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百分百空手接子弹(1 / 2)

加入书签

任家镇是附近十里八乡最热闹的城镇。

  因为有大河流过,附近良田甚多。

  加上官道离任家镇很近,交通方便。

  近几年陆续有工厂修建起来,生产工业产品。

  使得任家镇人口暴增,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任家镇大街平日就人来人往,今天是赶集的日子。

  哪怕是五月的天艳阳高照,也挡不住任家镇大街上川流不息百姓的热情。

  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和逛街的人格格不入,东躲西藏的,跟在一辆小汽车后面。

  在去怡红院的路上,楚逍发现一辆车停在一家古董店前面。

  任家镇虽然繁荣,可小汽车也不常见。

  除了镇子里的富豪乡绅外,只有开工厂的老板才有。

  楚逍当时多看了几眼,发现古董店里,一个金发老外正在挑选古董。

  在怡红院里,老鸨子说凶案和洋大人有关的时候。

  楚逍就知道古董店里的金发洋人,十有八九就是杀了怡红院姑娘的那个洋大人。

  杀了人,在凶案现场睡了一觉。

  离开后,还有闲情去逛古董店。

  不难猜测金发洋人做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次。

  而且,从来都是全身而退。

  系统发布的任务是找到凶手,并严惩。

  在这个军阀混战的半殖民年代,就算抓了金发洋人,也只不过是走走过场。

  最后的结果,肯定是金发洋人多给点大洋,然后拍拍屁股走人。

  甚至惹到了有点权势的洋人,自己这个保安队长的下场说不定会很惨。

  楚逍做卧底多年,做事早就没了条条框框的约束。

  所以才在怡红院敲了老鸨子竹杠后,宣布案件以自杀结案。

  然后独自一人去找金发洋人。

  惩罚是必须惩罚的,为了惨死的姑娘,也为了自己的新手大礼包。

  楚逍从怡红院出来,在大街上找到金发洋人的小汽车,时间已经过了正午。

  金发洋人从古董店出来,开车走了没多远。

  又进了镇上最大的酒馆。

  趁着金发洋人吃饭的功夫,楚逍跑回保安所。

  把保安所里唯一一辆自行车给骑了出来。

  保安所里的保安见队长匆匆忙忙回来,又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离开。

  对着楚逍的背影大喊。

  “队长,你干什么去?”

  “闲得发慌,我去林子里打点野味回来吃。”

  任家镇出镇小路无数,小汽车能行驶的只有连接官道的那条。

  下午三点左右。

  金发洋人醉醺醺的开着小汽车行驶在路上。

  在经过一片被树林环绕的路时,小汽车突然倾斜,方向盘失灵。

  金发洋人连忙踩刹车把车停住。

  把头伸出车窗一看,四个轮胎全部爆了。

  在小汽车后面的路上,几十根拇指长的钉子伸出地面,排成一排。

  四周看不见一个人,树林里风吹草动,影影绰绰,像极了有人埋伏。

  金发洋人甩了甩头,打开车门下了车,手里提着两把左轮手枪。

  用熟练的华语,蹩脚的发音大喊。

  “该死的耗子,出来,我要杀了你。”

  金发洋人话刚喊完,枪声突然响起。

  楚逍从一棵大树后面钻出来,对着金发洋人就是一枪。

  楚逍距离金发洋人大约五十米。

  子弹距离金发洋人脑门五十厘米飞了过去。

  金发洋人哈哈大笑。

  “可笑的下等人,玩枪,我是你的祖宗。”

  金发洋人抬起左轮手枪,也不瞄准,对着楚逍就扣动扳机。

  楚逍连忙退回大树后。

  子弹精准的射在楚逍原本站立的位置上。

  论枪法,金发洋人确实比楚逍高出不止一点。

  楚逍心里十分郁闷。

  当卧底久了,很少摸枪,枪法生疏了不少。

  加上第一次使用驳壳枪,还不了解驳壳枪的特性。

  这第一枪,偏得实在有些离谱。

  金发洋人见楚逍躲了起来,开始逐渐逼近。

  “耗子就是耗子,躲起来没用的。”

  楚逍从地上捡起一块树皮,扔出去。

  下一秒,枪声响起,树皮被子弹击得粉碎。

  我的个乖乖,枪法这么准的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