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章 剑履不趋(1 / 2)
公元225年,建兴元年,三月。
汉魏之间涉及江汉、淮泗二地,涉及数十郡国的大战,终以曹丕撤军为逗号。而后半段的内容,将由南汉所主宰,进入汉攻魏守的寿春之战。
钟离之战的胜果从淮泗而发,在斥候的通传下,送至京师武汉。
武汉行宫内,刘禅正与关兴下着围棋,几名近侍凑在二人身边观战。
“陛下,当下这~”
刚从丹阳而归的诸葛恪,见刘禅下错棋子,指着棋盘,纠正道。
刘禅瞥了眼诸葛恪,选择听从诸葛恪的话,将白子落在棋盘上。
十八年前的金口之战,今下的钟离之战,霍峻充分利用了河流,利用河水切割魏军,而后逐一歼灭吞之。故其之胜果更多反应上俘虏敌军上,而非对敌军造成杀伤上。
霍峻从武汉离开之后,约过十几天,荡平西土的诸葛亮率部归京。
与此同时,侍从趋步入堂,说道:“陛下,江淮大捷!”
回到京师的诸葛亮受到刘禅的热烈欢迎,且诸葛亮因军功之关系,从武乡侯,迁为武阳县侯。
刘禅微微颔首,说道:“多谢相父指教!”
“陛下,今日之弈不如以平局见分晓!”关兴说道。
在初平南中之后,诸葛亮与孟获、李恢等人对南中有深入的交流。诸葛亮放弃李严提出的派兵久镇南中的建议,而是改由不留众兵屯南中。
说话间,刘禅似乎想起了什么,问道:“此大捷之事,相父可曾知晓!”
刘禅斜瞥了眼诸葛恪,笑道:“看来元逊棋艺在朕之上,不如这盘棋由元逊代朕持子!”
在成都期间,诸葛亮针对官营的蜀锦,有了革新化调整,优化了蜀锦的生产效率。
宁州七郡有了五部都尉的武力保障,诸葛亮向李恢叮嘱治州要领之后,率西土兵马归蜀。与诸葛亮同行者,还有南中万家青羌、恶夷。
诸葛亮向众夷保证,会向他们传授纺织、耕作、养殖等汉家先进技术,而他们必须保证臣服大汉,且每年向官府上缴少量物品,以为效忠之证明。
“诺!”
闻言,刘禅神色不由大喜,问道:“可是仲父率兵大破曹丕?”
刘禅刚提子思索,却见诸葛恪下指棋盘,说道:“陛下,下子于此,当能扼黑龙咽喉!”
过了良久,诸葛亮在侍从的引路下至宫中。
期间,恰好尚书令孙邵突得恶疾去世,诸葛亮举李严出任尚书令。任命李恢出任宁州刺史,兼任抚夷将军,权与吕岱相同。
刘禅面露深思之色,说道:“先帝临终谓禅曰,大司马多爱名,故可授大司马名,不可授之器。今县公之称谓,盖是如此矣!”
“县公?”
“诺!”
在南汉爵位改制中,实领的县侯在刘备时期,已经变成了虚领,治理者必须由朝廷委派。今之诸葛亮口中的县公爵位,与两汉时期的开国县侯没啥区别,仅多了设立宗庙的权利。
“是役,我军斩首五千二百二十一级,受降敌卒有五万三千五百三十六人。缴获甲胄八千四百六十七领,弓弩一万三千五百多张。得粮五十八万余石,牛马车七千三百二十二辆。余者辎重不计其数,其之战果不下金口之役!”
见到诸葛亮,刘禅下阶亲迎,执子侄之礼以待诸葛亮。
“大捷!”
如李恢便拿出钱粮,聘请三百多名恶夷壮汉为部曲。不过由于李恢成为宁州刺史,为了规避三互法,李恢举家迁到武汉居住。
“不必了!”
诸葛亮沉吟少许,说道:“且可如萧、邓之故事,赐大司马,剑履上殿,入朝不趋!”
途中,诸葛亮因担心武汉政事,留张裔在路上负责照顾万家青羌、恶夷,自己乘大船提前回京。
当然还有一点,今之霍峻较十八年的霍峻,其兵法造诣有了不少进步,用兵能够更合理分配军力。但其中不变的是,发起总攻的迅猛。
萧何因功绩第一,被刘邦赐带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而后邓禹如萧何故事,被刘秀赐予这般荣誉;三国时期,曹真在曹叡继位之后,迁为大司马,而加赐剑履上殿,入朝不趋。
刘禅笑了几声,他虽认可诸葛恪言语,但却失去了下棋的乐趣。
“朕尚有他事,何人愿代朕与关卿对弈?”
霍弋与刘禅从小玩到大,二人之间几乎没啥秘密。刘禅了解霍弋的为人,霍弋了解刘禅的性格。
刘禅坐到榻上,如实说道:“今大司马大破曹丕,当可喜可贺。但大司马立有大功,不日又将下寿春,合计二者之功,朕却不知将如何封赏!”
霍弋苦笑少许,说道:“陛下,臣父已为人臣之盛,今若尊荣过盛,恐失臣礼。如若不赏,恐朝野会有猜测蜚语之声。故其中之尺度,陛下宜与葛相商讨。”
侍从将书信上呈,说道:“陛下,庞都督率舟舸出肥水,以车船奔袭邵阳洲浮桥。时陆车骑举兵逆击,邵阳洲浮桥被毁,魏军兵分三部。”
论功绩,霍峻已是南汉诸文武中首位,依照萧、邓故事,刘禅赐霍峻剑履上殿,入朝不趋,属于正常操作了。
如诸葛亮至成都,见都江堰流径减少,缺少专业维护团队,诸葛亮则派人疏通都江堰,而后派兵卒维护都江堰。
此语一出,关兴撇了撇嘴,神情间略有厌恶,但碍于诸葛恪身份,却不好多说什么。
侍从说道:“臣入宫之时,丞相正与诸卿为大捷欢庆。”
此次入蜀,诸葛亮且征且抚,提拔了不少贤才,更改了不少巴蜀弊政。
关兴见诸葛恪看透自己意图,抱怨说道:“观棋不语,元逊当为君子矣!”
“呵呵!”
在滇池停留的时日里,诸葛亮依照霍峻与他商议的内容,将南中五郡拆分为七郡,将益州郡改为建宁郡,从永昌、越巂、牂柯三郡析出兴古、云南二郡,合计七郡,设为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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