二年六月,袁崇焕杀毛文龙。崇祯三年四月,刘兴治杀陈继盛。崇祯四年十月,耿仲裕带人斩去黄龙耳鼻。
其代表之处就在于如陈继盛、黄龙等优秀东江武人因为严格的军纪,被孔有德、耿仲明、耿仲裕等人排挤乃至消失的过程。
耿仲明、耿仲裕之残害黄龙,与祖大寿杀死何可纲之间有何区别?
耿仲裕兵变虐害黄龙与耿仲明联系各部作乱登州时间上不超过两个月,以明代的交通条件,时间线索上具备鲜明的联系。
如果仅仅是因为吴桥一只鸡,就把耿仲明、孔有德等人投降后金的行径解释为受士绅欺压而不得已为之,实在是对陈继盛、黄龙等东江武人的一种不公。
如果耿仲明等人是官逼兵反,被刘兴治所杀的陈继盛、被耿仲裕残害被孙元化弹劾的黄龙,他们又是什么官呢?反而成了欺压良善的黑手。
这又何其不公?
这些情节写入书中,于剧情无益,反而影响行文节奏,但是不写又失去了一开始写的本意。
发在作品相关,请诸位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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