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法外狂徒张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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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的《深夜巷话》播出后,很快就在网上引发了热议。

  借着《无人生还》和《东方快车谋杀案》发行的档期,“法外狂徒张三”的横空出世,顿时起到了两者1+1>2的效果。

  关于法律,特别是“程序正义”、“正当防卫”的讨论,可谓是一波高过一波。

  而在顾知书的私人账号底下,网友的逆天留言,更是吸引来无数吃瓜群众。

  一时间沦为乐子人聚集的朝圣之地。

  就想看看还有哪些天才,比张三更加逆天!

  然后果然在留言区内,不负众望,沙雕网友欢乐多——

  “顾老师,偷功德箱算是盗窃吗?我明明问过佛祖了,他对我比了个OK的手势,算不算得上是征得了失主的同意?”

  “如果张三被判了死刑,在执行过程中,张三把执行人员给反杀了,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顾老师,众所周知,票昌是违法行为,使用假币也是违法行为,双方都不受法律保护,那我如果用假币去进行票昌,是不是就完美规避了违法的问题?”

  “我想问问,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怎么办?度娘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我就在仲裁院上班……”

  “顾老师,我有个疑惑困扰心里好多年了,当警花的舔狗,算是警犬吗?可以在警犬食堂用餐吗?我看它们的伙食挺不错的,有点嘴馋。”

  “在去自首的路上被帽子叔叔抓了,算不算是自首?”

  “孕妇打人算不算群殴?”

  “顾老师,我爸在监狱里服刑,现在监狱要准备拆迁了,你说我能分到拆迁款吗?”

  “你好,我想开个派出所,不知道要办什么手续,来这里问问。”

  “赌钱赢了不让我走,我直接把赌场抢了,拿走我赢的那部分,构成犯罪吗?”

  “顾老师,紧急问题,我一个月工资4000,公司规定,旷工一天扣100,我上个月旷工了30天,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发1000块钱?急!”

  “生气!我就想不明白,两个相爱的人在宾馆办事,只是因为叫不出对方的名字,就要被抓去拘留,你们说这世界还有没有公道王法了?”

  “请问顾老师,一只狼狗发疯跑来咬我,我不甘示弱反咬回去,构不构成正当防卫呢?”

  “听完楼上的问题,我突发奇想,想问下这层楼里的法学高手,假如一个女的放狗来咬我,我打不过狗,直接去把那个女的咬了,算不算正当防卫?”

  “顾老师,我想问问,假如我同时和八个女的结婚,同天办婚礼,但就是不领证,构不构成犯罪呢?”

  “求教一下,假如哪天我犯事了,被关进拘留所,万一他们给我安排几个艾滋病和我一个房间,问我交不交代,这算不算刑讯逼供?”

  “求助一个前几天在热搜上看到的问题,李四经常被人偷外卖,有一天他气不过,在外卖里放了泻药,张三果然又去偷了,然后拉肚子拉成了轻伤,请问李四构成犯罪吗?”

  “顾老师顾老师,我路过河边的时候,见一个小孩掉到河里面,他老爹在旁边不会游泳,而我是国家二级游泳运动员,想问问,这时候我和他老爹谈救人的价钱,犯法吗?”

  “突然想起一个经典的问题,假如我妈妈和我女朋友同时掉进水里,我只救其中一个的话,构不构成犯罪?”

  “身边的真实案例,有一天我朋友在餐馆吃饭,吃出来一只苍蝇,找老板维权,索赔3000元,老板还反咬一口说我朋友是敲诈勒索,要报警抓人,顾老师,这种情况构成敲诈勒索吗?”

  有部分网友是怀着真心提问的心态来求助的,但绝大部分的网友,都是在玩梗。

  就看看谁能提出更离谱的问题,就能够收获到更多的点赞。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顾知书居然还真就挑着一些人的提问,本尊下场,亲自给答复了!

  “在小孩溺水的时候,和父亲谈价钱,见死不救,不道德,但也不违法。但你千万别救人救一半,然后谈价格,谈不拢又把孩子扔下去,那就是实打实的犯罪了。”

  “妈妈和女朋友同时掉水里,你必须要救妈妈,否则就是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妈妈和老婆同时掉水里,你救谁都不违法,所以,各位知道婚姻的意义了吗?”

  “吃饭吃出来苍蝇,你和老板协商赔偿价格,属于是私人协商,对方可以给可以不给,本质上,这是一件对民众而言,利大于弊的行为,可以减少类似毒奶粉之类的事情出现,所以我是支持朋友们去正当维权的,哪怕是天价维权,都不过分!”

  一开始大家还以为是哪个恶搞的网友,顶着顾知书的头像和昵称,来冒充本尊,混淆视听。

  后来发现,这个回复的账号,居然是带标的!

  瞬间就引发了轰动。

  于是大家提问的热情更为高涨。

  “法外狂徒张三”的词条,也就此冲上了热搜。

  一众网红表示,不眼红,我一点都不眼红……

  但与此同时,也并非没有不和谐的声音传出。

  现代社会,各行各业都有门槛,无论是诗歌绘画,还是演技音乐,都不乏专业的小圈子。

  小圈子的形成,不一定是因为曲高和寡,专业门槛本身就有多高。

  而是这么一围起小圈子,把门槛加高,圈子外面的人就不好轻易进来,哪怕能进,也得先找关系走后门,拜个码头。

  利益交换自然就从中诞生。

  法律,毫无疑问从一开始就是一门相对“高深莫测”的学科,最直观的体现是,圈子里的顶尖豪门,比如“红圈所”之中的律师,个个都年薪百万千万,出入豪车豪宅。

  而圈子里的底层,主要是那些刚毕业入职律所的实习生,累死累活,一个月下来也就五六千的工资。

  熬出头的日子遥遥无期。

  学医和学法,都是属于多少要沾点命硬属性的专业,你还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会先到来。

  而等到这批人好不容易熬出头之后,对待新进门的人,又会采取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措施,去打压抵制。

  我当年受了那么多苦,才好不容易拥有如今的地位和名望,你凭什么能轻轻松松就获得这一切?

  休想!

  于是恶性循环就此诞生。

  圈子一旦形成,对于破圈这件事,就会尤为抗拒。

  特别是当看见别人以蛮不讲理的姿态,硬挤进来的时候……

  一个在网上小有名气的网红律师,昵称叫“雷律师带你玩转法律”的主播,就专门出了一期视频,痛斥顾知书的节目。

  “原则上,我并不反对一个网红主持人去普法,毕竟法律的大门是敞开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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