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惯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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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惯例

  这个时候,大黄已经停住了脚步,不再往前走了。

  看上去,像是被定格在了那里。

  姚铁牛也站在了大黄狗的身后,然后,轻轻地蹲下,也像大黄狗一样,就那样静静地蹲在那里。

  瘦猴看到这些,也突然静止,不敢再制造任何声音出来。

  恐怕打破了什么,引来杀身之祸。

  整个树林子很静,静到鸟鸣很是刺耳,能够听到树枝轻微摇曳的声音,甚至仔细听,能够听到一些鸟儿,在飞行中扇动翅膀的声音。

  这贾义也是个武人,但只是个武夫,并不像姚铁牛这般。

  而姚铁牛已经听到了更多的东西。

  前边不远处,有两个人,还有一个孩子。

  大概是把孩子绑来的,打算从那家富户那里敲诈一笔钱财。

  这种事情,罪行也是很大的。

  杖一百七,刑三年,流放偏远。

  杖一百七就是打一百零七下。

  身体弱的,或者是苦主花了银子的,就这一关,就能把人活活打死。

  而且,这时的井宿国,很多家庭因为无力生养孩子,甚至把刚出生的孩子直接溺死。

  如果井宿国有流产的手段,肯定会是特别火爆的。

  当然,如果井宿国有售卖计生用品的,那肯定也是非常受欢迎的。

  从这点也可以看出,计生用品对于妇女来说,可以说是巨大的福音了。

  像井宿国这里,明明不想生养孩子,但是,因为不懂得如何不怀孕,更是不具备怀孕初期引产的手段,就只能是硬生生地怀胎十月。

  然而,孩子刚出生,就要溺死。

  不仅家庭负担,妇女受罪,孩子也同样受罪。

  当然,引产与怀胎十月,生而溺亡,其实也差不多。

  最好的,就是避免怀上孩子,功德无量。

  可惜,井宿国这里,没有。

  老百姓没办法,就出现了许多惨绝人寰的人间惨剧。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偷个孩子,还要被杖一百七,三年,流偏远。

  如果两个,直接死刑。

  想想现代,家家都是独生子女,三个家庭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孩子没了,直接毁灭三个家庭,居然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比井宿国这样的,孩子都养不起,自己生的孩子都要溺死,社会上卖儿卖女的现象很普遍的背景下,拐人家孩子,还要先打一百零七杖,再流放偏远三年。

  而有多少人能够活过这一百零七杖啊。

  打死了也就打死了,命大不死的,再流放三年。

  被打之后流放,多少人死在半路上,一样是不得而知。

  这样的,根本不用动手,只要每天赶路,条件差一些,多数是活不到目的地的。

  如果苦主花钱,不用打足板子,就能把人打死。

  所以,拐卖孩子的,多是亡命之徒,而且心思险恶。

  一般人是不会做这种事情的。

  想想,会对天真的小孩子动手的,能是什么人。

  很多非常凶狠之人,面对小孩子的时候,都会努力收敛,尽量不惊吓到孩子。

  这个世界上,别说屠杀儿童,就是伤害儿童的,基本上都是没人味儿的,算不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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