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李久诚找到江墨青(1 / 2)
凌风从屋里换了衣服出来就看见许念站在院门口发呆,她迈着小碎步来到许念身边顺着她视线看去:“姐姐,你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远处除了田地什么都没有。
许念收回视线看见凌风的穿着,疑惑问:“怎么穿了男装?”
“姐,我刚才想了想,虽然我们摆脱了以前的生活,可是你不一样,就凭你的长相太引人注目了,要是在集市上被人认出来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凌风将自己的顾虑说出来,“我觉得还是安全起见,我一个人去算了。反正我已经熟悉了这里,又没有很出众的长相,就算是被人看见了也不会有什么麻烦。”
“这么替姐姐考虑?”许念学着婆婆的动作伸手去摸她的头打趣她说:“你说的不无道理,好弟弟,那你一个人注意安全。”
“哼,姐姐就会欺负我。”凌风推开她的手,想说要是妖妖在的话她就不会总欺负自己,转念想起之前许念说的话,急忙咽下口中的话。
今天,凌风穿了一件青衣长衫,一手执剑,秀发挽起一根簪子固定。看上去颇像青衣剑客,这样去集市,同样引人注目。
“剑还是不拿了吧,你这样哪里像是赶集的。”许念说着转身进了屋子,没一会出来手上拿着一个背篓递给她说:“呐,背上它,这才像个普通人赶集的样子。”
凌风没二话的把手里的剑换成了背篓,背着它赶集去了。
虽说她们住在青阳,其实真正算来这个偏僻的地方只不过是青阳镇上又一个小乡下,离青阳也有几里地所以家里没什么食物或者是生活用品后,都会在一段时间去青阳镇上集中买东西回来。
凌风本想说自己买辆马车来回方便,可小姐说都住在这么个偏僻的地方了,自然是穷人了,哪里有钱买马车?
她只能哀叹:这普通人的生活呀!装穷人也很辛苦,有钱也不能大肆挥霍啊。
好在她常年练武的身子经得起奔波,不然一个来回,腿都要废掉。
也巧的是,今天正好是每月一次的赶集时间,青阳镇上从四面八方的乡下来赶集的有很多。凌风才走到镇里看见街上拥挤的人群,心里汗颜,好在自己一人来了,这要是跟着小姐出来,非得挤散掉。
“让让,请让让。”凌风瞅准了目标,一脚踏进拥挤的人群口中喊着话,“老板,给我来两斤猪肉。”
隔着拥挤的人群,凌风冲着猪案后的老板喊话,手上拿着银两冲他挥手。
朱老板抬头只见面前人头攒动,独有一只手伸在空中,手里拿着银票挥舞。
他挑眉,扬声道:“那谁?小伙子,你来,上前来。”
凌风欣喜挤着人群上前去,主动把手里的银票递到他面前说:“老板,来两斤猪肉。”
“好勒!看你这小伙子干瘦身材,是得多吃点肉。”朱老板边说边动作麻利的切了两斤猪肉串条递给他,同时收了他手上的银票。
“谢谢老板,祝老板生意兴隆。”凌风拿着猪肉放进背篓里,转身去往下一个摊贩。
朱老板听见他的话,意外的多看了一眼面前的小伙子。还未想什么,就听见耳边嘈杂起来。
原来是大家看见凌风的动作,纷纷效仿拿出银票,试图能先手买到好肉。
“呀,呀,呀,”朱老板回神看着面前的一幕,挥舞手里的砍刀说:“别激动,都有,今日猪都是刚杀的,都是好肉。”
隔壁的屠夫见状扬声道:“切,朱老板,我看你分明是看上刚才的小伙子好让你女儿嫁给他吧!”
“去,去,去”朱老板心思被发现也不恼怒,“咋了,许你惦记人家俊俏公子就不许我看看了?”
他家女儿虽然丰腴了些,也是貌美如花好吗?
“切~”
众人醒悟收回手里的银票耐心等待着。
凌风接着往下一个地方的时候急着先把姐姐交代帮婆婆买衣料和针线的事情给办妥。因此,她直接去了镇上的裁缝铺。
今天又是家家户户赶集的日子,凌风只希望过会进店的时候能够快点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好将时间挤出来赶路回去。
心念所起,脚下的速度也加快。只是,街上的人太过拥挤,她就算是想快也不能了,只能依靠自己干瘦的身材插着人群中的缝隙过去。
偏是越着急,好像事情越不顺利。凌风挤出一段距离后人潮拥堵的更厉害了,她努力剥开人群想过去,结果一堵肉墙挡在她面前。
她抬头去看面前的人,一身灰衣服,手上身上都没有拿着东西。
凌风一看就知道他不是来赶集的,虽然不知道他为何会挤进来,可是现在他就挡在自己面前,她左右去看想着能否换个位置过去,可惜她人海不给她机会。
无奈,她伸手去推了推面前的人:“喂,这位大哥,你能否让让,我要过去。”他只要侧身自己就能过去了
凌风猜测他比自己大故称他大哥。
人海中,于江很苦闷,自己不过是刚才不小心走神结果不知被哪里来的人群给带了进来,想出去时已经晚了。
他正努力想从这里出去,感觉胸口被人推了一下,他警觉低头去看,只见面前堵着一个矮小只够到自己胸口的男子,一眼却觉得熟悉是哪里见过一般,他正回想又见他嘴巴一张一合不知道说的什么,只因为这里太过嘈杂了他听不清楚。
“什么?”于江大嗓门问他
凌风只感觉耳朵要被震聋了,两道秀眉皱起,尽管如此还是耐心重复一遍:“大哥,你能侧身让我过去吗?”
原来是要自己给他让路,于江看了一眼他身后背的东西不用想也知道他是来赶集的,就没多加细想侧身给他让道。
凌风抠着他给的缝隙越过去,嘴上还不忘道谢:“哎呀!多谢大哥了。”
话落,这陌生却又熟悉的声音和记忆中的一幕相叠合。
凌风?!
他就是最近主子要自己找的人。难怪他觉得熟悉却想不起来。
看他刚才的样子,也是不记得自己。
这也不能怪他,他们当初只不过是见了一次,能记得的面容也是模糊,最后再也没有见过。
于江急忙转身跟上他,不过,和他相比,自己前行的比较困难,因着自己常年练武的缘故身材自然比较魁梧。
于江才发现凌风的身材怎么看上去和女子一样瘦小,好在今天人比较多他们前行比较困难,自己也高能看见他。
人群中,凌风着急买东西全然没察觉不远的身后有人跟上自己。
再说,这样多的人,他哪里还顾得上谁跟踪自己,能在人海中出来就不错了。
最后,凌风费劲了力气买了东西回程时候肚子已经唱响好几遍空城计了。
他又在摊贩上买了几个肉包凑合路上吃。
按理说,练武的人耳朵灵敏才是,偏偏凌风现在只想着填饱肚子,身后有条尾巴直到回家了都没发现。
于江是看着凌风到一处院落才停下了跟踪的脚步,正准备回去禀告主子。赶巧,许念从婆婆那边回来刚好看见凌风背着东西回来,她急忙上去帮忙拿东西。
桃花眼,一张脸轮廓分明和金华中江倾语郡主一模一样,再加上身边的凌风。
于江更加确定那就是江墨青,他再不耽搁转身回去禀告主子。
许念只感觉不远处有人影匆匆离开,她隐隐觉得不对,但还是神色如常问凌风:“路上没发生什么意外吧!”
“没有啊,就是今天人特别多,挤死我了。”凌风说着提着东西进屋,口中不忘提自己饿肚子的事情:“你不知道刚才回来路上饿的我恨不得吃十个包子。”
听她一路平安,瞬间心里安了几分。
“所以,你吃了几个?”许念眉眼带笑跟着她身后进来。
她不信她能吃十个,但也绝不止两个。
凌风放下手里东西,转身向她伸出拇指和小指比划道:“不多,才六个。”
许念嘴角抽动,“确实,只不过比昨天多了两个。”
“哎呀,姐姐是不是心疼了?”凌风抱着她的手臂颇为自豪说,“那也不能怪我,谁让我天生吃得多也不长胖。既然有这么好的天赋,当然得好好利用了。”
“不心疼。”
“我就知道,姐姐不是那么抠门的人。”
“但是,肉疼。”
“什么?”凌风没明白她的话
“我替肉包子疼。”许念抽回手去整理桌上的东西,解释说:“看见你吃这么多的肉包子也不见长肉,它们该多心疼。”
“切,”
凌风不以为意,跟着她一起整理买回来的东西。
另一边,于江本想亲自回金华告诉督主,转念又怕他们发现自己跟踪逃跑了,最后只是修书一封,自己则是在暗中盯着他们。
于江的信很快就抵达了金华飞入都督府由暗一转交给李久诚。
此时,书房里。
李久诚正看着暗卫从各处搜罗到的信息,逐一查看都没有关于江墨青确切的消息。
暗一手里接了于江的信就想立刻送到主子手里,因此敲门的时候急促了些
接连信件一无所获,李久诚心里堆积了不少不愉快,如冷风贯穿胸,凉意十足:“什么事?”
“主子,是于江的信。”暗一在门外禀告
听出主子心情不悦,他也不敢太过欣喜,怕于江的信也没什么进展。
“拿进来。”
暗一推门进去,将手上的信交给主子。
李久诚早上看来太多的信,本就没想有多大的希望,拆了信,撩撩看了几行字后脸色一变,换了坐姿,严肃的看起剩下的内容。
暗一瞧见主子的转变,心里是也是悬了一根弦。不知道于江谢回来的信是喜还是忧,两者皆有?
正当暗一猜测信的内容,上头传来主子的话,闻其言中带喜,看来于江带来的消息是好的了。
“暗一,立刻备马,本督要出发青阳。”李久诚阅了信瞬间眉间堆喜,“于江来信说找到江墨青了。”
他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此刻恨不得飞到青阳想立马见到她。
“你吩咐下去,宫里的事情暂时交给替身督办,必要时候可先斩后奏,等本督回金再说。”
“是”
暗一转身就出去办他交代的事情。
房间里,李久诚重新坐回椅子,伸手拿着信反复看,确定上面的内容无误,说是找到江墨青。许久没有上扬的唇角此刻终于展现了一个笑,是放松的,是失而复得的,不管如何,他终于找到她。
李久诚的动作是极快的,几乎是不到半刻钟就动身前往青阳。路上也是快马加鞭的赶路,生怕于江不小心跟丢了人,也怕江墨青发现再消失无踪。
一路上,李久诚都是轻装简行,也是乔装打扮。他要是站到于江面前也叫他认不出自己。
即使路上不停,到了青阳也是第二天晚上。
李久诚和暗一又用了点时间才到江墨青落脚的地方。
彼时,已经深夜。
于江在不远的地方寻了住所安顿下来本想睡下,听见门口的声音起身查看。发现院里来了两人,看上去就是练家子。他以为是哪里来的强盗,正想出去杀了他们,没想到是他们竟然推门而入。
“谁?”于江手里拿了剑出来质问他们。
暗一走在前面,看见于江不认识自己的模样才想起来自己乔装打扮了,遂伸手撕开脸上的易容,让于江看的清楚:“主子面前,休的放肆。”
于江一看是暗一,身边的人不用说就是主子了,急忙跪地认错:“主子,属下……”
“无碍”
这也不能怪他,他们都是易容了,如何能叫于江认出。
李久诚径直走进屋里,扫视了一圈才开口:“你信上说的可是真的?”
“是”于江笃定
“怎么确定她就是,你没有认错?”咫尺距离,李久诚却是怯步。
他不能断定于江看到的就是真的江墨青,要是认错了,他岂不是空欢喜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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