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六章 好大一座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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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后,廖子辉看着窗外的夕阳,拿起茶杯,默默抿了一口。

  秘书凌素君走了进来,深陷的眼窝之中,一片漆黑。

  “总使,今天还要全员备战么?”

  廖子辉思索了一会,问道:“茶叶都发下去了么?”

  “前天就发下去了。”

  “里边掺了丹药么?”

  “掺进去了,但是效果不明显,是否需要加大剂量?”

  廖子辉又抿了一口茶水:“下班吧。”

  凌素君朝着廖子辉深施一礼,没再敢多问一句,转身就走。

  廖子辉穿上了大衣,离开办公室之前,他看了看抽屉,他想着是不是再听一次耳麦。

  拉开抽屉,犹豫片刻,他还是关上了。

  只要听了耳麦,肯定就会听到李七的声音。

  李七肯定会用某种隐晦的方式,表达他要袭击关防厅的想法。

  然后就因为他一句话,今晚就没觉睡了。

  没人知道李七的真实想法,可既然不知道,又何必为难自己?

  就当没这回事吧。

  副总使夏书民拿着两张逍遥坞的门票,等在了办公室门口,见廖子辉出门,夏书民赶紧迎了上去。

  “总使,听说您喜欢姜梦婷的歌,今晚逍遥坞有姜梦婷的专场,我给您买了两张票,您今晚正好和夫人去放松放松。”

  廖子辉收下了门票,笑道:“小夏,你这精神头不错呀。”

  夏书民笑道:“以前紧急任务多,熬习惯了。”

  廖子辉点点头:“年轻好,年轻真是好,我媳妇儿不喜欢姜梦婷,要不今晚咱俩去逍遥坞听歌儿吧。”

  夏书民摆摆手道:“实不相瞒,我也不喜欢这个,年轻那时候看过一次演唱会,那地方太闹,离舞台也太远,光跟着一群人瞎喊,连歌星的模样都看不见。”

  “在这能看得见!普罗州的歌会不一样!一个场子里也没多少人,这地方也没有麦克风那类东西,听的是原汁原味,看的是原模原样,

  咱们一块去吧,先在逍遥坞里喝两杯,吃顿饭,再有俩钟头,也差不多要开场了。”

  ……

  “梦婷,歌会马上要开场了,你可不能使性子!”逍遥坞的张管事都急坏了,歌会马上开场,姜梦婷说嗓子不舒服,唱不了。

  “你听我说话都哑了,这怎么唱呀,您在门口贴个告示,就说改期吧。”

  张管事急道:“姑奶奶,门票提前一個月就卖光了,你现在让我改期?逍遥坞的招牌都得给砸了,我求求你了,我给你磕头行不行,伱就上台唱两首,也算是个交代。”

  姜梦婷就是不肯上台,张管事赶紧把事情告诉给了李伴峰。

  李伴峰陪着姜梦婷吃了一顿晚餐,亲自喂姜梦婷喝了一碗清肺润喉的汤药,姜梦婷病好了,晚上可以出场了。

  歌会开始,李伴峰在台下就坐,抬头看见了二楼包厢的廖子辉。

  李伴峰进了包厢,坐在了廖子辉身边,看着他青黑的眼圈,问道:“廖总使,你气色不大好,这两天是不是熬夜了?”

  廖子辉笑道:“是呀,这几天总是惦记着你,以为你能去关防厅坐坐,结果你还没来。”

  李伴峰诧道:“你既然惦记着我,怎么不来逍遥坞找我?”

  廖子辉点点头:“上次我来找你了,你又没给我好脸色看。”

  夏书民看出了门道,在旁打了招呼:“这位就是李先生吧?”

  李伴峰看着夏书民道:“这位怎么称呼?”

  廖子辉道:“这位是新来的夏总使。”

  李伴峰讶然道:“来了位新总使?廖总使,你退休了?”

  廖子辉叹道:“我盼着这一天。”

  李伴峰看着夏书民道:“你是不是也盼着这一天?”

  “我没……”夏书民吸了口气,他想说他没盼,但觉得这么说好像也不合适。

  廖子辉道:“这种事,一般不好当着我的面说,这样,你们在这聊,我到楼下坐着听歌儿去。”

  李伴峰还有些不好意思:“哪能让你换地方,我和夏总使单独找地方聊聊,这事儿肯定不能让你知道。”

  夏书民干笑两声道:“李先生真会说笑,我们还是专心听歌吧。”

  李伴峰很想就退休的话题和他们多聊两句,说话间,忽然觉得一阵心悸。

  这感觉好熟悉。

  有人开荒!

  他说了声告辞,离开了包厢,迅速回了自己的房间,进了随身居,对老爷子道:“去一趟车站,我地界上的车站。”

  几分钟后,李伴峰向洪莹借了满身威势,出了随身居,到了自己的地界,朝着有开荒感应的方向走了过去。

  第一个出现在视线当中的人,是崔提克。

  李伴峰立刻打消了回应开荒的想法,让他在这开荒,是对地界上异怪的摧残。

  可来开荒的人不止他一个,李伴峰数了数,一共十五人,正在供桌前等待消息的是楚怀媛。

  她来开荒?

  这几天没见她,她怎么跑到新地来了?

  李伴峰拿出了判官笔和放映机:“阿笔,你带我飞过去,阿机,给我做个掩饰,拿出点地头神的气场。”

  放映机很快做好了准备,他用一团黑色的烟雾,遮住了李伴峰的身形和面容,只留下一簇青绿色的火焰,在烟雾中飘荡游移。

  接下来的事情就剩飞了,李伴峰对判官笔道:“停站时间有限,你动作快一些。”

  “哼!”判官笔长舒了一口气,伸了个懒腰,带着李伴峰飞到了地块中央,放映机自己选好了藏身地点,让李伴峰以云雾的形态呈现在了众人面前。

  李伴峰俯视着楚二,问道;“你想开荒?”

  楚二正不解为什么地头神迟迟不予回应,还以为是贡品出了问题。

  没想到地头神突然现身了,开荒人都很紧张。

  楚二恭敬的回答道:“是的,我想在您的土地上,开拓方圆三里的地块。”

  “为什么要在我的地界上开荒?”

  这事儿也问?

  楚二回答道:“经朋友引荐而来。”

  这是实话,楚二是何玉秀引荐来的,她说这地方清静,很适合楚二的修行。

  李伴峰问道:“开荒人选好了么?”

  楚二照实回答:“开荒人都在这里。”

  李伴峰道:“洋人不能在这里开荒。”

  崔提克一怔,没想到这里的地头神居然歧视洋人。

  这真的是地头神么?

  这身威势确实很吓人。

  崔提克回答道:“尊敬的神明,我不是开荒人,我开荒人雇佣来的医者。”

  在崔提克身后还有两个人,都是医者。

  如果崔提克不参与开荒,这事还有得商量。

  李伴峰对楚二道:“你要在契书里写明地主的身份,写明开荒人的身份,准备妥当之后,明天再来献上贡品。”

  说完,李伴峰消失了。

  楚二有过一些开荒经验,可她对地头神并不了解,也不敢随便提出质疑,只能重新写了份契书。

  在绿水丐的帮助下,崔提克已经有了九层修为,他能感知到刚才的地头神有些不太真实,可他开荒的经验并不丰富,也不知道这种状态下的地头神该是什么样的形象。

  举目远眺,他看到了张万隆和小根子的地界。

  在如此偏僻的新地上,竟有如此茂盛的作物,崔提克很感兴趣,到田间看了一眼。

  张万隆扛着锄头走了过来,笑着打了声招呼:“这位洋人朋友,能听懂我说话么?”

  “能!”崔提克点点头。

  “你是来买粮食,还是来买蔬果?”

  崔提克盯着张万隆上下打量了一番:“我都想买一些。”

  ……

  开车的时间到了,李伴峰回了随身居,等了几分钟,回了逍遥坞。

  他把生意上的事情交代给了管事,往随身居补充了些用度,即刻动身去新地。

  开荒需要考校,这不是靠停站时间就能解决的问题,李伴峰必须亲自跑一趟。

  正好赶上歌会散场,逍遥坞门前车水马龙,李伴峰压低礼帽往前走,忽见路灯下边站着一名男子,瞪着硕大的眼睛,四下张望。

  这双眼睛也太大了。

  如果手上有辣条的话,李伴峰很想试试,五米之内的手艺有没有生疏。

  这不是灯泡么?

  他什么时候来了普罗州?

  李伴峰走上前去,盯着灯泡看了片刻。

  灯泡看着眼前这个穿着黑西装,戴着黑礼帽的胡子男,心里一阵阵紧张。

  李伴峰问道:“你是来找我的?”

  “不,不是。”灯泡把脸转过了另一边。

  李伴峰又确认了一次:“我是李七,你真的不是来找我的?”

  “不,不是。”灯泡的声音越来越小。

  他是来找李七的,夏书民给他的任务是监视李七。

  这个黑西装的男子承认他是李七了,对于灯泡来说,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处境不妙。

  如果这个人不是李七,意味着灯泡的身份已经暴露了,而他对对方的身份还一无所知。

  如果这个人就是李七,意味着灯泡很可能要没命了。

  灯泡满身冒油,准备逃走。

  李伴峰给出了建议:“我给你找个好地方,逃到那里去,一般人找不到你。”

  “啥?”灯泡一愣。

  李伴峰扯住灯泡,开始飞奔。

  灯泡坐过肖正功的敞篷车,哪怕肖正功把油门踩到底,都没这么快的速度。

  关键灯泡的两只脚顶不住,根本来不及倒腾,只能在地上滑行。

  身上的油膜还没散出来,灯泡也不知道该怎么脱身。

  李伴峰提醒道:“省着点油,都放脚底板,咱们这路可不近。”

  灯泡不知道自己走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的路,等停下来的时候,他身上的油耗尽了,鞋底也磨穿了,鼻涕和泪水,先流出来,再风干,风干之后再流出来,在脸上结了一层又一层硬甲。

  坐在地上,灯泡喘息许久,歪着嘴,哭了出来。

  “呜呀~啊啊~”灯泡指了指李伴峰,又四下看了看,两只手在大腿上拍了好几下,半天说不出话来了。

  李伴峰给了他一个水壶,给了两盒罐头,一块面包。

  “这是新地,附近还有不少猎人的营地,你要是能想办法走出去,就算你活了,要是走不出去,你就彻底留在这了,记住了么?”

  灯泡抬头看着大胡子,还在抽泣。

  李伴峰皱眉道:“哭什么?你遇到我,比我遇到你的时候强多了!”

  灯泡听不明白这大胡子的意思,李伴峰也没心情跟他解释。

  看着大胡子慢慢远去,灯泡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跟着他走。

  思前想后,他决定不跟,双方的实力差距太明显,多跟他走一步,就有可能送命。

  跑了这一路,灯泡也确实饿了。

  他撕开了面包,三口两口塞进了嘴里,用水送了下去。

  本来还想吃两口罐头,他突然觉得身下滑腻腻的。

  漏油了?

  不应该呀,自己那点油早就耗尽了。

  灯泡低头看了一眼,发现有一块血红色的土地,正在自己身下游移。

  土地为什么会游移?

  灯泡回头看了一眼,渐渐明白了当下的状况。

  游移的不是土地,是一条硕大的血红蠕虫。

  刚才我坐在这只虫子身上了?

  貌似我现在还在这只虫子身上……

  看了看这蠕虫的尺寸,比他在工厂里见过的那只家蚕大了好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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