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 黛玉进京(1 / 2)
林氏宗族最终还是交出了三个族老当替罪羊,原本还算团结的林氏宗族,这一下彻底闹翻了,那些族老的后代深恨做出决定的那些人。
陈曦才不当那个杀人凶手呢,三个替罪羊的死,和他没关系,都是林氏宗族自己做的,让三个人突然暴毙身亡。
林氏宗族灰溜溜的离开了林如海的家,连葬礼都没资格参加,陈曦不让,说看到他们就闹心。
失去了林如海,得罪了安平郡王,林氏宗族未来的日子好不了了,或许多少年以后,林氏宗族会有再次发达的机会,前提是族里出现一个叫林耀东的人才。
仔细想想也挺带感的,《红楼梦》续集,从贾府的恩怨情仇,演变成了林家的塔寨风云,大房和三房的仇恨延续了数百年。
陈曦都有一种冲动,想要将这个故事给写下来了。
林如海的丧事,陈曦帮着安排了,以御赐女婿的身份,没成婚不要紧,圣旨赐婚了,那他百分百是林如海的女婿,没跑。
贾府也派人来了,来的人是贾琏,看到陈曦后,贾琏的脸色尴尬到不行。
自己的媳妇儿,变成了人家的妾室,这是什么牛头人剧情。
陈曦倒是没故意针对贾琏,做为林黛玉的外家,贾琏反倒拘谨的像是客人一般,坐在了客位上。
陈曦当仁不让的坐在主位,林黛玉没意见,林府的人也没意见,那些客人就更不敢有意见了,没看整个林府都是安平郡王的亲兵吗?
林如海因为什么死的,陈曦也没查,皇上都不发话,他何必多事,那些大盐商也不能轻动,真想对付他们,也得等他上交了制盐的方法之后。
林府如今是陈曦当家做主,林黛玉这个真正的主人去了后院,将前面的事全权交给了未婚夫去处理。
对陈曦,林黛玉是绝对信任的。
主位上,陈曦招待着贾琏,直接开口询问:“贾府派你来,有什么章程?”
贾琏顿时紧张到不行,贾府的算计,他不是不懂,之前还手拿把掐,现在来看,彻底没戏了。
看到贾琏不说话,陈曦反倒是笑了:“你不说,我也猜的到,无非就是惦记上我岳父那点家产了,一群眼皮子浅的东西。”
贾琏脸色通红,低着头坐在那里,不敢反驳。
“我不管你们府里的老太太什么想法,总之林府的事,就是我的事,我的未婚妻,我自己照顾。”
“可...”贾琏鼓足勇气说了一句:“这不合规矩。”
“我的规矩就是规矩!”
“......”
“林黛玉回了京城,人家也有林家自己的宅子,没必要去你们贾府,那点算计都给我收起来,别逼着我再打上门去。”
“王爷的话,小的记下了。”
“回去告诉你们老太太,别拿外祖母的身份说事,我但凡听到一丁点不好的话,我就收拾贾宝玉。”
说起这个,贾琏低着头的眼睛里精光一闪,他都想要不要自己主动传播一点谣言了,只为了教训贾宝玉。
“别起坏心思,你骗不了我,是谁散播的,我能查出来。”
贾琏立刻熄灭了不好的心思,惹不起啊。
“别忘了转告我的话,有一次,我就打断贾宝玉一条胳膊,再有一次,我就废他一条腿,让你们府里的老太太自己看着办。”
“是,小的一定转告老夫人。”
“那我就不留你了,今早回去吧。”
“小的告退。”
贾琏是真的不敢多待了,生怕惹到安平郡王不高兴,再给他教训一顿。
林如海的尸体也下葬在了林氏宗族的祖坟里,没人敢拦着,也没人敢说三道四,陈曦摆明了就是以权压人,林氏宗族不乐意也得忍着。
忙活完了丧事,陈曦这才带着林黛玉返回京城,船上拉的都是林府的家产,那些当地的铺子都被卖了,换成了银票。
甲板之上,陈曦懒洋洋的躺在躺椅上,丝毫不在意自己的形象,林黛玉也跟着有样学样,当年川上富江的教导,她依然都记得。
“你这样就对了,人就是给自己活的,只要自己开心痛快,何必在意别人的眼光。”
林黛玉抿嘴笑笑,不说话,也不敢看陈曦,面对这个未婚夫的时候,她还是很紧张的,也很害羞。
“你林家的那些家产,回头你自己看着处理,这些都是你的,有我在,没人敢和你抢。”
“嗯。”林黛玉小声应了一声,她相信他能护得住自己。
“你要是想赚钱,回头就将银票交给富江处理,她会帮你打理的。”
“富姐姐还好吗?”
“你一个正室夫人,对富江倒是挺有礼貌的。”
“黛玉不敢忘却富姐姐,黛玉有今天,都是富姐姐的功劳,也要多谢王爷。”
“嗯,挺好的,是个感恩的人,那以后你们就舍弃了身份,自在的相处吧。”
“黛玉都听王爷的。”
“那行,回了京城后,你直接搬来郡王府吧。”
“啊?”
“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住,我也不放心,就当提前适应王府生活了,不过你放心,没成亲之前,我不会动你。”
林黛玉脸色变红,低着脑袋,不敢看陈曦。
“富江也忙,外面生意的事情,她要管,王府里的事情,她也要管,你好歹也是未来的郡王妃,王府里的事,以后就交给你了。”
“啊这...”林黛玉有点慌张,自己真的能管好一个王府吗?
“放心吧,王府里没那么多破事,一切都有固定的流程,你只需要抓大面就可以了。”
“那...好吧。”
“其他的也没什么需要注意的了,贾府那边不着急去,回头去的时候,带上王府的亲兵,去了也不用受气,谁要是敢阴阳怪气的说话,你就大嘴巴抽她。”
“...是。”
“你的丫鬟以后就负责照顾你,王府的丫鬟以后就负责你的安全,她们的身手都不错。”
↑返回顶部↑