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被迫当爪牙(1 / 2)
船行了五日终于到达福州,王文龙被林世卿领进高宷的大宅子里。
刚刚走到房门处林世卿就背着手教训王文龙说道:“待会儿见到公公要做的有礼貌些,不要胡乱说话走动。”
王文龙点点头,笑着说:“多谢林朋友指点照顾。”说着他把五两的一个大银悄悄的就塞到林世卿手中。
林世卿掂量了一下那银子的重量,高傲的点点头。
心想这王文龙虽然讨人厌,但好歹有些眼力,自己以后可以少给他在高宷面前上眼药。
林世卿带着王文龙走进屋内,王文龙连忙上前抱拳对着高宷行了个礼。
“回公公的话,就是学生。”
王文龙只觉莫名其妙。
林世卿又仔细讲了府中哪些房屋是王文龙可以去的,哪些地方是高宷办公的地点以及见客的地方,没高宷的吩咐他不准踏足。
要是等上几年他已经有点名声,哪怕是高宷也绝不敢派几个人就把他从家中抓来。
“以后你就住在那里,一日三餐跟我们一起吃,听候公公的传唤。”
我去你的!
王文龙试图挣扎,“回公公的话,俺只是个写小说的,并没什么实干本领……”
高宷道:“我看过伱的《儒林外史》,如果不是人情练达,如何能够写出此等佳作?”
高宷说道:“你就是写《儒林外史》的王文龙?”
林世卿将王文龙直接拉到一间侧厢的房屋中,屋中的各项陈设倒还齐整,而且屋门口就有一口井,用水也方便。
但是这条法律早在朱元璋时期就已经存而不用,要不然满天下做生意的商户全都是潜在的犯人,整个大明的商业都不用再做了。
而且这种家伙根本就不会保着下属,历史上高宷和所有太监一样,每次都是丢下属去顶锅。也就是林世卿这种傻子才会乐呵呵的给他办事,还想着能够借此高攀一步。
高宷本来因为被骂的太多早就讨厌文人,听到王文龙这话心有戚戚焉道:“这些个士林败类真真可恶!”
如果留在他府上做事,只怕自己以后在士林的名声就臭了。
高宷打量了王文龙一眼,见他人高马大人物清楚,心中先有些满意。
“这……”
高宷听说王文龙是个没有功名的文人之时也是略略失望,他虽然嘴上说着痛恨那些臭老九,但是身在大明毕竟心中对读书人还是有几分敬佩,本来也是想招纳一些读书人到府上做幕僚。
可一番交谈之后却觉得王文龙这人颇讨自己喜欢,于是吩咐说道:“既然如此,你就留在我府上先做个幕僚,功名什么,日后慢慢考取也不迟。”
“回公公,学生自小在西洋长大,今年才回到大明故土,并没有参加过科考。”
他娘的,老子一定要快点把名声打响,要不然永远都受欺负。
大明是有黄甲法的,理论上除了入了商籍的商户和得到功名的人物,其他人谁都不能离开自己户籍所在地十里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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