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读《废都》所感(1 / 1)
看了废都,觉得触动还真挺大,首先很佩服作者深厚的古典文化功底。能看得出作者在很多领域都有研究。他能把《红楼梦》和《金瓶梅》糅合着写,这绝对不是一般的笔力能达到的,让人很是叹服。在我看来不但是技巧把握得很准,就连语言也竟如此神似,有时觉得本书的语言尖利、通圆、老练,故事情节环扣的接衔,比前者都有所超越。没有深厚的功夫,难以达到这种程度。
按常理来说,文化人应该有文化人的样,可是那几个文化人除了,围着女人转,就是向着钱发展,真难以想象。而像庄之蝶这样的文化名人,会喜欢唐婉儿那样的女人,就让人匪夷所思。唐婉儿活脱脱就是潘金莲转世,而他们的认识也很有戏剧性,第一次见面,庄之蝶就为她咋咋的,后来又转成相思,并忍痛割爱,把自己珍藏的唐镜,给心上的人。而心上的人的男人也很知趣,自己躲到一边,成就他们两个偷情。
偷情后就想着给心上人钱,让她买件好的衣服。这是人之常情,在那个火热的劲中,不用说给钱,就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看似真是很感人,但文学作为一种精神的,应该有其分寸,不能一味地让“欲”和“利”泛滥。因为其力量都是潜移默化,一旦深入到社会的里层,就会让人的思想,不约而同地认可、实行,结果苦的还是社会风气。
对于唐婉儿来说,我真看不出她有什么好。除了会勾引人,算是她的一点优势外,还真她看不出这个人还有些什么。首先,为了享乐,跟周敏私奔,舍弃了自己一岁多的孩子。后来,跟庄之蝶好上后,她一心又想当人家的夫人,并不惜要置周敏与困境。
她那作家夫人的梦做得如此天真,就不想想自己是什么样的身份,就是作家能容忍她,这个世俗能容忍她吗?最终她不仅毁掉自己,而且还毁掉自以为爱着的人。唐与庄的交往,总让人觉得,唐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而庄是厚颜无耻。他们都说爱着彼此,但真有些怀疑他们的爱算什么,如果庄之与唐婉儿如此炽烈的交往,那也算是爱,那庄与阿灿与柳月又算是什么呢?
妄想着做庄的正室,可是柳月和牛月清也不是省油的灯,仅凭着一点天生的资本,不劳而获地做异想天开的事,真让人觉得哭笑不得。其实玩玩游戏也就罢了,何必要想那种异想天开的事。作为庄之蝶,太不知道珍惜,有一个既能当娘,又能做妻子的老婆打理着里里外外,是多么幸运的事,而他却不知道珍惜,走自毁的路。
所以,创作文学作品,虽然在编故事,但不能偏离生活太远了,故事编得过于出入就让人很是怀疑情节的真实性。庄之蝶的变化让人很难以想象。从一种精神跌落到肉欲是如此急速。就因为汪希眠的老婆说了些对他暗恋的话,就想着与她咋咋,起码的道德又到哪儿去了呢?况且他们都应该是有名望的人,难道就一点清醒的意识没有吗?
也幸亏汪希眠的老婆算是有点清醒,很果断地斩断了他这种邪恶的念头。不知道作者为什么非要把啥啥,写得如此让人不可理解。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真有些出格。可能作为搞艺术的人,总追求个性,搞点出格的事,那可以算上寻求刺激。但我觉得作者应该考虑到他的作品是面向大众。
如果世俗的人都去追求他的小说中描写的刺激,那整个社会的风气又是什么样呢?何况作者又是如此有影响力的作家。他的作品肯定会举世瞩目、备受关注。以至于会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并在不知不觉之中就成了主流。从网络所有的文学作品来看,不是在比着劲地写性事的刺激?有了文学作品的典范,人们就会处于各种心态模仿、去追求。而过于寻求刺激,就会使人的心态扭曲。
就拿庄之蝶来说,在公众的形象中,他是多么伟大,而当他做那些事的时候,也能感觉到,自己身上有一种让人害怕的邪恶跟着,让他不能摆脱,但却把持不住自己。他只知道唐婉儿带给他的刺激,也能意识到这个女人已把他带入一个深渊,但却不敢去面对,而是掩耳盗铃般地哄骗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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