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第276章 吴楚人心(2 / 2)

加入书签

    “来人!”

    刘备让侍从端来两樽酒,说道:“将军守钱塘之智,御边之劳,尽在此酒中。”

    “孤敬将军!”

    “谢主公!”文聘冷峻的脸微放松下来,拱手说道。

    刘备、文聘对饮清酒,尽显君臣和睦之情。

    刘备握着文聘的手,笑道:“区区酒水安能酬将军之功,累计过往之功,孤赐豫章郡治下宜春为卿俸邑。望将军镇守江北,不负孤之所期。”

    文聘露出惊讶,又有喜悦之情,自谦说道:“宜春县邑,聘岂敢领守!”

    刘备送文聘入位,笑道:“将军下江左,力战金口,坐镇夏口,累而计之,于吴楚是有大功。今又何言无功乎?”

    “谢主公恩赐!”文聘感激的说道。

    转身回榻的刘备暗叹了口气,赐文聘一县为他的俸邑,也是无可奈何之举。他在荆楚的力量太弱了,文聘手上有军士万人,坐镇江夏,这让他不得不拉拢文聘。

    包括长沙太守刘先,刘备给了俸邑,以来安抚刘先,从而得到他手上兵马的支持。

    当然这也是一种利益交换,他会从江夏、长沙之交二郡中划出新郡,他的武汉将会在新郡之中。

    不过荆楚中能得封邑之人屈指可数,除了霍峻、文聘、刘先外,还能得到俸邑之人也就仅剩王威。

    众人皆嘲讽孙权,给予手下俸邑。然当众人成为孙权时,或许能理解孙权,从而成为孙权。

    刘备短短一年时间坐拥吴楚,相比于花了十几年,一刀一枪打下北方的曹操,刘备的根基着实不稳。

    回到榻上的刘备,与左右文吏交谈着,等着他亲自安排的好戏上演。

    少顷,侍从小跑入宴,说道:“启禀主公,关将军与黄桂阳、王零陵征讨苍梧得胜归来,已至外围等候。”

    “速请!”

    “诺!”

    片刻,关羽、黄忠、王威三人先后入宴。

    关羽虎步而行,抚剑昂首。黄忠捧着锦盒,王威手握公文书信,紧随关羽之后。宴席左右肃静下来,盯着三人的动作。

    关羽手松开剑柄,拱手说道:“启禀主公,羽督黄忠、王威二将,斩杀吴巨,得讨苍梧;又赖主公之威名,交州士燮上表归顺主公,岭南降服矣!”

    “主公,此乃吴巨首级。”

    黄忠将装有吴巨人头的锦盒,交予侍从。

    “此乃士燮降表!”王威将巾帛转交。说道。

    刘备面容微正,掀起锦盒盖子,见到被石灰包裹的吴巨人头,略有伤感。又打开士燮的巾帛,脸色又恢复正常。

    扬了扬士燮的降表,刘备笑道:“交州珍宝不少,士燮献上明珠、琉璃、翡翠、玳瑁等绝世珍宝,又有好马三百余匹,可见其诚意矣!”

    关羽督王威、黄忠二将,进军迅速。交战时,黄忠得到霍峻安抚的书信,为表明自己的态度,于战场上身先士卒,怒斩吴巨,降服苍梧。

    士燮得知此事,便命手下使者上表归降刘备,表示自己愿臣服于吴楚。

    这事刘备早已知道,拖到今日宴会,纯粹是为了展示自己的手段以及能力。毕竟今下没有什么事,能比平复苍梧叛乱,交州归附更能够彰显他自己的能力。

    果不其然,在诸葛亮、霍峻、王粲的人带领下,众荆楚文武高呼道:“主公威武!”

    刘备双手下压,笑道:“苍梧征平,交州归降,此为庆贺之时。交州所献珍品呈于宴上,今宴饮醉者,可自取珍品,孤分文不取!”

    “谢主公恩赐!”

    经过此事,宴会的气氛达到高潮,无论文吏,亦或是武将都在开怀尽饮。

    刘备趋步下榻,亲拍黄忠的肩膀,安抚说道:“卿作战骁勇,于江左之时,孤便知晓,心慕多时。今卿斩将破敌,居功至伟,孤当拜卿为讨虏将军,都亭侯。”

    黄忠面露感激之色,拜服说道:“主公大度之恩,忠不敢忘。忠拜谢主公,今后当殚精竭力,为主公冲锋陷阵,不敢不从!”

    继而,刘备握住王威的手,感慨说道:“将军忠贞勇武,侍奉临淄侯两代,曹操大军南下,卿不畏兵寡,起兵助之,孤甚敬卿之忠义。”

    “计卿辅临淄侯父子之功;破曹于金口之业;征讨苍梧,降服交州之绩;卿当受拜平夷将军,又领零陵始安县邑以为俸邑,酬将军昔日之功。”

    “多谢主公厚恩,威当竭尽全力报之。”王威感激的说道。

    “请二位将军入座!”

    刘备让二人入座,自己攥紧关羽的手,笑道:“兄之征西,且随为兄上榻,同座共饮。”

    “诺!”

    关羽见自己从荡寇将军晋升为征西将军,心中满意。今下两家合一,自己与霍峻平起平坐,总不能还次居霍峻之下,此是何道理?

    当然关羽亦喜刘备不曾忘记自己,刘备坐拥吴楚,无人可与其并尊。今时自己能与兄长同坐,可见自己在兄长心中的地位何如!

    实际上关羽不知道,刘备头疼怎么给他排座位,位居霍峻之下,关羽必定会气愤。若是将霍峻排在关羽之下,且不说霍峻会怎么想,那些荆楚武将肯定是不满意了。

    一手握着关羽的手,一手举樽,刘备笑道:“今夜孤与诸卿不醉不归!”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