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知识科普(2 / 2)
2.两税法: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杨炎建议“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
六、明朝:一条鞭法
1.“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
2.该制度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
七、清朝:摊丁入亩
1.摊丁入亩,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
2.主要内容:废除人头税,,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周代1里即1平方里 (又称一井) 合900亩。
唐代以后,1里即1平方里合540亩。亩以下为分,1亩为10分。
宋以后分位下设厘、毫、丝、忽,均10退位。清末在顷之上设“方里”单位,1方里=540亩。
1915年 《权度法》 规定地积用顷、亩、分、厘、毫5级。实际上各地计算土地面积的单位极不统一。
有用所需种子量或收获量为单位的,称为石、斗、箩; 有将一天犁地或栽种数量作为单位的,称为天或 (晌); 有借用地区、户数作面积单位的,称为臼、户;等等。
1亩的量值,周制百步为亩,即100平方步为1亩,8尺为1步。
春秋末年,晋六卿中,行氏以160步为1亩,智氏以180步为1亩,韩、魏以200步为1亩,赵氏以240步为1亩。
战国时“田畴异亩”,各国不同。
商秧变法仿赵制,以240步为1亩。秦始皇定6尺为1步。此制沿用至南北朝。
南北朝的齐,曾以360步为1亩。
隋尺分大小,小尺6尺为1步,大尺5尺为1步,亩用大尺。240步为1亩。沿用至清。后人称100步亩为小亩,240步亩为大亩。又有人称100步亩为小亩,240步亩为中亩,360步亩为大亩。
实际各地亩的面积极不相同。1929年国民政府《度量衡法》规定100市亩=1市顷。此后,顷为“市顷”的简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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