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被重生女主炮灰的小知青(18)(2 / 2)
还有人直言不讳道:“当初你和爱军订了婚,你看上了张伟,现在你和张伟结了婚,不会又想吃回头草,来找人家爱军吧?”
齐寡妇警惕心更盛,直接说道:“你想都别想!”
李秋华:“……”
她并不气馁,从记忆中知道自己这辈子干了什么事,齐寡妇对她这个态度她也能理解,更何况她现在还是个有夫之妇。
都怪张伟!
要不是他跟她对视,弄得她失去了理智,她根本就不会这么快跟他结婚。也就不会造成如今这个很难挽回的局面!
去结婚的路上,张伟跟她说什么上辈子,她还以为那是他瞎编的情话呢,听起来很浪漫的样子,现在看来,可能是真的!但是他们俩怎么会有不一样的记忆呢?
张伟自然也知道了她去找齐寡妇的事情,听了村里的一些闲言闲语,再联想一下李秋华这两天无故找茬的表现,心里总觉得有点不得劲,似乎有什么东西错了!
没等他彻底理出头绪,李秋华提出了离婚。
她是后世过来的,那时候离婚已经很普遍,她自然不会太当回事。
“咱俩的婚姻就是个错误。我当初确实对你一见钟情,但是结婚以后就发现,咱俩不合适。”
张伟一脸复杂,就在刚刚,李秋华提出离婚的瞬间,他的脑子里又出现了另一段记忆。在那段记忆里,他下乡之后受到李秋华的热烈追求,最后,他们俩结了婚。知青返城的时候,他通过招工回城,成了一名工人,和李秋华过了一辈子。
早期还好,越到后面,李秋华越看不上他。尤其是知道了她的前未婚夫齐爱军一路高升之后,更是对他百般挑剔。
再后来,李秋华病死了,重生了。她迅速中断了对他的追求,跟他划清界限,嫁给了齐爱军,却骗他说她是被逼无奈的,他是个24K纯傻子,竟然信了,为她守了一辈子。
老天爷为什么要这么残忍,为什么要让他先觉醒第二世的记忆,如果他先想起来第一世,他根本不会跟李秋华结婚,一定会熬到回城再说。那些整天鸡零狗碎争吵不休的日子,不光李秋华不想过,他也不想过了。
现在,看李秋华这个表现,他十分确信,李秋华是觉醒了第一世的记忆了。正准备抛弃他去找齐爱军呢!
“你还记得齐爱军上辈子娶的是谁吗?”
“想不起来了。”
小桔子给他们的记忆做了手脚,宁安不会出现在任何人的记忆中。
张伟问的出其不意,李秋华答得也十分自然。
答完了,她才一脸惊恐,对上了张伟了然的表情。
很快,她也放松下来,既然说开了,那就谈谈。
“上辈子咱们过得不好,离婚也是及时止损。”
李秋华在第一世迷恋炒股,裤衩子都快赔光了,别的没学到,止损这个词倒是学会了。
张伟笑道:“你说的没错。我们重来一次,的确不应该在一起。但是我自认上辈子也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是,我是窝囊,无能,不像齐爱军那么有本事,但是我就是个老老实实的普通人,没出轨没外遇没给别人花钱。你不想跟我过了我能理解,但你为什么要害我呢?”
“我什么时候害你了?我才刚想起来。”
张伟说:“你可能不知道,我们有三辈子的缘分。秋华,这已经是第三辈子了。我猜,你只想起了第一辈子,我比较倒霉,先想起来第二世,刚刚才想起来第一世的事。”
“第二世?”
“对。在第二世,只有你一个人想起来上辈子的事,你不想跟我过了,又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思不想让我好过,就骗我说你嫁给齐爱军是被逼无奈的,你只爱我,我也是傻,为了你,一辈子没结婚。”
李秋华想也不想的反驳:“不可能,这么做对我没好处。除非是我把你和齐爱军的原配凑一对了,我不想让她好过,所以才会去骗你,让你哪怕跟她结了婚,心里也装着我。”
张伟也觉得有道理。“问题是,你想不起来他的原配是谁啊。你大概是想报复我第一世没让你过上好日子吧。”
李秋华说:“既然咱们都知根知底了,赶紧离婚吧。”
张伟笑道:“离婚可以,但是你想嫁给齐爱军去过好日子,去当官太太,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你害了我一辈子,我不可能让你去过好日子。”
李秋华:“……我根本不记得第二世的事情,可能是你幻想出来的呢。不然咱们都重生了,为什么只有你记得而我不记得?”
张伟摇了摇头,“不是幻想,痛苦那么深刻,怎么会是幻想?”
李秋华想了想,说道:“我过上好日子,会提拔你的。你也不想跟上辈子一样窝囊吧?”
“我认了。而且,等你提拔?我怕你会弄死我。”
李秋华:“……反正现在,咱们俩互相厌恶,是没办法再做夫妻了,先把婚离了再说。”
张伟其实也不想跟她一起生活,两人去大队开介绍信,要去办离婚。没想到,在大队长那儿遭遇了最强阻碍。
大队长笑眯眯的说道:“小同志,不要那么冲动。你看看你们俩,多么般配。一个月前你们的感情感动了无数人,就连我们齐大嫂都愿意成全你们,我实在无法相信那么深刻的感情这么快就消失了,所以,我不能给你们开这个介绍信,我怕你们后悔。你俩先冷静一下。”
不管李秋华和张伟怎么说,大队长的态度始终不变。
两个人只好垂头丧气的离开。
张伟表示:“大不了过几年再离,那时候就不需要介绍信了。”
李秋华不回答。过几年是不需要介绍信了,她和齐爱军也彻底没戏了。
宁安决定给他们添把火,她跟小桔子说:“让齐寡妇也觉醒吧。还是把我隐去。省得她来找我。”
“得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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