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兄弟再相逢(1 / 2)

加入书签

“怎么着?你想找这些警察帮忙?”郑朝阳不屑地说道。

    刘之野手抚额头轻叹,无奈地道摇头,“你啊,笨死得了!”接着,他又道:“你附耳过来,咱们这么着……这么着……”

    郑朝阳听到这里,眼神愈发亮了起来,连连点头说道:“还是你小子有办法,鬼主意就是多。”

    刘之野翻了个白眼,不瞒地道:“什么话,我这叫足智多谋,懂不懂?”

    郑朝阳“嘿嘿”一笑,“差不多,都是一个意思。”

    刘之野继续嘟囔道:“意思差大了好吧……”

    郑朝阳打断了他的牢骚,急切地说道:“行了,行了,你就别磨叽了,咱们开始行动吧!”

    刘之野道:“急什么?要等天黑的。”

    夜里九点多钟,弥敦道警署。

    刘之野轻松地潜入了此处,这里的守卫简直可以说是松懈至极。身处此境,他凭借着敏捷的身手和缜密的计划,成功避开了所有的“障碍”。

    这个警署除了门口正在站岗的两名警员还在尽职尽责以外,这里面的警长、警目、警察员们喝的醉醺醺地,正聚在一起“呦五呵六”的赌钱。即使没有参入赌钱的,也趴在座子上打瞌睡。

    刘之野没想到竟然这么简单,他在里面溜达了半天,却没有一个人发现他。

    他从一间大办公室里顺了两套合身的警服,随手丢进空间里。

    正当他要打算离开时,却发现有三個便人员衣拿着两个大麻袋向他这个方向走来。

    大麻袋里也不知道装的是啥,看着鼓鼓囊囊的。

    刘之野只好又退回了这间房间,他想等这几个便衣走了之后再出去。

    等这些人走近后,只听其中一人道:“还是乐哥当我们的头油水多啊!”

    另一人道:“可不是嘛!才半个月的油水就比蓝sir在的时候多一辈。”

    还有一位中年男子,身着花格子上衣,口中叼着雪茄,脖子上挂着一条粗大的金链子,短裤皮鞋的装扮引人注目。

    这个人身材魁梧,气质道是不凡,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种自信与霸气。

    “阿黄、阿财,只要你们坚定地跟随乐哥干,做事勇往直前,相信我,今后会有大把的钞票等着你们,你们将享不完的富贵!”

    阿黄和阿财恭敬地点头哈腰,异口同声地说道:“谢谢,曾哥!

    “没说的,今后我们一定唯曾哥马首是瞻!”

    “是啊,曾哥今后伱可要罩着我们啊!”

    这位叫曾哥的男子满意地笑了起来:“哈哈哈……好说好说……”

    “不过,咱们都以唯乐哥马首是瞻才对!”

    “对对,曾哥所言极是!”

    阿黄拍马屁赞叹道:“曾哥此言甚是,难怪乐哥如此信任曾哥!您这份忠心,可谓无人能及,令兄弟们敬佩。”

    这三人互相奉承着,就走进了刘之野隔壁的一个房间里。

    刘之野耐心地等待了片刻,见刚才这三人空着手出来后,搂肩搭背地走了。

    他心下对这个房间好奇,想一探究竟。见四下无人后,便使用开锁技能轻松进入了房间。

    进来后,即使见惯了世面的刘之野也是惊讶不已。只见这里面凌乱地放了四五个麻袋,每个麻袋口都敞开着。

    里面装满了港币、零碎的美元以及英镑,刘之野随便拿出一沓钱来,面额都是500的,也就是所谓的“大红牛”。

    粗略的估算了一下,这里面竟然有四五百万港币之多。他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到这些钱是怎么一回事,肯定这他们这帮人贪污受贿搜刮来的。

    这年月的香江就是一个黑暗时期,港府官员贪污成风,而这个贪污集团的主要成员就是警队。

    这个时代乌烟瘴气,只顾金钱利益。至于此时港府贪污舞弊,大家也都习以为常。

    据估计在1960年到1972年之间,警队贪污的金钱达到了当时的一百亿港币,相当于现在的一万亿港币。

    当时最有势利的华人四大探长之一吕乐,就是这时期最为典型一个,号称“五亿探长”。

    他是毫无争议的四大探长之首,靠疯狂敛财在60年代坐拥五亿身家,将官宦勾结发挥到淋漓尽致。

    吕乐是香江传奇人物,纵横黑白两道,带着香江警队集体贪污,个人也敛财数亿港币,要知道这时候香江街头一碗面条才2毛钱。

    他后来在70年代逃亡海外,辗转加拿大和弯弯,带着几亿身家住进豪宅不问世事。

    吕乐就是去世后,还被香江通缉的要犯。

    有一次,他的手下对他说道:“乐哥,我听说那个老外长官很拽啊!”

    吕乐嗤笑一声道:“嘿嘿……我家的狗【旺财】也很拽啊!”

    “它见人就咬,就是不咬我。”

    “为什么?”

    “我养它嘛!”

    “哈哈哈……这不是乐哥的狗吗?”

    …………

    刘之野从刚才那几个人的话语中得知,这些人正是华人四大探长之首——吕乐的手下,而且他们刚为他效力不久。

    这些钱,当然是他们贪污受贿得来的。既然如此,刘之野便欣然笑纳了。他们来港时经费紧张,这笔钱正好派上了用场。

    他轻松扫空了几麻袋钱,静悄悄地离开了弥敦道警署。整个过程无人察觉,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等到这帮华人警察发现钱不见了,恐怕都还不知道是怎么丢的。

    郑朝阳此刻焦急地等待着他,生怕他发生意外。而能够冒险潜入警局偷衣服的,也就是刘之野艺高人胆大,寻常人可不敢如此轻率。

    “咝!怎么去了这么久,不会出事了吧?”

    不行,我得去探探情况!“

    他刚要转身离开,却发现远处一名身着军装、戴着大盖帽的警察径直朝他所在的方向走来。

    他心里一紧,不知这位警察是路过还是怎么地。此时,他必须小心行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于是,他又退回了隐蔽处,决定先观察一下情况,再作下一步的打算。

    “老郑?老郑?是我!”刘之野回来后发现郑朝阳不见了,他猜测可能是因为自己穿成这样回来让郑朝阳给误会了。

    郑朝阳听了他的话,从隐蔽处走了出来,“之野,你为什么这么久没回来?我还担心你出了什么事,正想去找你呢!”

    刘之野将另一套警服递给他,并说:“我没事,只是遇到一点小状况,耽误了一些时间。你先换上这套衣服……”

    郑朝阳听到这话,关心地问道:“没被人发现吧?”刘之野摇了摇头,自信地回应:“你放心,以我的身手,怎会被这些土鸡瓦狗发觉得了。”

    郑朝阳穿戴完毕,却发现自己的警服与刘之野的有一些不同。

    “之野,为什么咱俩的臂章不一样啊?”

    “这有什么说法没?”

    刘之野道:“你这是高级警目,臂章是三条V杠。我这个臂章才是一条v杠,代表高级警员。”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