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被俘 上(1 / 2)
我那会写的都是些小短篇之类的文章,写好之后给杂志社投过去,但是基本上都是石沉大海,没有丝毫的回应。
不过我当时也没有丝毫的气馁,在我个人看来是那个杂志社的编辑不识货,聪哥这么文采飞扬的人怎么可能会写的不好呢。
我正是因为抱着这种想法自己坚持写,写的东西样式很杂,内容也很多,从小说到散文、杂文,甚至诗歌我也尝试过。
其实说句不才的话,我小时候很喜欢看书的,什么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等都被我翻烂了,那时候可以说是读书读的如痴如醉的,一直到初中我也一直爱读书,前期还行,读的是《居里夫人传》这种,但是到后期不知道为什么,就成了火影忍者、七龙珠漫画和时代影视这种了,草。
现在长大了,心变得浮躁了,科技越来越发达,书读的也越来越少了,所以我们看到的是这个时代的人越来越病态的一面,当互联网和快餐阅读充斥我们生活的时候,也算是另一种可悲吧。
所以我建议大家有时间的话还是不要老是沉迷于网络小说和电脑游戏,这些东西可以适度的看适度的玩,但是一定要抽出时间来多读书,我敢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保证,这将是你们人生路上的一笔巨大的财富,不管是工作还是创业,不管是结婚还是泡妞,都非常的有帮助,真的,就算是为了跟人家妹子有共同语言,为了让她崇拜你的博学,你也应该多读书,当然,你们还要多看我们这本书,好从中多学习泡妹子的方法。
言归正传,我那段时间一有时间就写东西,写完就投,个个杂志社都投,肌肉男知道后就骂我自不量力,说我一节莽夫非要装什么文人,实在是可笑,可悲。
我见他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也懒得理他,直到我第一次被杂志社录用之后,我整个人都激动的不行了,杂志社联系了我,征求我同意后进行了下修修改就发表出来了,给我把稿费和样书一起邮寄了过来。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当初那本杂志的名字,这里就不透露了,反正也算是一本小有名气的杂志吧,在高中的时候看的挺多的,不知道在大学里面有没有人看。
见我拿到稿费肌肉男他们就要我请吃饭,我说请个屁,又没多少钱。
其实给杂志社投稿子真不怎么赚钱,就几百块钱,这几百块钱可是我绞尽脑汁花了不知道的多少个夜晚熬出来的啊。
我当时拿到这笔稿费之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大白腿,用这几百块钱去超市金店买条项链什么的,结果被人家告知钱不够,买不到。
我最后没办法,就买了一条银质的项链,又买了一个小的吊坠,把我那可怜的几百块钱的稿费全搭进去了。
我拿着那个项链回去的时候可是满心欢喜啊,心想等大白腿回来之后连同我的样书送给她一定会很高兴吧。
我回去后把书和项链好好的收好,放到自己的柜子深处锁好,生怕被肌肉男他们看到后给我抢了。
上次跟长刘海他们斗球结束后没几天大壮就跟我说学霸毒逼把篮球帮的事给申请下来了,不过学校让改了名字,说篮球帮不行,太像不良团伙了,所以改成了篮球社。
我说行,叫啥都行,反正又不影响我们的性质。
因为社团申请了下来,学校还给我们发了两千块钱的费用补贴,毒逼当时把钱给了我,我说给我干什么,他说你是社长当然得给你了。
我接过来数出了五百块钱,然后把剩下的给了他,说让他保管着,以后万一有个支出啥的可以用,我晃了晃手里的五百块钱,说:“叫上兄弟们,今天晚上我请客,咱好好地喝一顿。”
大壮说五百不够,我说没事,剩下的我自己贴上就行。
最后大壮和毒逼又给我凑了点钱,然后才把各个院的联络人什么的给叫了过来,人也不少,大二大三的加起来小二十号人,我们一起去的学校外面的小饭馆里吃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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