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语文》教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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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坛县外的一个个村子通过这样一番途径才能成为受彭家稳定控制、可以连奴隶带土地一起传辈的财产。

    朱阿贵的父亲那一辈就已经是彭家的奴仆了,而且朱阿贵的父亲非常会来事,让朱阿贵在小时候就被运作到了彭家小少爷身边当作长班。

    彭家小少爷从小读书,虽然考不上秀才,但捐了个监生之后也自命为生员一流,并且经常和东林书院里头的士人们交游。

    前阵子民党在南京成立衡山书斋,彭少爷也和东林党的一些生员们一道前来南京观礼,听说这衡山书斋可以收白丁的子弟读书而且不要什么钱财,彭少爷受朋友邀请,便让朱阿贵将自己的儿子送到书斋里来读书。

    少爷发话了,作为从小陪伴的长班,朱阿贵哪里会有意见?为了把事情办得漂亮,朱阿贵专门回家挑选了自己最为聪明伶俐的三儿子送到南京。

    那时朱阿贵的老婆还不愿意,表示他们本来就是彭家的奴仆,就算学会读书写字又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最为聪明伶俐的三儿子朱绍基留在常州,预备着未来伺候彭少爷的孩子。

    而朱阿贵当时便大骂自家老婆见识短,朱绍基学会什么不重要,少爷竟然发了话,自家便要忠实的做去,未来让少爷知道了自己对他这殷勤的态度,少爷才能给他们朱家一点好脸色。

    其实朱阿贵对于这不收钱的民党书斋能不能教会三儿子读书写字也不抱什么期望。

    他们这一家本就是不识字的,虽然朱阿贵的钱财也足以将儿子送去私塾里读两天书,但就像之前他老婆所说,他们家世世代代都是彭家的奴仆,三儿子即使学会了读书又有什么作用?

    此时朱阿贵手中拎着一个食盒,这是专程从家里带来给朱绍基补充营养的菜品,另一手则挟着两匹丝绢,那是准备送给书斋中先生的礼物,朱阿贵就缓缓的走到了衡山书斋的宿舍前。

    他见身边有三三两两的学子走过,这些人虽然不少都穿着粗布衣服,但是讨论热烈、脸上带笑,并不像朱阿贵印象中木讷的工匠模样,反而更像是他跟着少爷一起出入书院文会之时见到的读书人那种自如洒脱的样子。

    虽然心中对于自己儿子这一个月能不能学到东西并不抱什么想法,但看着身边三三两两走过的学子,朱阿贵不禁也生出了一丝希望。说不定自己的儿子在这书斋之中读了书以后,有一天也能有这样的洒脱和体面。

    朱阿贵叫住两个一边讨论一边走过眼前的孩子,这两个孩子才十岁出头,穿着的也是粗布衣服,大概就是书斋中所谓工农的子弟,未来也是不会去考科举的。可是朱阿贵面对上这两人时却还是不自觉的拿出了面对读书老爷的态度。

    朱阿贵屈着膝弓着腰,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

    “劳驾请问,这两位小老爷可认得一个书斋里的学生朱绍基,他是常州人。”

    一个学生闻言询问:“老丈是?”

    “我是朱绍基他爹。”

    那学生闻言脸上立刻显出亲切的笑容,“原来是伯父,朱绍基和我是同一宿舍的,他此刻多半就在宿舍中温书呢。”

    朱阿贵闻言皱眉:“大白天不同着大伙一块出来玩,窝在宿舍里读什么书啊?”

    他在送儿子来南京读书时就跟朱绍基说过,送他来这衡山书斋不只是为他读书,而是给他一条出路:

    一来让他在彭少爷那里留个印象,二来让他也得趁这机会交好书斋中那些读书老爷。

    至于读不读书,并不重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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